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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_e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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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上海国际礼拜堂-圣殿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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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6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教堂举行婚礼仪式必需至少一方是主内弟兄或姐妹,最好是双方都信主多年的和曾经在该堂接受洗礼的.关于婚礼仪式费用问题,我们希望只注重形式神圣性,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奉献给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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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句我的心里话————怎么看怎么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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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Li_ebo在2007-11-26 19:58:00的发言:

在教堂举行婚礼仪式必需至少一方是主内弟兄或姐妹,最好是双方都信主多年的和曾经在该堂接受洗礼的.关于婚礼仪式费用问题,我们希望只注重形式神圣性,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奉献给教会.


神明确说 信和不信不能同负一轭! 教堂方还为那对 半光明的儿女 祝福,见证婚礼!  教堂是神的殿!所以简直是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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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祝新人永远的幸福快乐!


这是别人的结婚贴,请进来的人献上祝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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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7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笨鱼在2007-11-26 21:28:00的发言:


神明确说 信和不信不能同负一轭! 教堂方还为那对 半光明的儿女 祝福,见证婚礼!  教堂是神的殿!所以简直是亵渎!

你对圣经的理解可以说是断章取义,一知半解的程度可想而知了,建议你多读圣经。

圣经让论到婚姻问题在歌林多前书7章10 -17节明明白白地教训我们的。你所说的“亵渎”一词简直是藐视主内肢体。


  至 于 那 已 经 嫁 娶 的 , 我 吩 咐 他 们 , 其 实 不 是我 吩 咐 , 乃 是 主 吩 咐 , 说 , 妻 子 不 可 离 开 丈 夫 。
  若 是 离 开 了 , 不 可 再 嫁 。 或 是 仍 同 丈 夫 和 好 。 丈 夫 也 不 可 离 弃 妻 子 。
  我 对 其 余 的 人 说 , 不 是 主 说 , 倘 若 某 弟 兄 有 不 信 的 妻 子 , 妻 子 也 情 愿 和 他 同 住 , 他 就 不 要 离 弃 妻 子 。
  妻 子 有 不 信 的 丈 夫 , 丈 夫 也 情 愿 和 她 同 住 , 她 就 不 要 离 弃 丈 夫 。
  因 为 不 信 的 丈 夫 , 就 因 着 妻 子 成 了 圣 洁 。 并 且 不 信 的 妻 子 , 就 因 着 丈 夫 成 了 圣 洁 。 ( 丈 夫 原 文 作 弟 兄 ) 不 然 , 你 们 的 儿 女 就 不 洁 净 。 但 如 今 他 们 是 圣 洁 的 了 。
  倘 若 那 不 信 的 人 要 离 去 , 就 由 他 离 去 吧 。 无 论 是 弟 兄 , 是 姐 妹 , 遇 着 这 样 的 事 , 都 不 必 拘 束 。 神 召 我 们 原 是 要 我 们 和 睦 。
  你 这 作 妻 子 的 , 怎 么 知 道 不 能 救 你 的 丈 夫 呢 ? 你 这 作 丈 夫 的 , 怎 么 知 道 不 能 救 你 的 妻 子 呢 ?
  只 要 照 主 所 分 给 各 人 的 , 和 神 所 召 各 人 的 而 行 。 我 吩 咐 各 教 会 都 是 这 样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7 22:52:4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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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7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10 至 於 那 已 经 嫁 娶 的 , 我 吩 咐 他 们 , 其 实 不 是 我 吩 咐 , 乃 是 主 吩 咐 , 说 , 妻 子 不 可 离 开 丈 夫 。
11 若 是 离 开 了 , 不 可 再 嫁 。 或 是 同 丈 夫 和 好 。 丈 夫 也 不 可 离 弃 妻 子 。
12 我 对 其 馀 的 人 说 , 不 是 主 说 , 倘 若 某 弟 兄 有 不 信 的 妻 子 , 妻 子 也 情 愿 和 他 住 , 他 就 不 要 离 弃 妻 子 。
13 妻 子 有 不 信 的 丈 夫 , 丈 夫 也 情 愿 和 他 同 住 , 他 就 不 要 离 弃 丈 夫 。
14 因 为 不 信 的 丈 夫 , 就 因 着 妻 子 成 了 圣 洁 。 并 且 不 信 的 妻 子 , 就 因 着 丈 夫 成 了 圣 洁 。 (丈 夫 原 文 作 弟 兄) 不 然 , 你 们 的 儿 女 就 不 洁 净 。 但 如 今 他 们 是 圣 洁 的 了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林前7章10-14节

那几节圣经是教训我们 如果一对男女结婚的时候不信主,结婚后其中一方信主了,如何去对待配偶!
神并不是要求我们去找个不信的做配偶!于是神就说  你 们 和 不 信 的 原 不 相 配 , 不 要 同 负 一 轭 。 义 和 不 义 有 什 么 相 交 呢 ? 光 明 和 黑 暗 有 什 么 相 通 呢 ?(林后 6:14)

所以说我不是断章取义~而是你的阅读理解的问题!或者说你对神的旨意知之甚少!

当然了,我不喜欢有一方信主另一方不信主而去教堂结婚的观点只是我一家之说而已!别放在心上!
总之结婚是好事,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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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7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好的帖子为何该了又改呢(45F)?  说过的话难道那么容易收回去吗?呵呵~
就算你往下再加上3节,也是一个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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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7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笨鱼在2007-11-26 20:38:00的发言:
说句我的心里话————怎么看怎么别扭!

主教我们和睦,你看为别扭,你有没有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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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7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心是建立在对真理的顺服为基础上的! 而神的话就是真理! 因为神本来就是真理的本体!
所以不顺服神,不顺服真理,也就谈不上爱心了!

比如有姊妹交鬼,有弟兄姊妹劝告她多次,她不听! 然后牧师又劝告她多次,她还是不听! 那么我们把她赶出教会任她去! 那么请问我们是不是也是没有爱心的表现呢?

弟兄啊弟兄!信上帝不像卖火车票那么简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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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8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笨鱼,你是不是喜酒喝多了,有点醉,你老婆呢?赶紧扶回家,一喝醉就喜欢谈政治。

笨鱼老婆,你可得把你老公看好了,不准他再说醉话了。

新郎,新娘,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神所配合果然是佳偶天成,教堂的风景也很美,但再美也美过新人,这真是酒不醉人,人自醉,看到你们这对新人真的很令人羡慕的。

最后祝你们两人都能尊主为大,永远幸福,永沐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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