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楼主: myway
收起左侧

圣经上哪里说了信徒只能和信徒结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2-23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2-23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致:noya

所谓“成全律法”,就是不再犯罪。

在旧约中神所设立的律法,人靠着自己没有办法守住“全律法”(律法犯了一条的就是犯了众条)。所以“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故此神为了救人脱离罪,差遣他的儿子那后来称为基督的耶稣来到世上,替我们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从死里复活。使我们信他的人,因信而有从神而来的永生的生命,并且这个被更新的生命是不犯罪的。他不再受罪的辖制。这就是成全律法。

需要说明的是,(信的人在旧生命还没有完全死掉的时候,还可能犯罪,但新生命是不犯罪的。)所以成全律法这只有靠着复活的主耶稣才可以。

成全律法,不是不讲律法,反而是对律法提出更高的要求。(你可以看一下登山宝训)

这是新约圣经的最最基本的道理,不知道您是否还有不懂的地方。如果还不明白,我也没办法了,只有求主让你明白了。阿们!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3 19:23:28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2-23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信与不信“不可能”结婚,我没办法想象自己的爱人不是主内的。

同负一轭的问题,不属于“律法”吧,看起来是神对我们的限制、要求,实际上是他在保护我们吧,免得我们受伤害。这不是强制我们遵守的命令,而是显明他大爱的教导与忠告。

与神的关系应该是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事,如果在这件事上夫妻不能同心,是不是很怪异

说说我的体会:我是在信主以后才认识现在的男友并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正是我非常软弱的时期,停止了聚会,很少读经祷告,也没觉得跟不信的人在一起有什么不妥,就认定他人好。但是当我重新回到神的怀抱中后,立刻觉得这样的关系也许不是神喜悦的,而且相处过程中遇到很多试探和攻击,心里有很多次想中止我们的关系。但又觉得自己并不能断定是不是主耶稣把他领到我身边的,不管我们以后是不是会在一起,都要先把福音传给他,才算尽了基督徒的本分。所以就开始为这件事祷告,说起来很羞愧的是,我祷告的时候都是半信半疑,其实心里还是有些绝望的,因为我认为他不是一个感情丰富的人,不容易感受到圣灵的感动。

然而神对一个人的改变是神奇的、超出我的所求所想,现在他会主动读经、祷告、参加聚会,并开始有了传福音的热心,我也开始体会到,能同自己所爱的人一起经历、分享神的爱,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这是我们以往相处一年多时间中从未体会到的幸福,我真的不明白神为什么会这样恩待我

现在,我对他信主已经很有信心,对我们之间的关系倒没想很多,因为出于神的他必会保守,所以也没什么担心,当然,要完全地信靠交托才行呀。还看到过见证,信的一方带领不信的归主以后,两人反而分手了。神的智慧高过我们的,听他的没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2-25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noya在2005-2-21 23:46:00的发言: 估计你是把那对你的观点不利的一句经文故意不说了: 【斯4:14】 此时你若闭口不言,犹大人必从别处得解脱,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至灭亡。[B]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为现今的机会吗?[/B] 以斯帖要叫自己当不上王后,实在是容易极了,她是自己主动要当的哟~~~还救过王呢~~~
这说明:犹太人得解救,少不了的只是神!而不是以斯帖这个人,更不是“与外邦人结婚”,难道不是这样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5 12:21:37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2-25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2-25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2-26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致:noya

耶稣基督的宝血是大有功效的,你说的没有错

但是,使徒保罗明确地告诉过我们不可以因为有主的救赎而放纵自己,故意犯罪(断乎不可)。

所以你(noya)所说“上帝已经不再因违反律法而定人的罪了。”单单这么讲是错误的,必须要有一个前提,就是先要认罪(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一个人若从心理认罪,他就不愿意再犯罪了。很多人继续犯罪,因为他们从起初就没有好好的认罪

另,关于“信与不信可不可以结婚的问题”确实是旧约律法多次提到的问题(出34章,申7章,尼9章)。

在新约时代,主耶稣的救恩,乃是要我们从心理愿意遵守(你们洗净杯盘的里面,外面自然就干净了),而不是像旧约时代一样强迫人外面的遵守(如同粉饰的坟墓,里面却满了各样的污秽)。“你们甘心乐意的人有福了”,这就是主耶稣所讲的要成全律法。

所以,要解决“信与不信能否结婚的问题”,最主要的是要解决里面的问题,而不是强调外表的仪式。既然如此,每一个人都不要受辖制,各人怎样领受,就怎样行吧(但人所做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神都必审问)。自己向神交帐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6 12:11:02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3-2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小望在2005-2-19 19:19:00的发言 以斯帖因为美貌,被强征进宫;又因王喜欢她而被封为王后。圣经从未说过她心甘情愿地“嫁给国王”! 以斯帖4:13~14记载:末底改托人回覆以斯帖说,你莫想在王宫里强过一切犹大人,得免这祸。此时你若闭口不言,犹大人必从别处得解脱,蒙拯救 。 这说明,神不用以斯帖,照样可以拯救以色列人。 如果当年以斯帖宁死也不进宫,也许会和但以理的三个朋友一样,成为我们信心的榜样!
你这种逻辑……神的旨意是什么? 神不用以斯帖,照样可以拯救以色列人。 是啊,但是问题是神用以斯帖。你的假设不存在。 我想说明的是“顺服神”,如果当年以斯帖宁死也不进宫,还叫顺服神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2 9:22:45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3-2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跑题了,大家跑题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3-2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拯救犹太人的是神,不是Esther;少了Esther,神照样能就得了犹太人。这些是对的,但是和我说的“Esther与国王结婚是神的旨意”有冲突吗?根本没有驳我的论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奉献支持|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11-7 15:24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