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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灵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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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管理员为我本人多次遭受恶意人身攻击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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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4 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forever~ 发表于 2008-4-8 15:51
eleazar的用户名不知为何老登陆不上,我先用我朋友forever的注册名来回答你。
(约 8:44)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


明知你这个老马甲已经公开暴露的情况下,还不知收敛,这几天还到处继续做说谎挑拨引诱吞吃的工作,我对你和你里面的灵很是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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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5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仓里的谷 于 2017-8-5 15:49 编辑

  不支持赤裸裸的骂人“搅屎棍”,这样好不文明!

  至少得在前面加一些文绉绉的修饰语,例如,矜矜业业、勤勤恳恳的“搅屎棍”;满嘴仁义道德、暗里勾结的2双“搅屎棍”。
  这些人既然喜欢当律法主义的“搅屎棍”,就要有被打的觉悟。

  这些碰瓷装死的帖子是在晋级“副版论坛”见习版主之前必须的“投名状”。有这投名状的控诉,"落水狗”们以后当“副版论坛”版主时,才骂的心安理得,发扬“那论坛遵行律法”的优良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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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5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灵果 发表于 2017-8-2 11:12
问题的解决应该与我的认识没有必然性。
我的问题是:当我受到人恶意人身攻击时,向论坛进行申诉时,作为 ...

同意你的看法,让坏人横行,好人受冤是不对的。

你既然请管理员主持公道,就拉上另一方把缘由既往现今情况呈堂证供,请管理员审断。

而我则应该确实尽到信仰区版主的义务和责任,而不必接受各自坚持各自观点作为搪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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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7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要建立在爱心上,即便什么都好,只是没有爱心就徒劳无益。况且攻击人、骂人的情况更不应该。经过警告不改的,就要把这种  恶   赶出教外。姑息养奸的,一定与攻击人、骂人者同罪。既然开办论坛,就要负起责任,不能任由这种事情发生,否则将来怎能在审判台前站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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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7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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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7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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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7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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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7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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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7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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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7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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