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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无中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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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关于性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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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高源在2009-8-25 23:34:00的发言:

你扯远了.

有一纸婚书做证明的人,对爱情承诺的重视程度未必比没有证书的人强到哪里去.再重申一次,我所说的事实婚姻,也是指彼此承诺,不轻易分手的那种情况,不是指游戏人生的爱情模式.

 

我自己还好,到目前为止,是既有证书又有爱情的实质婚姻,个人情况和辩论的内容无关.辩论是想更了解神的话语和精神.

 

个人认为,爱主和爱人如己,是律法的总章, 是基督徒的准则,凡事要看是否经过此两条的检验。至于其他,不违背这两条的话,有的是可以灵活对待的。

 

比如,如果两个人在一起性格有严重不同,而且有严重的家庭暴力,甚至危害到生命,能不能离婚?新约上是有"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的说法,但实际情况来看,很多基督徒也主张可以离婚.当然,对不对,我不知道,只有神是唯一的审判者.

 

还有圣经上说女人不能讲经、女人必须蒙着头,你是不是也要求严格遵守呢?

 

 

 

 

你所谓的事实婚姻,不过是你的假想罢了。事实婚姻和一纸证书有何冲突?

你前面提到不一定要证书才能证明结婚,问题我国法律就是如此设定的,

你又拿出古时候没有结婚证书来狡辩,我提醒你古时候亚伯拉罕也不纳税纳粮,新约时代就要纳税了。

那张证书不那么重要,那么领了会有什么影响吗?

你一再回避问题,一味顾左右而言它,只能说明你里面那颗悖逆抵挡的心罢了

所以我引用那节经文给你不是没有原因的。

 

你有没有考虑过你的话的后果?这里是公网论坛,不知道的人跑进来看到你的言论

只能给人一个感觉:基督徒连国家的相关法律都不遵行了……

 

别告诉我你看到的那些美满婚姻,都是这种“无证”婚姻。

我想真正爱主敬畏主的人,不可能像你说的这样来经营婚姻的。

人在世人的面前都没有见证,何谈见证基督的自己?

 

正是作为版主,才不可能让你这种言论就这么公然放在这里,免得人家都以为我们基督徒就是你说的那个样子了。

不是版主,通常这种帖子直接自动屏蔽,连看都不必看。

 

最后友情提示你一下:奸淫和淫乱不是一回事情,所以你还需要继续逻辑研究。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26 23:21:5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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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未避免曲解,我再说一次我的观点, 尽量争取不多说明了.

1、在婚姻问题上,我们要圣洁,要忠诚,要仰望主,这是没有疑问的.

2、但是, 是不是一定要政府颁发的婚姻证书才算是神所认定的婚姻呢? 我个人的理解圣经上没有这样的说法. 这里有一定的灵活余地. 证明婚姻的方式很多,向上帝祈祷作证,接受众人祝福,订婚等都是可变通的手段。

3、刚才38楼的说法:"男女没有订婚就发生性行为就是淫乱...", 请注意你这里用的词是"订婚", 而不是结婚领结婚证书.  这说明, 在这个事情上, 你的说法和我的意思并没有冲突。

4、历史上没有及时领结婚证书的基督徒比比皆是,无论旧约时代还是新约时代。

5、如果你认为我说得不对,请拿出圣经依据。 前面的依据至少从字面和逻辑上推不出“领了结婚证书才算上帝认可的婚姻”这个结论。

6、“晨星版主是婚恋交友中心的大姐大了...她的经验自然独到而且不偏离”,这种逻辑让人感觉是仰望人,而不是仰望神。不接受。

7、“牧师或是先前属灵的人透过书留下的教导,你不去听。。。你不知道他们就是神设立来牧养的么?” 这话最多只对了一半。我重视每个给我传道的牧师的话语,但从来不会不加思索就接受。是人都有错误的可能,神的仆人的身份也是如此。按你这个说法,是不是也会接受把伽利略烧死的牧师奉为圭臬?

