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我爱JESUS在2006-11-04 15:17:00的发言:
基督徒纪念主的降生,借机传福音,怎么跟罪的累积连在一起,甚至于“十恶不赦”呢?实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啊。
如果每一日都可以如圣诞这样促使人们来到教会听福音,我巴不得天天都是圣诞日。日子本身不是罪恶的,不要极端,免得被日子捆绑了。求神的带领。AMEN!
问题是主是自有永有的神, 无所谓在哪一天降生, 我们所谓他降生的日子是他为我们道成肉身的日子, 所以要纪念也得有个分寸, 不是学外邦人请客送礼, 大吃大喝. 至于传福音的机会, 我同意你的观点, 是个机会, 问题是好象没有哪个教会在那一天开布道会的, 有的只圣诞节音乐会. 罪的问题是隐蔽的, 被魔鬼用各种谎言和美丽的光环所装饰起来的, 所以我们需要警惕. 借着主道成肉身之日大吃大喝, 请客宴乐本身就是一种罪, 是骄傲自私, 高举自我, 贪图享乐, 与魔鬼同行的罪. 所以不论你是否同意, 我还是要在这里指出来, 好叫弟兄姊妹有个警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