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楼主: 相信SD
收起左侧

“SY”算不算犯奸淫?算不算犯罪?(求斑竹不要删此贴,因为我对这个问题一直都感到很困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10-14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每次搓的时候.........就可以治疗百病。。。。

那个人给你出的那个主意据我所知好像道家的房中术有过提及。这个我劝你不要信,科学发现,这样做是有害的,不但有害,而且还是火上浇油,解决不了问题。SY是否真的有害在医学上见解也是各有不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18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神。弟兄,当你SY之后,心情是不是沮丧的?神会帮助你,相信他,向他祷告。他的力量是在我们的软弱上显出能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18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18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noya是什么话啊``为什么不准许女方参与讨论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19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noya在2004-10-18 23:04:00的发言: 姐妹就不要来参与讨论了好吗??
有一个血漏的女人,被耶稣医治了。这一段圣经,男人与女人不是一样在读吗?这个弟兄提到的行为,并不比那个奸淫时被捉的妇人的罪更重吧,那一段经文,大家也是一起在读,而且一同受益呀。 基督的能力是在我们的软弱上显得完全,这一点无论在什么罪,什么人身上,都是一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19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弟兄主内平安,我也希望你能得到那样的平安。你肯定在SY过后就没有了这样的平安与坦然,对吧。因此,可以推断这就是罪了。问题应该是,为什么明明知道是罪,当临到时还是胜不过去呢?

我原来也有过SY的经历,但感谢 神,靠着祂的带领,我胜过了。

我和你一样,也是希望在圣经中找答案。一个是在撒母耳记下11:2,那里记载了大卫王犯罪的情形。我将经文摘录如下:“一日,太阳平西,大卫从床上起来,在王宫的平顶上游行,看见.......”,“太阳平西” 和”看见““说明犯罪是出于懒惰和眼目的情欲。

因此为了克服SY,我从两方面做起,一个是要起床早,每日保持勤劳的状态,不管做什么都好,因为箴言书14:23说”诸般殷勤都有益处“

另一方面,我克服我的眼睛,不给它看”色“的机会。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自己根本没有时间去想SY的事情,里面的那个邪恶的力量也消失殆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2-8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圣经不是教条不是仪文,乃是灵是生命,其实有些问题,自有上帝的恩膏在教训我们,并且在凡事上教训我们,(约一1:27),所有使我们与上帝的交通断绝的都是罪,是我们生命下沉的失去平安喜乐的都是罪!因为人所蒙上帝的 光照有强有弱,所以,同一件事对于有些人而言是罪,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又不是罪,我个人觉得应该完全禁止你所说的那件事!同时谢谢你的诚实敞开一切,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也不在我们心里了,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议的,必赦免我们一切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2-8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雅斤在2004-12-8 20:43:00的发言:

圣经不是教条不是仪文,乃是灵是生命,其实有些问题,自有上帝的恩膏在教训我们,并且在凡事上教训我们,([B]约一1:27[/B]),所有使我们与上帝的交通断绝的都是罪,是我们生命下沉的失去平安喜乐的都是罪!因为人所蒙上帝的 光照有强有弱,所以,同一件事对于有些人而言是罪,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又不是罪,我个人觉得应该完全禁止你所说的那件事!同时谢谢你的诚实敞开一切,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也不在我们心里了,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议的,必赦免我们一切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约翰一书的第一章还有27节?你读的是什么圣经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2-12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各兄弟的看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小弟也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希望能抛砖引玉,可以让大家接近比较正确的答案:

神非常尊重人,并没有强迫任何人来信他!任何事都不能过度,要适合而止,律法是叫人死,我们对人也不能过于苛刻,因为只有主才是真正圣洁的.我们都是罪人,如果我们说话让别人跌倒的,我们就是有祸了,世上没有一样的人,对每个人的具体要求也不能完全一致,上帝叫我们遵守十诫,试想世上除了主耶稣,有哪一位能宣称自己完全做到了呢?信主,从罪恶中悔改才是正事,对这个问题的讨论,要适量,因人而定,只有神才有资格定人的罪,我们不能去论断人,不能自夸,以自己的标准去衡量别人,世上每个人都是软弱的,有缺点的.性是美好的,是神所赐的,在一定的范围内,只要不过份,不过量,青春期有也是很正常的,每个人都不是干净的,有几个小污点也非常正常,毕竟人无完人,现在社会上,未婚同居,未婚先孕都能让世人所宽容,做基督徒更不能把它当成自己的负担,当然这事也不能一天到晚都在想去做,去贪恋别人的妻子,想入非非就过份了!对它我在这里,不想评价人,说谁对谁错,这不是主要问题,最好的办法不是去压抑(那样反而容易出问题),而是要疏导,把兴趣转移到爱神,荣神益人的事工上!感谢神,愿各人都在祷告之中求神带领我们,指教我们怎样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2-12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罗马书14:22,阿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2-2 02:44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