8、“那张证书不那么重要,那么领了会有什么影响吗?”"你有没有考虑过你的话的后果?这里是公网论坛,不知道的人跑进来看到你的言论只能给人一个感觉:基督徒连国家的相关法律都不遵行了……"

首先申明我自己是领了结婚证的婚姻,辩论与我本人的状态无关。辩论是为了更了解神的话语,为一些没有及时领到结婚证书的弟兄姊妹卸下重担,让他们把重心回归到仰望神和爱人如己这些总纲上去反思自己的行为。我在这讨论的是神的要求是不是一定要领结婚证书, 而不在公民要不要领结婚证书,是否违反法律。所以,有逻辑的阅读者,不会得到“基督徒连国家的相关法律都不遵行了”这样的结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26 13:01:2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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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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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拜托楼上所有的各位,不要拿别人曾经的贴子话题作为论证来讨论好不好,我的贴子是就事论事,没必要大家都拿来在别一个贴子里大讨特讨吧

还有“刺猬“姐妹和各位朋友说我的“我曾经认为我男友很好,现在觉得不好了,就想抛弃”

这种话我有说过吗?我只是说我们的性格不合适,并不代表我想离开,我如果想离开,也不会和他在一起5年了

明明我是一个对这件事有点不懂的人,最后被大家在这个贴子里拿来说事,好像我就是多么的淫荡和不要脸的了,还有有还有个叫“笨鱼”的朋友,居然说我好像是嫌贫爱富而产生的这种疑惑,我想一个真正的基督徒,是应该有一颗爱心的,不应该事事都用一颗别人都没安好心的心去看待别人,甚至抬高自己的灵性有多么的纯洁。

其实在那个贴子里各位兄弟姐妹都给了我建议,我也很感谢你们,

可是我真的受不了“笨鱼”那朋友的说话方式。

我严重抗议!

希望版主告诉他不要随便的用自己不良的居心来揣测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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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永恒的信仰在2009-8-26 16:48:00的发言:

拜托楼上所有的各位,不要拿别人曾经的贴子话题作为论证来讨论好不好,我的贴子是就事论事,没必要大家都拿来在别一个贴子里大讨特讨吧

还有“刺猬“姐妹和各位朋友说我的“我曾经认为我男友很好,现在觉得不好了,就想抛弃”

这种话我有说过吗?我只是说我们的性格不合适,并不代表我想离开,我如果想离开,也不会和他在一起5年了

明明我是一个对这件事有点不懂的人,最后被大家在这个贴子里拿来说事,好像我就是多么的淫荡和不要脸的了,还有有还有个叫“笨鱼”的朋友,居然说我好像是嫌贫爱富而产生的这种疑惑,我想一个真正的基督徒,是应该有一颗爱心的,不应该事事都用一颗别人都没安好心的心去看待别人,甚至抬高自己的灵性有多么的纯洁。

其实在那个贴子里各位兄弟姐妹都给了我建议,我也很感谢你们,

可是我真的受不了“笨鱼”那朋友的说话方式。

我严重抗议!

希望版主告诉他不要随便的用自己不良的居心来揣测别人!!!!

我能理解姊妹的心情。你现在也知道中国为什么喜欢搞文化大革命了吧,遗毒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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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永恒的信仰在2009-8-26 16:48:00的发言:

拜托楼上所有的各位,不要拿别人曾经的贴子话题作为论证来讨论好不好,我的贴子是就事论事,没必要大家都拿来在别一个贴子里大讨特讨吧

还有“刺猬“姐妹和各位朋友说我的“我曾经认为我男友很好,现在觉得不好了,就想抛弃”

这种话我有说过吗?我只是说我们的性格不合适,并不代表我想离开,我如果想离开,也不会和他在一起5年了

明明我是一个对这件事有点不懂的人,最后被大家在这个贴子里拿来说事,好像我就是多么的淫荡和不要脸的了,还有有还有个叫“笨鱼”的朋友,居然说我好像是嫌贫爱富而产生的这种疑惑,我想一个真正的基督徒,是应该有一颗爱心的,不应该事事都用一颗别人都没安好心的心去看待别人,甚至抬高自己的灵性有多么的纯洁。

其实在那个贴子里各位兄弟姐妹都给了我建议,我也很感谢你们,

可是我真的受不了“笨鱼”那朋友的说话方式。

我严重抗议!

希望版主告诉他不要随便的用自己不良的居心来揣测别人!!!!

