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乘风相随在2008-3-11 9:37:00的发言:以下是引用愤怒的刺猬在2008-3-8 20:22:00的发言:对呀!!罪的奴仆没有自由, 那,夏娃没吃果子以前,也不是罪的奴仆,为什么她还会犯罪?? 其实,众弟兄姊妹好好读圣经,多祷告求主光照就会晓得: 上帝造人把自由给了人,这是真的,并不是一开始神没有给人自由,也不是因为人起初就是罪的奴仆才犯罪,更不是因为人没有自由而注定要选择犯罪! 仔细想想:《圣经》很清楚的强调和启示:属灵的争战!撒旦的坠落和对世界的迷惑! 再仔细想:人若没有自由,如何选择犯罪或不犯罪?若一个人没有自由意识,他没有选择的情况下,他所做的在逻辑和理论上都不能构成说是犯罪,因为他没有自由,他要做的就是被迫的去做这、做那,就算做了犯罪的事,对于他来说,根本就不知什么犯罪,怎么能说是他犯罪呢?或者说神造他时就是只知道去犯罪,而不知不犯罪;或者,只知道不犯罪。那么,对于这样的一个人和木偶没什么区别……这样,显然不是上帝所认为好的,也不是看为宝贵了,也不会这样为人而死在十字架上了,因为人那样的话就和属物质的、属畜牲没什么区别了。现代人类对自身的发现和《圣经》对人类的启示和上帝拯救的大爱,足以晓得原不是这样,人由上帝所赐的灵,是有自由意识的,和《圣经》所记载、启示的完全一致。 后再想:撒旦入了世界,引诱了始祖犯罪,也就显明了“引诱”的出现。因为:如果神没有给人吩咐“什么可吃什么不可吃”这个命令(也就是说“选择”不犯罪或犯罪),也就无法证明神给人“自由意识”的真实;引诱的出现,也恰好验证了人是如何利用自己的自由意识作以选择听上帝呢,还是听引诱人的那个?如今更证明了人类的“自由意识”选择了撒旦给人的诱惑,显明了人愿意选择骄傲,想如神一般有能力和智慧等(记住:不是神不想让人有智慧,而是人离了神根本就不知什么是真智慧,根本就没有天平,没有公义,别忘记了,生命、真理、道路,一切都在神里头!阿们!)
如今,人类自从犯罪后,人的自由意识既选择了犯罪,听从撒旦的话,神是公义的神,起初的话,起初的吩咐岂能不算数?!公义何以得以彰显?!这样,神仍爱世人,就以他的自有永有,以他的主权和方法来拯救世人(别再问:神为何不用这方法,为何不用那方法,为何……我想说,神为何要用你的吩咐,你的方法呢?神的自由和主权在哪里?被造物岂向造物主说:你是谁,从哪来,为何造我?)。如此,人既然犯罪,听了撒旦,在经上就被称作:人就成了罪的奴仆!因为人的罪若不赦免,何以得见圣洁光明的神?如何得赦免,信靠并跟从主耶稣的救恩! 至于将来末世至永恒,人为何不会利用自由意识再犯罪,很明显,这个不用辨论了:因为人经历了被拯救的过程,也看到了公义的审判,在那里为悖逆之子所定的硫磺火湖,则更加珍惜了上帝所赐的生命,是出死入生的了;因为人恢复了起初上帝与人和好的关系;因为与上帝同在的国度,不再有魔鬼撒旦的引诱和搅扰…… 人有如此福气直到永远,还有什么理由去利用自己的自由意识去故意犯罪,要去选择那条火湖痛苦的不归路呢? 其实很多时候,有人看到神的启示后,却仍刚硬着心存有故意不从,或是故意制造攻击、制造纷争的,足以显明,那人并不是为了解决他心中的疑问而问,确是为了故意找出他能反对、能**对方,或是满足自己的骄傲的心态而争辩罢了,非解决问题而发言也。请众敬畏神的弟兄姊妹为此景况的人们向主献上祷告。
如此可知,神丰富的智慧和慈爱是何等的长阔高深,荣耀归给天父上帝,阿们。 只回答那些红字部分的话,因为只是这部分是有关我的帖子的,其余的,你到别处去显摆,本人没空回答!!! 如我37楼所说的,,也就是说基督徒成全,不是靠着自己的功劳,正像我们得救的时候是靠着耶稣基督的功劳,我们被成全还是靠着上帝的恩。我们靠上帝的灵得生,也靠上帝的灵行事。那动善工的必成全善工(参:腓立比书:1 章 6 节),"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4) 人能够完全,完全是靠耶稣基督宝血的功效.在见主面时,主的宝血完全的洁净了人的灵魂,所以,这时,完全是新生命.如果我们被救赎只是得到亚当所失去的,那么,如我前面帖子所说的,那种自由意志是还可以犯罪的.但是感谢主,我们的第二个生命不是出于地的,而是出于天的(参37楼所引的林后15章46-47),主用宝血赎买了我们,赐给我们属天的生命. 人会不会犯罪,决不在自己的觉悟,也没有能力用自己的意志去控制.因为人立志行善,但行出来由不得自己.圣经上说,"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那么,也很清楚的告诉我们,人的灵魂能成全,是主的功劳. 至于将来末世至永恒,人为何不会利用自由意识再犯罪,很明显,这个不用辨论了:因为人经历了被拯救的过程,也看到了公义的审判,在那里为悖逆之子所定的硫磺火湖,则更加珍惜了上帝所赐的生命,是出死入生的了;因为人恢复了起初上帝与人和好的关系;因为与上帝同在的国度,不再有魔鬼撒旦的引诱和搅扰…… 人有如此福气直到永远,还有什么理由去利用自己的自由意识去故意犯罪,要去选择那条火湖痛苦的不归路呢?" 上面红字部分是你的话!!你认为人不犯罪,必须是没有撒旦的引诱和搅扰,而且人蒙救恩得到的只是当初所失掉的,请问,是你的想当然还是有圣经的依据??有圣经依据请给出来!! 而且你认为你能够"完全"是靠自己的功劳,因为看见可怕的后果就不会再犯罪,犯罪不犯罪是自己的意志能够做到的!!你自己有能力,所以你不要耶稣,否定耶稣的救赎,,,,呵呵,当然这就是你的自由了!! 只是你一定要别人也接受,而且不许发问,不许辩驳,,,,可以告诉你,你没有这个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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