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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爱人如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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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可以使用法律解决家庭纠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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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00: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人如己! 发表于 2015-6-17 00:50
你说我最差,我承认,你说我装孝子,我也无话可说,有谁敢在神面前说自己是孝子,是你吗?但我自觉你对待 ...

知道你比你大哥还不如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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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01: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人如己! 发表于 2015-6-17 00:45
我妈生病时,我二哥能力差,单身汉,没文化,手里没钱,只有我大哥手里掌管母亲的钱,只要我大哥不送医院 ...

你前面好象不是这样说的.  你前面说的四次,你并不参与,只是叫別人帮忙,怎么到这里你就送了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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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你们轮流赡养,也就是说轮到谁,每月1300元就在谁手上。轮到你们时,你们1300全部花在你妈身上,而且财务公开。轮到你大哥,他没有把1300全部花在你妈身上,财务不公开。你们两年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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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人如己! 发表于 2015-6-16 20:33
其实我妈就一直是住一楼,我也是一楼,我二哥也是一楼,我大哥住五楼,三弟兄轮流照顾母亲一个月,任然是 ...

这样啊,那就很难摆脱你大哥,但是无论怎样,我觉得重点是你妈信主的问题是大事,至于给你妈改善伙食,你用钱给自己买点肉吃留出一部分给你妈也无所谓吧!这些给我感觉真的都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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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井中蛙 于 2015-6-17 11:29 编辑

我个人的领受是这样的:

1、如果你不是基督徒,你可以起诉夺回瞻养权,并你母亲的存款,因为外邦人寻求公义,律法是维护公义的;

2、如果你是基督徒,你不可以起诉,但你也要哪怕是独自承担瞻养母亲,不是仅仅出于义务,更是出于爱。因为基督徒求的不仅仅是公义,更是爱,求公义只能下地狱,因为神行公义没有人站立得住,只有神怜悯人时人才被称为义;

3、如果你是基督徒,就不计较你母亲的存款,不是你没有这个权,而是你放弃这个权,甘于吃亏.“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 (哥前 6:7 )

话又说回来,这是我的领受,并不代表我就能行,这些话如果真的临到我身上,我也是颇费踌躇的,很可能愤愤不平:"大哥你拿母亲的钱,叫我白白瞻养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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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hansmx 于 2015-6-17 10:04 编辑
爱人如己! 发表于 2015-6-16 21:22
你说:“大医院不去也好,老人这么大岁数了,何必花钱到大医院受折腾,既便多活两年,还不如在家有儿女贴 ...

如果你想给老人看病,早就自己出钱去了。连到乡镇医院的钱也没有,还是舍得自已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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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8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的意见,我总结了一下,发言的多数是不关心他人权益的问题,只关心别的基督徒的信仰灵命程度如何,喜欢叫别人担担子,还喜欢用圣经来批评别人,多数是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已经接近于圣徒。

说实在的,我还没有达到这个境界,求神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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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8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事法院估计不会立案的,因为你大哥没有拒绝赡养老人的行为,建议你调解。
有些事情,你没有讲出来或者没有讲清楚,会叫人误解你。建议你能把整个事情讲清楚,例如家庭状况,父母的情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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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8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人如己! 发表于 2015-6-16 21:26
你说:“老年痴呆了你让她穿好的,穿给你看吗?小孩是未来大人是主力,食物保障顺序:小孩---大人----老 ...

法律有三种,上帝的,统治者的,自己的
在你和你大哥间选一人做朋友的话,我选你大哥,因为他没你虚伪
事情表述不清楚,会让人担心事情是否想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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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0 22: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约拿弟兄回答的很好!孝顺父母蒙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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