理解姐妹的心情,愿主赐福于你们,让你们彼此接纳,在基督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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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永恒的信仰在2009-8-26 16:48:00的发言:

拜托楼上所有的各位,不要拿别人曾经的贴子话题作为论证来讨论好不好,我的贴子是就事论事,没必要大家都拿来在别一个贴子里大讨特讨吧

还有“刺猬“姐妹和各位朋友说我的“我曾经认为我男友很好,现在觉得不好了,就想抛弃”

这种话我有说过吗?我只是说我们的性格不合适,并不代表我想离开,我如果想离开,也不会和他在一起5年了

我也想请你注意一下事实,

事实是你说你与男友的个性不合,很痛苦,有想分开的想法,

我没有使用过"抛弃"这个词,

 

我们说的都是根据你所说的,

你曾经很爱你男友不是吗?难道你是不爱他而和他....

现在你觉得你与他个性不合适,不是吗?这些都是事实,

你真的离开不离开我们不知道,

我们只是根据你在那个帖子里的言论来说话.

事实是怎么样的,白纸黑字都写在那里.

所以我不知道你为何出来这样的言论?

应该是你的心情混乱之故吧?

 

另外,我个人也不喜欢在另一个帖子里讨论别人的事情,

这个观点我在前面已经写的很清楚了,

 

我们版主后来一直跟帖,

是讨论婚前性行为是否是淫乱的话题,

如果有人否定这个事实,

作为版主,我们有责任按着圣经来讲明圣经的原则,

如果有人在这里大谈婚前性并非犯罪,

我们版主都默不作声,这是失责,对神没有办法交代.

 

明明我是一个对这件事有点不懂的人,最后被大家在这个贴子里拿来说事,好像我就是多么的淫荡和不要脸的了,我想一个真正的基督徒,是应该有一颗爱心的,不应该事事都用一颗别人都没安好心的心去看待别人,甚至抬高自己的灵性有多么的纯洁。

 

有点事不懂,在你那个帖子里我们都回答清楚了,我想你也清楚了,

至于你怎么样认识你的行为,则不是我们的能力范围之内.

 

婚前性的行为在神眼里是淫乱,这是事实,不管你是否愿意承认.

至于你认为我们说婚前性在神眼里是淫乱,就是看你如何的淫荡和不要脸,

我告诉你,不是!!!没有人这么看你!

我们只是要人的按着圣经的原则正确的看待婚前性这个行为,

以免因为无知而犯罪得罪神!

也希望已犯罪的人离弃罪行,认罪悔改!能够做神所喜悦的孩子!

如果讲爱心讲到可以把神明明告诉我们是罪的行为,说成不是罪,

请问你,这种爱心是什么爱心?

希望你正确的看待这里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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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高源在2009-8-26 12:44:00的发言:

未避免曲解,我再说一次我的观点, 尽量争取不多说明了.

1、在婚姻问题上,我们要圣洁,要忠诚,要仰望主,这是没有疑问的.

2、但是, 是不是一定要政府颁发的婚姻证书才算是神所认定的婚姻呢? 我个人的理解圣经上没有这样的说法. 这里有一定的灵活余地. 证明婚姻的方式很多,向上帝祈祷作证,接受众人祝福,订婚等都是可变通的手段。

3、刚才38楼的说法:"男女没有订婚就发生性行为就是淫乱...", 请注意你这里用的词是"订婚", 而不是结婚领结婚证书.  这说明, 在这个事情上, 你的说法和我的意思并没有冲突。

4、历史上没有及时领结婚证书的基督徒比比皆是,无论旧约时代还是新约时代。

5、如果你认为我说得不对,请拿出圣经依据。 前面的依据至少从字面和逻辑上推不出“领了结婚证书才算上帝认可的婚姻”这个结论。

6、“晨星版主是婚恋交友中心的大姐大了...她的经验自然独到而且不偏离”,这种逻辑让人感觉是仰望人,而不是仰望神。不接受。

7、“牧师或是先前属灵的人透过书留下的教导,你不去听。。。你不知道他们就是神设立来牧养的么?” 这话最多只对了一半。我重视每个给我传道的牧师的话语,但从来不会不加思索就接受。是人都有错误的可能,神的仆人的身份也是如此。按你这个说法,是不是也会接受把伽利略烧死的牧师奉为圭臬?

