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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od_lov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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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的话题:弟兄姊妹们真的有那么多异端吗?请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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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9 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述 〝我愛JESUS〞於 第32樓 的發言:
我不清楚你說要劃清界線是什麼意思?

〝我愛JESUS〞姊妹,你真的不知 "劃清界線" 是什麼意思嗎?那就試舉一個不大貼切的例子助你思考。
例如有一天,一間與你工作的慈善機構的 "姊妹機構",被報導証實原來是一間偽冒為善、 蓄意 "騙錢的機構"。

如你是機構的決策人或高層人仕,你會否公開宣稱與這間 "騙錢機構",從此斷絕一切來往和連系,以表清白呢? 還是毫不避嫌,與 "騙錢機構" 繼續保持以往兩者之間的關係呢 ?
或又如你是在 "騙錢機構" 當一個義工,你會否在此 "騙人機構" 繼續工作下去呢?

對待 "同性戀行為" 以至今天 "同性戀婚姻" 的態度,實在是一次測試每一個基督徒心中 "義" 和 "不義" 的標準,對 "神" 信服的程度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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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1 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述 〝我愛JESUS〞於 第24樓 的發言:
就如以前說過的,分辯偽鈔不必去研究偽鈔,只要研究真鈔是怎樣的就可以分辨假鈔了。同樣,我們熟讀聖經,曉得神的真理,就可以有一顆分辨的靈,不會被異端之風吹得飄來飄去。

請恕 Hippo2004 不及〝我愛JESUS〞姊妺這麼熟讀聖經,實難可以有一顆分辨的靈。
〝我愛JESUS〞姊妺,你在論題〝三位一體教義的必要性與重要性〞給大家看的轉貼文,到底是 "真鈔" 還是 "偽鈔" 呢?因我未能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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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1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对那个帖子有什么疑问吗?请直接提出来.

三位一体教义的每一个论点都是有圣经经文支持的. 靠着人的理性,是永远无法明白为什么又是一,又是三. 但是作为基督徒, 我们相信圣经是神的话语, 是神的自我启示, 那么圣经怎么说的, 我们就怎么信. 我不认为这是很难的问题. 简单再重复一下:

1.神是独一的: 除了我以外, 你不可有别的神. (出20:1)
2. 神有三个位格: 圣父是神,圣子是神,圣灵是神
圣父是神: 道与同在 (约1:1)
圣子是神: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就是神(约1:1)
圣灵是神: 彼得说,亚拿尼亚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叫你欺哄圣灵...你怎吗心起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徒5:2-3)
3.圣父不是圣子,圣灵, 圣子不是圣灵:
耶稣受了洗,随即从水里上来.天忽然为他开了,他就看见神的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他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所喜悦的”(太3:16)

三位一体的教义不单单只是一条古代信条, 它是对神在圣经中自我启示的总结。如果不明白,可以查考经文,向神祷告,需要时间去弄明白, 因为我们信靠的若不是圣经启示的真神, 我们就无法与神建立真正的关系.

认识你独一的真神, 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这就是永生(约17:3)

你认识这位真神吗? 你认识耶稣基督吗? 信心的投放对象若错了, 就不可能得永生.在圣父的慈爱、圣子的恩典,与圣灵的交通中,包括了我们人类的全部救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11 10:33:0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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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1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划清界线”我们可以看以下经文是否支持你的观点呢?
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诗1:1

但这句经文并不是说我们不跟罪人打交道,这节经文的意意是我们不要在他们的罪上有份。分别为圣是努力不犯罪,追求圣洁。若如你说骗钱机构,我们当然不能从事他们的犯罪工作,但这不意味着我们不跟里面的迷失的罪人打交道啊。若是这样的话,我们都要离群隐居了。

至于你说应当把支持同性恋的教会说成异端,我不清楚。因为异端是违背圣经基本真理的观点。同性恋应当是行为上的背道,我们当然不应当再参加这样教会的聚会,但不代表我们不再与里面的弟兄姊妹交往。因为你虽然不同性恋,你也许会犯其它的罪,那么你是不是要所有肢体与你隔离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11 10:47:0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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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1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灵恩派是异端吗? 灵恩派不得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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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1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认识你独一的真神, 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这就是永生(约17:3)

