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楼主: 井中蛙
收起左侧

張守東教授:遠志明性侵話題與基督徒倫理之我見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3-1 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猫的人 发表于 2015-3-1 00:50
证据充分也是有限度的,所以有陪审团制度,最终还是要人来判断的。绝对的客观是不存在的。对证据的超告要求 ...

你终于说到重点了,对于网络的文章,我们只能根据自己的判断来选择相信哪一方,这一点没问题。但是你个人的立场不能代表教会的立场,所以要处分一个人,就需要证据了。这也是至今为止整个北美华人教会都没能把远怎么样的原因。就算动用了十八个名牧师,都没能把远怎么样,因为没有找到决定性的证据。那十八个牧师的调查报告也只能算作网络文章,提供给网友作为参考而已,并不具备法律效力。除非远自己认罪,否则,从司法角度来讲,证据不足,远是无罪的。至于他是否真的干过那些事,只能说把他交给上帝,如果控告是真的,而人又没法有证据让他受到惩罚,只能让他听凭主怒。

如果你是做管理的,经常会有人到你面前打小报告,说某人某人怎么样,你当然可以根据你的判断选择相信或不信这个小报告,但这只能存在你的心里。你若真的要执行纪律处分一个人,那就需要真凭实据了,否则难以服众,你的团队很快就会垮掉。这也是为什么圣经强调“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的原因。不是只有一个人这么说我就信,而是要有明确的证据。在没有明显的证据显示出来之前,管理者是不能轻易去质问同工的,否则很容易让同工心寒。教会有责任清除没有真正悔改得救的假传道人,但教会也有责任保护神的仆人不受诬陷伤害。你不能够因为一有一个小报告,就立即去质问同工“到底有没有这回事?”更不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随便处分同工,否则这样下去人人自危,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谁还跟你同心合意一起工作?教会很快就会四分五裂。

对于证据不足的指控,管理者一般是不接手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牧师不愿意接手这个烫手山芋的原因。所以,如果柴真的对自己的指控有信心,她完全可以耐心等待其它控告人的出现,也可以主动寻找其它受害人,搜集更多的证据,在核实后鼓励她们提出控诉。一个没有悔改的人是一定会再犯的,而再犯被抓到证据的机会就大得多。从另一面讲,只要我们没有确实的证据证明一个弟兄(姊妹)在特定的罪上没做到“不要再犯了”,也就是没有确切的证据表明他(她)正在持续犯同样的罪,我们就应该凭信心接受他(她)在那个罪上在神的面前悔改了,无论那是一个什么样的罪。

我希望你能正确地看待牧师,不要把牧师给圣化了,或者是神化了,牧师也是人。倘若我们今天看到一个牧师犯罪时,不要单想“他犯罪得罪神了”,我们要从救赎的角度去看这个事件本身。如何做到既有教会的劝惩,达到帮助他悔改的目标,又能遮盖他?这两者之间该怎么平衡?是所有教会管理者要思考的。要保持教会圣洁、要保护神的仆人、又要保护弱势的弟兄姊妹不受伤害,不容易啊……

远现在没有任何回应,不表示他永远不回应。在没有更多证据出来之前,我们可以给远一点时间,让他自己祷告思索,决定如何回应?我们应该对主信心,容主自己管教自己的仆人,而不是我们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替主去管教他的仆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1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1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新教 发表于 2015-3-1 10:15
疑罪从无并不是一剂没有副作用的万能药。只是相对有罪推定弊端少了一些。争论远志明,一个重要作用就是防范 ...

问题的关键是你们村“流传” : 这指的是你们都有相同经验,还是有个傻姑造谣,一群无聊的人起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1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教会中"流传"各种谣言, 传言, 误会, 这个教会必定会出问题.
远志明可以说是近年来名气上升最快的华人牧师了。 但是此事件发生以后, 华人教会分裂的趋势与对立必定不断加剧.
从2015开始,18教皇党, 18教皇反对派, 中立派之间争斗与攻伐,谣言, 误会, 控诉,调查,审判的戏码将不断上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1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时候你要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行动。例:
有一部得分很高的影片《狩猎》,男主是托儿所的员工,有小女孩投诉所长,说男主给她看小弟弟。这是极严重的指控,但并无所谓充分的证据,小女孩都不愿多说。但所长怎么办?要不要有所行动?如通知女孩父母,其他员工,报警?
从电影看男主是无罪的,小女孩说谎。
但现实生活不是电影,你怎么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1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1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新教 发表于 2015-3-1 16:17
再举一个例子,你老婆经常夜不归宿,与某个男子电话短信不断,而且不让你看她的手机,背着你接听电话。对你 ...

这个事情很简单,你可以怀疑,但不能撕破脸,听懂么?换句话说,你不可以因为怀疑就和对方放吵架,否则你就会被认为是蛮不讲理、无理取闹。

如果你想知道真相,你可以自己悄悄去调查,如果你上班没时间,你可以请私家侦探帮你调查,你付钱就行。私家侦探拿了你的钱,自然会想办法弄到你想要的证据,例如照片、录像、录音……等。

而你拿到证据之后,你才掌握主动权,你才可以坐下来摊牌。这时候你可以选择和对方撕破脸,然后离婚;同样你也可以学习林凤娇,看看她是怎么样处理成龙出轨这件事的。撕破脸并非唯一解决之道,你处理得当,你老公一辈子对你感恩流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1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1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1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新教 发表于 2015-3-1 17:40
如果真要那样,那以后那些出轨的在偷情前只要把门锁好,你要抓奸在床几乎不可能。

捉奸在床是民间对证据的说法,是通奸的强力证据。
除了强力证据,如果有两人牵手照,接吻照,开房证明,都可以做为通奸证据。物证人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就可以定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6-17 07:4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