8、“那张证书不那么重要,那么领了会有什么影响吗?”"你有没有考虑过你的话的后果?这里是公网论坛,不知道的人跑进来看到你的言论只能给人一个感觉:基督徒连国家的相关法律都不遵行了……"

首先申明我自己是领了结婚证的婚姻,辩论与我本人的状态无关。辩论是为了更了解神的话语,为一些没有及时领到结婚证书的弟兄姊妹卸下重担,让他们把重心回归到仰望神和爱人如己这些总纲上去反思自己的行为。我在这讨论的是神的要求是不是一定要领结婚证书, 而不在公民要不要领结婚证书,是否违反法律。所以,有逻辑的阅读者,不会得到“基督徒连国家的相关法律都不遵行了”这样的结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26 13:01:20编辑过]

没有人屈解你的观点,而是你没有能力理解晨星版主的解释(或者是为坚持自己的观点而无视别人的解答吧!)

 

你以上所有的观点,晨星版主都已经按着圣经的原则,非常清楚的告诉你答案,指出你错误所在,我本来想再从头到尾回答一遍,但想想,如果有人不想接受圣经所定的事实,我再重复一百遍也没有用,所以,到此为止.

 

你以为将淫乱的罪说成不是罪,你就是帮助那些弟兄姊妹了吗?当然,不可否认,你的说法很有市场,因为按着人的本性,没有人喜欢承认自己犯罪,更有人,喜欢更改神的标准以便来支持他们放纵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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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共同生活那么多年了,才发现他不合适自己啊?

到底是真的不合适,还是你的感情背叛,还是现实的残酷,或者亲属的劝离~?

我相信,如果你BF来述说,那肯定有另外一个版本了。

 

 

爱了就爱到底吧,不要轻易去分手。

何况你自己也28了,那个男人愿意娶了和别的男人同居那么多年的老姑娘呢?

 

--------------------------------------------------

 

 

刺猬姐妹的话我可以接受,但是这位“笨鱼”的话我就不能接受,什么意思

感情背叛,还是现实的残酷,或者亲属的劝离~?

他这是严重的以自己想法去想别人,而且是最不好的,最恶毒的想法

首先,我没有感情的背叛,我没有什么感情方面的出轨,其次,现实的残酷,我5年了也顶过来了,最后我在前面的贴子也说了,亲属的劝离并没有让我动摇,我唯一感到有点问题的就是我们的性格,我是很急的脾气,而他是特别慢的脾性,有的时候真的很难融洽,而且一些价值观也不一样,

而他去说什么如果你BF来述说,那肯定有另外一个版本了?

而且最后一句话

何况你自己也28了,那个男人愿意娶了和别的男人同居那么多年的老姑娘呢?

 

是严重的人身攻击!

我没有说过要和别人结婚,我都说过我要结婚买房子了。

刺猬版主要公平的看待问题,我说的抗议,希望你给我一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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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永恒的信仰在2009-8-26 16:48:00的发言:

拜托楼上所有的各位,不要拿别人曾经的贴子话题作为论证来讨论好不好,我的贴子是就事论事,没必要大家都拿来在别一个贴子里大讨特讨吧

还有“刺猬“姐妹和各位朋友说我的“我曾经认为我男友很好,现在觉得不好了,就想抛弃”

这种话我有说过吗?我只是说我们的性格不合适,并不代表我想离开,我如果想离开,也不会和他在一起5年了

明明我是一个对这件事有点不懂的人,最后被大家在这个贴子里拿来说事,好像我就是多么的淫荡和不要脸的了,还有有还有个叫“笨鱼”的朋友,居然说我好像是嫌贫爱富而产生的这种疑惑,我想一个真正的基督徒,是应该有一颗爱心的,不应该事事都用一颗别人都没安好心的心去看待别人,甚至抬高自己的灵性有多么的纯洁。

其实在那个贴子里各位兄弟姐妹都给了我建议,我也很感谢你们,

可是我真的受不了“笨鱼”那朋友的说话方式。

我严重抗议!

希望版主告诉他不要随便的用自己不良的居心来揣测别人!!!!

 

请你不要误会。

起初我回帖只有一句话:性生活属于夫妻隐私,没必要公开讨论。

是后面出现有人认为不必领证也算婚姻,可以共同生活,我才开始回帖反对。

和你的问题毫无关联性。作为版主不可能视这种情况不管。

所以不要联想到你自己身上。

悔改之后上帝会接纳你,你自己能接纳自己,这个是悔改的重点。

别人的接纳首先在于上帝和自己能否接纳。

 

既然你觉得不能接受,笨鱼弟兄的帖子已经删除了。所以你自己帖子里的内容自己编辑掉吧。

他只是说话很直,并无恶意,所以请多多见谅。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26 23:33: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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