我当然认为自己是正确的!感谢主,尽管看起来希望不大,但我还是要尽力的让你们认同。因为我的一个弟兄姊妹如果跌倒了,恰好来到这里发了一个贴,结果被推入罪中,可恰好是我的另一些弟兄姊妹告诉他(她)这么做的!我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我不能同意撒旦得逞!即使他们说,这事与你有什么相干呢?但主没有这么对我说,我不能停下来。
首先,基督徒与非基督徒虽然都能产生爱情,婚姻,但他们是不同的族类,基督徒是新造的人,与亚当的后裔有天壤的分别,这种分别不是部分的,而是生命实质的分别,我们是在基督里,我们是被神分别出来的!很多人在人眼里是个不错的人,但我要说,他是个全然败坏的人,因为他是亚当的后裔!生发的爱情,美好的婚姻,都是在神的怒气中,所干的“好事”,都是污秽的衣服,没有一件事令神满意,以致他救了你。如果你认为在神救你之前,你确实干了许多令他满意的事,也就是说,你的行为可以让神考虑是不是你符合条件,或者说我那些事是行善,只是神对善的标准与我不同,那接下来我要说的,也许对你没有意义。我要这么说,外邦人是没有一件事蒙神悦纳的,还要说,我们要赞美我们的神,以荣耀他为首要办事原则,这不是说要做出自我牺牲,恰是在荣耀他的事上,我们真正得着了那不能朽坏的至宝!所以,我们不能使自己或弟兄姊妹陷入罪中,尽管在我们的眼里他们幸福美满或痛苦连连,那是我们看好的,神不是!他的意念高!原谅我这么长的开场白!请记住,我们不是要打倒外邦人,要爱他们,求神怜悯他们,但外邦人真的是全然败坏。(我是不是全然美丽不重要)
1、我们假设某人在爱情发展到一个地步会结婚,他(她)正经历的是一个必然想到结婚的爱情。(定意不结婚人的“爱情”我们不谈)。我说基督徒是羊,外邦人是狼,羊“爱”上了狼,他们之间发生的不是爱情!我们不能看他们兴高采烈就认为这是爱情。接着,他们明知道这个爱情要导致结婚,可信与不信原不相配,那他们这个爱情是违背神,既然违背神,而神悦纳爱情,那他们这是邪情!你如果说我爱着爱着就把他(她)爱成基督徒了,那你的行为可以描述为传福音,不是我们描述的!请记住,他们之间没有“成熟的感情基础”,只是被罪迷惑了!羊吸毒了!“海誓山盟”的犯罪!犯罪是得罪神!
2、夫妻关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关系,共同生活,共同承担责任,共同的太多,是一个全面的“二人成为一体”,以至于“爱妻子便是爱自己”,合神心意的夫妻关系要满足神的极多的话语,那也是神眼里的夫妻关系。的确夫妻关系中包括一个身体上的“二人成为一体”,是神悦纳的,这也很重要。但即使一对真的夫妻,我们也不拿这件事来衡量考察他们的夫妻关系,更不要说我们所谈的是行淫,是一种神恨恶的“成为一体”,却以有这种“二人成为一体”来断定夫妻关系,这是指鹿为马!反正它们身上都有毛!!更不顾一个是鹿毛,一个是马毛!“合为一体”不能成为“夫妻关系”的别名,神恨恶罪恶,他的话怎么可能是保护淫行的“合为一体”!淫行就是给这个“合为一体”的定义和评价,如果你说这个“合为一体”就是夫妻实质,那不可避免得出淫行是夫妻关系,而夫妻关系不可能是淫行!
嫁娶或等价行为是婚姻的前奏,如果没有嫁娶,婚姻将是无法表达的!无存在意义的,因为谁和谁是婚姻关系无从得知,无从谈起,甚至人无法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婚姻中!神的话是炼净的,不通过嫁娶,你无法得到婚姻!嫁娶根本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形式!圣经中提到某人嫁娶某人,或等价行为,在描述嫁娶之前,他们没有婚姻关系!
3、以斯拉:9:2 因他们为自己和儿子娶了这些外邦女子为妻,以致圣洁的种类和这些国的民混杂。而且首领和官长在这事上为罪魁。
士师记:3:5 以色列人竟住在迦南人,赫人,亚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中间, 3:6 娶他们的女儿为妻,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并事奉他们的神。
民数记:25:6 摩西和以色列全会众正在会幕门前哭泣的时候,谁知,有以色列中的一个人,当他们眼前,带着一个米甸女人到他弟兄那里去。 25:7 祭司亚伦的孙子,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看见了,就从会中起来,手里拿着枪, 25:8 跟随那以色列人进亭子里去,便将以色列人和那女人由腹中刺透。这样,在以色列人中瘟疫就止息了。
创34章看看。
神反对以色列与“这些国”通婚,你们说的经文是指以色列内部问题!与“这些国”通婚,根本不考虑!能结婚的才结婚!有结婚基础的才结婚!信与不信原不相配!请在这个原则上谈婚论嫁!
失贞的女子难以出嫁,只要人家愿意,“总要娶她为妻”,人家愿意了,你不娶,这就违反了本条法令!这带有对他过错的惩罚!而现今社会的情况,实在说不上谁的错!叫谁“总要”?明显是共同犯罪!这不是强暴引诱,一个巴掌拍不响。那个更恶只有神知道。
出:23:3 也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偏护穷人。
4、人能够离婚,说明连合可以断开,只是看神是否喜悦。这是个行淫关系的连合,应该被解除!!!如果得救前一个弟兄与娼妓连合,那他到死也是与娼妓联合的?你得出的结论是人不能被救赎!实际上这种没有夫妻关系的行淫连合,可能是自动解除连合的,描述上是犯了罪,不是一直犯罪!最起码认罪悔改可以解除!!这种解除是一种与罪脱离,神看好的,如果有过错方,如强暴引诱,有必要,可以措施,但不能让他们结婚!那可能毒死他们!羊和狼怎么结婚!因为基督和彼列没有相和!
5、应该是立刻悔改,再不与外邦人发展婚恋关系,回到罪根之前,获得清洁的心。不能在罪上建造!坚信耶稣,什么样的罪都能回头,往前走肯定要得罪神,就退回去!虽然面临羞耻,难堪,屈辱,但父在向我招手,虽然我立刻身败名裂了,但在这件事上,我能坦然的面对他了。在他看来,这是我美好的起头。
我相信神的话不是互相矛盾的,不会相悖,你认为这个该执行,他认为那个该执行,一时一事得出相反方向?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想取得夫妻关系,那肯定要得罪神了!那个原则使人停止得罪神了,那个原则肯定是对的,找出另外的原则,“更高”的原则,却要得罪神,那些都是错解!神的话不保护罪产生的东西,他的话在不同情况下逐步细化,神的话不可能教导人得罪神。他是公义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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