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咒詛本質是上帝的權能,只有上帝可以咒詛(擁有絕對的效能,不受相對因素的干擾),但在屬靈爭戰中,這一權能下放給神的僕人,比如使徒們跺腳去土就可以咒詛不接納真道的地方.
實際上,任何真基督徒都具有祝福和咒詛的能力,他也有完全的自由運用這一能力,小到個人,大到國度,他都可以選擇祝福或咒詛,不過神對他的僕人有更高的靈性要求"只要祝福,不可咒詛",這並非硬命令,卻是一個總的方向,神要他的兒女學習和忍耐,好配得上天國的福分,也除盡自己的罪,不給罪發酵的機會.
神的咒詛不需要原因,即使沒有緣由,神也可以咒詛,這是上帝的至高權能.我們用因果論企圖去解釋詛咒的性質是永遠不能貼合信仰的,因為神運用他的咒詛也是極有智慧的,我們永遠無法知道某個個案是絕對的撇棄還是相對的管教. 我們只能堅信神的啟示和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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