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谦卑就顺服在2008-7-8 13:23:00的发言:
神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
【约3:16】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约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神的普世恩典,是向世人启示了何为善,【弥6:8】 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这就是为什么全世界的人都具有相当接近的道德观的原因。
人的良心,让我们知道何为善,但人的罪又使我们明知道善却不能行,就像法利赛人,能说不能行。
世人若可以行善,耶稣的死就是枉然。因为“【约5:29】 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
这就与“【约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矛盾了。
这显然是不符合圣经的。
所以圣经说,没有行善的,连一个都没有。
维持社会秩序的不是世人的善,而是神赐予世人的律法。
法律才是人类维持社会秩序的武器。
我们看到,当法律遭到践踏时,人的恶就必然膨胀。第二次世界大战,文化大革命都向我们证明了这一点。
保罗说,肉体里没有良善,是千真万确的。
弟兄,人若可以行善,你对神双重标准的质疑,就可以成立。
我相信,你也不会接受这个观点。
1.世人若可以行善,耶稣的死就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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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不合圣经。
2.肉体里没有良善,这是对的。但圣经从来不否定人除了肉体还有灵魂,灵魂中有良心,良心当然是良善的,否则就不叫良心了。只不过人的灵魂和良心往往是昏睡的,正如大卫在诗篇中所说的,“他使我的灵魂苏醒,为自己的名引导我走义路。”
人的良心,让我们知道何为善,但人的罪又使我们明知道善却不能行,就像法利赛人,能说不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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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明明有很多人靠着良心行善啊,你怎么能强行否定呢。你的逻辑是我没看见,所以就不存在?神都肯定一些人的善行,还称挪亚是义人,你倒好,全盘否定。
3.因为“【约5:29】 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
这就与“【约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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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没有矛盾,而是你不能理解。审判是神的事,是极奥秘的,是人不能完全了解的,所以人没有能力做审判。
神要我们知道的是要信,要行善,两者都要。至于神如何审判人,做了多少善事得救,或有多少信心得救,行恶如何定罪,这些都不是人所能了解的,也根本没必要了解的。我们知道神是公义的,不偏待人的,完全可信靠的,神的命令都是对我们有益的,需要遵守的,就好了。
4.
神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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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对的。罗马书告诉我们神的审判不偏待人,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标准,从没听过福音的人按他的是非之心来审判,而不是按基督徒的标准来审判,牧师会按牧师的标准审判,先知会按先知的标准审判,因为神不偏待人。如果都按同一标准审判的话,就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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