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没上,多了好多。
以下是引用美丽心灵在2004-11-20 23:06:00的发言:
第一:那位肢体的外公亲自体验过,他的胃癌现在好了,而且要多次服用.所以在尚未了解清楚明白以前就断定那是欺人的谎言,未免有论断之嫌哦~~即便不知道有胃癌这个名字的,也总知道身体的哪里出了毛病,中西医的说法往往是不同的.
第二:圣经中禁止的事情不知这一项,圣经也说了:[B]罗 14:2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B]这又如何解释?

关于你说的第一点请你再细读我的帖子,我认为是你的误解。我只是怀疑鹅血对癌症的治疗作用,不但因为例子太少,而且不一定通过较为科学的论证,也许是其他因素导致胃癌得到医治也未可知。我说即使能够治,也不要去吃血!有人说气功能够治癌,或有人说FLG可以治病,你也要去练吗?
关于经上的话,很多是互为补充的,是这里一点,那里一点。不太可能每个地方提到吃百物的时候还写上“(血和勒死的牲畜不包括在内)”。【以赛亚书28章13节:所以,耶和华向他们说的话是命上加命,令上加令,律上加律,例上加例,这里一点,那里一点,以致他们前行仰面跌倒,而且跌碎,并陷入网罗被缠住。】你提到罗马书14章2节,那么你在吃血的时候如何面对使徒行传的经文:【[徒 15:19-徒 15:20]「所以据我的意见,不可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
况且罗马书14章2节讲的是在食物方面走向两个极端的人,再往下面看,还有吃肉和喝酒的问题。这些食物的工程和救恩的工程比起来绝对是微不足道的。一个已经得救的人不会因为食物或喝酒就失掉了救恩,但是我想我们应当尊重上帝,谨守衪的律例!
你说我随便,呵呵,我用哥林多后书5章13节作答:我若果癫狂是为神;若果谨守是为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