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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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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鸡血有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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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30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凭着信心凡事都可作,但不都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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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31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风云在2005-3-29 18:17:00的发言: 这种禁忌有什么科学的理由吗(出了圣经的记载外)??
血液可以输送氧和养料,但同时也输送身体组织、细胞中排出的废物。 记得听人讲过,血液中含有毒素,有科学家作实验,把一头牛四肢捆住约一刻钟,从其身上抽出一些血,其中的毒素可以毒死一只小老鼠(对不起,我自己未作试验证实其真实性)。也有人说,人不要轻易动怒,因为会产生毒素,影响自己的健康。可能和上面的试验原理相同。 一家之言,听过即可,不必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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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31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与楼上的看法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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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白???

圣经里明明记载血不可以吃!!!!为什么还要问呢????

使徒行传中;圣灵和我们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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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旧约中区别了动物的洁净和不洁净,并明确规定了不允许吃不洁净的动物(利11:;申14;3-20),这些规定现在的信徒还要不要遵守?新约的著名的“耶路撒冷大会”规定了“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徒15:29),我们现在怎么看待这些有关食物的规定?(很多的信徒是严格遵守的,甚至把这当作真信徒的标志)
旧约规定了洁净与不洁净的生物,理由只有一个:要求当时的以色列民族成为圣洁的民,因为那招他们的是圣洁的(利11:44-45)。关于律法与救恩的关系前面“五饼二鱼系列”的第六方面已经作了论述了,这里不再赘述。总而言之,在新约的恩典时代,不需要再去遵守这些条例了。
理解耶路撒冷大会的规定,必须结合《使徒行传》的上下文。这次大会的中心议题不是食物,而是“割礼”,即已经归信基督教的外邦人还要不要受割礼。在圣灵的带领下,经过讨论,再结合使徒彼得、保罗和巴拿巴的见证,最终由主的兄弟雅各作出了决定(使徒雅各这时已经死了,是被希律杀害的,见徒12:2)。除了上面提到的几样食物和奸淫外,没有提到“必须受割礼”。而在食物方面的规定是为了尊重那些已经归信基督教的犹太人,因为他们从小就严格遵守摩西律法。
究竟我们现在的信徒在食物方面该怎么做呢?我们还是让圣经来说话。1、《马可福音》7:14-23,这是主亲自的教导。主在这里明确地指出了食物都是洁净的,不能污秽人;真正污秽人的是从心里发出的各样的恶念。主在这里确立食物方面的总原则,并且没有特别作出说明是哪些食物,显然包括所有的食物。2、《罗马书》14章和《哥林多前书》8:4-13使徒保罗关于食物的教导。首先,保罗明确指出:食物在神的国并不重要,并不能叫神看中我们;重要的是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14:17-19;林前8:8)。其次,保罗明确指出:所有的食物都是洁净的。偶像不算什么,所以吃祭偶像之物也不算什么(罗14:14;林前8:4-6)。接着,保罗又着重指出,虽然什么都可以吃是我们的自由,但我们还必须照顾到信心软弱的信徒,不致使他们因为我们这样的自由而被绊倒(罗14:15-16;林前8:7,9-13)。另外,“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保罗又郑重指出:吃的人和不吃的人应该互相尊重,不可彼此论断(罗14:1-4,10-11)。
关于“血”的问题也一直是有争议的。“血”既然是食物的一种,应当遵循上述的原则。旧约严禁吃“血”,是因为它与祭祀有关。在祭祀中,来祭祀的人必须藉着动物的流血代死,将自己所犯的罪归在已死的动物身上,才可以来亲近神。而新约是主耶稣为我们流血舍命付出了罪的赎价,不再需要借助动物的代死。况且动物的血怎么能和主的宝血相比呢!
200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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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蒙恩弟兄的分享。

我非常尊重不吃烹熟了的血的弟兄,彼此在基督的爱里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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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上面提到的几样食物和奸淫外,没有提到“必须受割礼”。而在食物方面的规定是为了尊重那些已经归信基督教的犹太人,因为他们从小就严格遵守摩西律法。

那么,他们为什么不说不洁净的物都不能吃呢???为什么单单说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呢??

晕!!!不合逻辑都不知道!!!!!!!!!

2、《罗马书》14章和《哥林多前书》8:4-13使徒保罗关于食物的教导。首先,保罗明确指出:食物在神的国并不重要,并不能叫神看中我们;重要的是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14:17-19;林前8:8)。其次,保罗明确指出:所有的食物都是洁净的。偶像不算什么,所以吃祭偶像之物也不算什么(罗14:14;林前8:4-6)。接着,保罗又着重指出,虽然什么都可以吃是我们的自由,但我们还必须照顾到信心软弱的信徒,不致使他们因为我们这样的自由而被绊倒(罗14:15-16;林前8:7,9-13)。另外,“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保罗又郑重指出:吃的人和不吃的人应该互相尊重,不可彼此论断(罗14:1-4,10-11)。

[B]怎么不联合 林前11章呢???[/B]不要把自己的意思说成是保罗的意思;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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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Thomas在2005-2-28 20:30:00的发言: 谁能守得住报上名来?
我!!!! 我什么血也拒绝吃 看见就想起主所流淌的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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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第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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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少了一句话!!!我是第2个不吃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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