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anewman在2007-4-17 1:00:00的发言: 罪的隐藏,罪的赦免
我们做过的事情是否会因为别人不再追究了,就不再存在? 我们得罪了一个人,是否会因为他原谅了我们,我们就可以说:我没有得罪过他。 我们是否因为神赦免了我们的罪,就可以说:我没有罪? 神不再纠察,不再因为我们的罪来灭绝我们,是因为我们没有罪了吗?不是!是因为有一位替我们承担了的。所以神就以我们为无罪的了。 我们只是一个得了赦免的罪人,是蒙了恩的人,是因为那恩将罪涂抹,若是没有罪,就没有恩,只是罪大恩更大。 记得自己曾经是一个罪人,就永远不会忘记耶稣基督的恩。何时承认自己的罪,那恩也就立刻来赦免我们的罪。 我总觉得那恩也是常常的新,如同是活的一样。
当我们忘了那恩的时候,当爱不再做我们的主的时候,我们的罪就再一次显露出来,我们就会再一次失败。 只有当我们不忘了那恩的时候,那恩就时时教训我们爱人,让我们不能再犯罪。 我觉得自己是一个爱忘恩的人,且是一个徒然受他恩惠的没有情意的人,我甚至找不到一件事情是我为他做的。 当我们遵行了他的命令的时候,我们也是那受益处的人。我们究竟能做什么是做在主的身上呢? 我觉得只有一件:就是努力彰显他的大爱,发出光来,照亮周围的人。否则我们就一点用处也没有,白白受他的恩惠。
正确与错误
有谁会把自己认为错误的坚持到底呢?人人都是以自己为正确的才坚持,如此看来,正确与错误不是一个标准。 若是罪人死亡是正确的,是正义的,我们也就都死亡了,这样的正义对于罪人没有益处,对于神也没有益处,这样的正义有什么意义呢?所以神以自己的慈爱劝我们:回来吧,何必死亡呢?罪人死亡虽然正确,但是若是没有益处,罪人死亡也就没有意义了。当然罪人死亡后人从中接受了教训,那罪人死亡才有了意义,才有了益处。所以神灭绝所多玛娥摩拉正是为了给后人立一个警戒,好让他们的灭亡成了我们的益处。无论是授权的传耶稣基督的名,还是假冒的传耶稣基督的名,反正只要让神的道行开,对世人有益处就好了。当然不是混乱主的道就好,对人有益处就好。所以我放弃以正确错误为标准,采用是否有益处为标准。
有人信主之后又犯罪,是那隐藏的罪再一次显现出来了,还是他再一次走进罪?主耶稣的宝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难道只不过是一时将我们的罪加个盖儿上吗?
我不能理解人如果放弃了正确与错误的标准之后他还如何能够有正确的判断?如果一个人丧失了正确地判断事物的能力那么他还如何能够知道并持守什么是正确的? 我坚持正确和错误的标准我才能有正确与错误的判断,这个标准可以发展变化,这个判断也可以发展变化,但是要坚持正确和错误的标准和判断,这一点是我一定要坚持的。我坚持正确和错误的判断,我坚持我认为正确的,这并不是说我坚持的就一定是正确的。 可是,一个人有了正确和错误的判断他才能坚持正确的(虽然他也有可能坚持了错误的),但是没有坚持,就是正确的也坚持不下来了。然而,我如果原本就放弃了正确和错误的标准和判断,那么,我如何能够坚持着正确的呢?当然,我若放弃了正确和错误的分辩,这个时候我所坚持的也仍然是我认为正确的。 坚持正确与错误的标准和判断,并不一定导致定罪和不饶恕,如果没有正确与错误的划分,罪和饶恕也就无从谈起了。 你下面的这段话,我这样改写了一下: 罪人死亡是不正确的,是不正义的,我们也就都活了,这样的不正义对于罪人没有益处,对于神也没有益处,这样的不正义有什么意义呢?所以神以自己的公义劝我们:回来吧,何必死亡呢?罪人活着虽然不正确,但是若有益处,罪人活着也就有意义了。罪人活着才能从中接受教训,这样罪人的活着才有竟义,才有了益处。所以,神灭绝所多玛娥摩拉正是为了给后人立一个警戒,好让他们的灭亡成了我们活着的教训。 那假冒基督的名传道的,只能是将基督的名传开,除此之外再无益处,那假冒的人与信有何益处呢?毫无益处,不过是让人知道基督罢了。这只是舆论效果,保罗的话是针对什么情况说的呢?当时福音从以色列传于外邦,外邦还没有听说过基督,那些假冒的人传基督会使外邦人都知道耶稣的名,让更多的人知道“有一个基督耶稣”。我不相信,保罗说的话的意思是:这些人传不是主的道理也可以被接受。 当然,你也说到主的道不能混乱,我不过是在这里做一下具体说明罢了。 你自己若是要坚持“放弃正确与错误的标准”是圣灵的意思,你自己坚持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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