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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ippo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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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是如何理解“得救”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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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7 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太福音 7 : 21“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 进天国.惟独 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因信称义,信那从天上降下来,道成肉身,替我们死的救主。

父的旨意就是让我们信主,信就遵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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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7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说在从信到进天堂的这条路上没有别的岔道,入场券是“有神儿子的生命”,入口处的检票者是圣灵,“信”的动机、状况各有不同,然而,信的结果却不由己定,圣灵亲自把关,赐生命给那真信得人,应该说进天堂是真正信主之人别无选择的道路,至于恨恶罪恶那是他们的本性,不是他们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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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8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1\我感觉是不一样的,一个人落水被救上来,现在的确不会被淹死,如果他不感恩,甚至永远离开神,自然还会被淹死;但任何时间如果他在神面前悔改,神还会接纳他,象浪子回头.否则有人会用救恩当护身符,任意作为了.这只是我个人见解,因这个问题可能圣经说得很清楚:"只要心里...口里..."但人的罪总会诱惑我们.而永生正是按照"只要心里...口里..."凭信心去领受.
2\我想圣经已写得很明确,'人人都...'我们知道在国务院有很多工作人员,有总理,秘书,司机,清洁工....我们追求的是在天堂王子的身份.

3\自己认为已“得救”的基督徒 , “审判”后 , 一定可留在天堂.参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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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28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看见“pywzl”在 35 楼说及“两种论点都正确”的时候 , 心感奇怪。两个完全相反的结论 , 怎可能都是正确呢 ?

查阅双方有关的分享 , 方才发觉各人的分享回贴 , 全无谈及甚么是“得救”。以致大家变成集中“行为会否影响得救”的讨论。当然 , 一如过往的讨论 , 始终各持己见。

再次重新思考 , 发现原来其中的原因是各人对“得救”有不同的演译。

以个人理解 , 我认为那相信“得救是不受行为影响”的一方 , 是相信及接受了主耶稣 , 踏上了通往永生的路 , 便算完成“得救”。而那相信“得救是受行为影响”的一方 , 是相信接受了主耶稣 , 直至进入神的国 , “得救”才算完成。

所以“pywzl”说“两种论点都正确”是没有错。双方都是将“得救”的定义放在永生路上 , 只是在起点和终点的分别而矣。再一次谢谢“pywzl”的提示 ! !

从分享中 , 我们都得出一个共同的结论是 :

真正相信主耶稣的基督徒 , 在道德行为上 , 一段日子后 , 必有不同程度的改善。
虚假相信主耶稣的基督徒 , 在道德行为上 , 一段日子后 , 必毫无改善。

这是小弟最后一篇回应这个标题 , 如再有感受 , 将另开新一篇。

如有不认同 , 你们大家可再自行讨论。感谢大家有建设性的分享。小弟获益良多。感谢主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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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29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因在 44 楼的发言里 , 遗漏了数小段 , 现再补回 , 重新整理再贴一次 , 请谅。

当看见“pywzl”说及“两种论点都正确”的时候 , 心感奇怪。两个完全相反的结论 , 怎可能都是正确呢 ?

查阅双方有关的分享 , 方才发觉各人的分享回贴 , 全无谈及甚么是“得救”。以致大家变成集中“行为会否影响得救”的讨论。当然 , 一如过往的讨论 , 始终各持己见。

再次重新思考 , 发现原来其中的原因是各人对“得救”有不同的演译。

以个人综合理解 , 我认为 :

那相信“得救是不受行为影响”的一方 , 是相信及接受了主耶稣 , 踏上了通往神国度的永生路 , 便算完成“得救”。

而那相信“得救是受行为影响”的一方 , 是相信接受了主耶稣 , 直至进入了神的国度 , “得救”才算完成。

所以“pywzl”说“两种论点都正确”是没有错。双方共通点都是将“得救”的定义放在通往神国度的永生路上 , “得救”只是在起点和终点的分别而矣。再一次谢谢“pywzl”的提示 ! !

当然实际上 , 其中还存有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 在分享中仍没有正视讨论 , 那就是审判的问题。

相信大家都不会否定“审判”的存在。审判的结果可参考 罗马书 二章六至八节。问题是“审判台”的位置会放在那里 ? 如根据上述我个人的理解 :

“得救是不受行为影响”的一方 , 估计认为“审判台”是放在神国度的“城门内”。因此无论那个人死前的一刻 , 是否罪恶满盈 , 相信神最严厉的刑罚裁决 , 都不会驱逐他出城门外。因为当踏上永生路的一刻 , “得救”已完成了。即是一次得救 , 便永远得救。也是“alwin”在 31 楼所认为的理由 , “主也同样赦免了那在十字架上罪犯。”

“得救是受行为影响”的一方 , 估计认为“审判台”是放在神国度的“城门外”。神最严厉的刑罚裁决 , 将不会准许进入城门内。但神最高的奖赏 , 却会赐给荣耀的冠冕。

各位朋友们 , 现在理应可从分享中 , 知道有关“得救与行为”的一些概念 , 从而找到可接受的论据。不致被人问及时 , 哑口无言。

从分享中 , 还得出一个共同的重要信息 :

真正相信主耶稣的基督徒 , 在道德行为上 , 一段日子后 , 必有不同程度的改善。
虚假相信主耶稣的基督徒 , 在道德行为上 , 一段日子后 , 必一如过往 , 毫无改善。

这是小弟最后一篇回应这个标题 , 如再有感受 , 将另开新一篇。你们如不大认同上述的理解 , 大家可再自行继续讨论。

感谢大家有建设性的分享。小弟获益良多。感谢主恩 ! 唯一的失望 , 就是没有见到“约拿的家论坛”几位版主 , 在这问题上 , 一些个人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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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9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很亏欠就不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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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9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结发言:

1.得救即主耶稣基督把我们从罪人永死的路上拯救出来,凭着他的宝血,使我们所有的罪得赦免,从而实现了神对罪公义的惩罚,使人与神关系从归于好,不再与神永远分隔(永死)

2.得救的唯一条件是信心.

3.得救的人必然重生,必得永生,必得进天堂.

4.好行为不是得救的必然条件,是得救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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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9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主的血可不是白流的哦,我们过去现在将来的罪,在我们的真信心里,已经被主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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