这句话有问题吗?这应该确实是圣经的原话。圣经为什么不说,“认识你三一的真神,并其中之一的耶稣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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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2 0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经文这么说, 难道你们这几个人就会相信神是可以三而一, 一而三了吗? 事实上, 圣经已经如此启示了, 看我上面简单的举例. 更多的经文可以看我和其他肢体转的网址. 只是你们不信而已. 上帝为什么不用三位一体这个词,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 就算用了, 那些喜欢依靠自己理性的人, 也会觉得不可理喻, 不可信. 我也知道, 就算不用, 也有人可以凭着圣经的启示相信神的确就是一个本体, 有三个同时存在的不同位格. 尽管凭他们的理性不可理解, 但圣经如此说, 他们就愿意如此信.

正如有些犹太人无法相信他们所看见的JESUS就是弥赛亚一样, 也有人不会认识主就是神. 不会认识圣灵是神. 不会承认救恩是父, 子,灵共同的作工. 不会把荣耀归与子和灵, 也不可能归与父,因为不认子的, 连父都没有!

除了纠缠圣经没有这四个字外, 我劝你们向神祷告, 查看经文, 并看传统教会对这一教义的讲解. 信道是从听道中来. 如果你们肯谦卑下来, 花些时间看那些神重用的仆人写的和讲的, 再把他们讲的与圣经对照的话, 如果圣灵肯怜悯你们, 那么, 你们一定会AMEN!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12 7:52:1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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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2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三千在2006-7-11 23:01:00的发言:
认识你独一的真神, 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这就是永生(约17:3)

这句话有问题吗?这应该确实是圣经的原话。圣经为什么不说,“认识你三一的真神,并其中之一的耶稣基督?”

约14:6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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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2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述 〝我愛JESUS〞於 第44樓 的發言:
若如你說騙錢机构,我們當然不能從事他們的犯罪工作,但這不意味著我們不跟里面的迷失的罪人打交道啊。若是這樣的話,我們都要離群隱居了。

我們當然不應當再參加這樣教會的聚會,但不代表我們不再與里面的弟兄姊妹交往。

在〝Hippo2004〞眼裏看來,這是最常誤導別人的借口,因為只說順耳的一半,卻不告知後果或不當之處,讓人有所儆醒。

我們基督徒可否與異教徒交往 ?
我們基督徒與異教徒、甚至是異端信徒交往,完全是沒有任何不當。
但如交往的地點是在寺廟的地方,或異端的教會範圍內,那便存有不避嫌的問題了。

當然,如從不關心這樣做會否絆倒別人,則另作別論。
但是作為眾人皆知是牧者或教會屬靈長者,如與眾人皆知是僧人或異教身份的人,毫不避嫌,公然作私人的交往,雖然交往的地點,不一定在寺廟的地方或異端的教會,也是不適當的。這是 "作為群羊榜樣" 要付出的 "屬靈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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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8 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承接 第49樓 的貼文▲

〝Hippo2004〞以為〝我愛JESUS〞姊妺於 第32樓 的第一次回應,可能是不明白問題的重點,故此特於 第41樓用 一個淺白的比喻例子,提問不同位置的人,對處理事件應採取的態度
一個是機構的決策人或高層人仕、另一個只是普通當義工的人。

以下是引述 〝Hippo2004〞於 第41樓 的發言:
如你是機構的決策人或高層人仕,你會否公開宣稱與這間 "騙錢機構",從此斷絕一切來往和連系,以表清白呢? 還是毫不避嫌,與 "騙錢機構" 繼續保持以往兩者之間的關係呢 ?
或又如你是在 "騙錢機構" 當一個義工,你會否在此 "騙人機構" 繼續工作下去呢?

對待 "同性戀行為" 以至今天 "同性戀婚姻" 的態度,實在是一次測試每一個基督徒心中 "義" 和 "不義" 的標準,對 "神" 信服的程度呀 !!

以下是引述 〝我愛JESUS〞於 第44樓 的發言:
若如你說騙錢機構,我們當然不能從事他們的犯罪工作,但這不意味著我們不跟里面的迷失的罪人打交道啊。若是這樣的話,我們都要離群隱居了。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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