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要长记性”这位朋友: 您好! 我在浏览约拿论坛的时候,看到您为着会计工作中的一些事情所困扰,就冒昧给您写信了。 我们需要本着圣经来查验我们目前所遇到的问题。 您提到:“会计本不是为造假而生的”“会计这个职业,不是妓女不是鸨母小偷不是强盗不是杀手不是屠夫,也是我上了大学学成的专业,怎么现在成了公认的必须造假的职业呢?” 圣经里也有类似的例子:当税吏和军人来问施洗约翰自己当作什么的时候,施洗约翰并没有说“改行吧!”而说:“除了例定的数目,不要多取。”“不要以强暴待人,也不要讹诈人,自己有钱粮就当知足。” 因此,正如您所说的那样,会计这个工作并不是为造假而生的,只是因为人自己的败坏,希望通过不合法的手段来获得利益,便在会计的工作中以专业知识来为自己行偷窃得利创造条件。我们既然读过圣经,就不能在我们从事的工作中违反圣经教导行事,做假账是违反“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的圣经教导的,所以如果我们以前从事过这样的事,只要我们意图通过我们的专业知识规避我们对国家和他人当尽的义务,就是犯罪,我们要为此悔改,不要再做。
就像您所提到的,很多企业安置残疾人是为了避税,所以我们在工作中也要注意,即使有些行为是合乎世俗的法律但却与圣经的原则相抵触,这样的事我们也不要做,因为最大的法源就是圣经。
我们按照圣经的教导,以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正确使用神给我们的恩赐,做好我们的工作,不以我们所学的所从事的工作来行违法的事就可以了,不必为此就一定要转行,人若以自己的败坏和诡诈运用在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当中,那么我们会发现,没有哪种工作是可以不被玷污的。所以我们不能说会计这类工作就不被祝福,若如此的话,基督徒不能担任国家领导职务,因为那项工作是有受贿的情况发生,也不能去做生意,因为商业活动中存在诸多欺诈行为,等等····我们不能将人自己的败坏归咎于工作。这与违法的行业(妓女,小偷等等)是不同的。
如果我们的上司因为我们不肯同流合污而辞退我们,我们也要如此行,找一份不干犯圣经教导的工作才是好的,也是我们当尽的本份。我们也不能把造假的事委托别人来做,因为那同样是犯罪,如果我们让别人违反圣经教导行犯罪的事,就违反了:“不可杀人”这一道德律的教导。 您提到想要做假账的唯一理由是:“厌恶税务局。”我母亲也是从事财务工作的,对此我也听母亲说起过一些,税务局的一些干部确实是腐败的,但这不是我们因此造假账的理由,因为圣经教导我们不要以违法的手段来以恶治恶,主耶稣基督教导说:“太 5:38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5:39 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所体现的就是这一原则,主不允许基督徒报私仇,教导信徒相信耶和华是他们的伸冤者,基督徒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是外邦人所信奉的“要解心头恨,拔剑斩仇人”那样的黑暗。保罗不是教导我们:“但要凡事察验,善美的要持守,各样的恶事要禁戒不做”(帖前5:21)吗?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的配偶不是一个爱真理,在生活中实践信仰的人,对我们的生活是会有害处的,作为丈夫,也负有在属灵的层面帮助自己姊妹的本份和责任,如果是不信的人,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痛苦,对于我们的后代也是会造成很多问题的,我们要找一个敬虔的配偶(不是形式上出入会堂而已)为宜。 罪人中的罪魁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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