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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圣经从来没有把神的律法分为“十诫的律法”和 “仪文的律法”两部分,而你是自己分的,听懂么?你在选择性地遵守一部分律法,这是你错误的关键。
2、神在西乃山上所颁予以色列人的律法并不是两个,乃是一个。这一个律法可分为三部:就是诫命、律例、典章。十条诫命不过是神与以色列人所立盟约的大纲,是神律法的一部分,而不是独立的另一部律法。听懂么?
3、新旧约的“诫命”这两个字包括了神的一切吩咐,不是单指十条诫命。听懂么?耶稣说过:“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听懂么?对于那些你不遵守的,就狡辩说那是“针对早期当时以色列人的环境条件下的一些行为规范,是有特定时代背景的”,请记住,这个标准是你自己划分的,圣经从来没有这样区分!
4、主耶稣也是以“神的诫命”和“摩西的律法”为同意思的,因为在原文,路加福音七章10节是藉着一个连接词而与第9节连起来。主耶稣并没有说:“神曾说当孝敬父母,而且摩西说咒骂父母的必被冶死。”乃是说第五条诫命和咒骂父母的那禁令同是摩西说的,也同是神的诫命。(这两条禁令也都记在摩西所写,放在约柜旁的那书卷上,见出二十一17,二十12。)
5、主耶稣曾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二十二37-40)这两条诫命却不列在十条诫命中,乃是记在申命记六章5节和利未记十九章18节,就是记在摩西所写,放在约柜旁的那书卷上。主耶稣所说的这两条诫命,没有列在十条诫命里,却是十条诫命的基础,也是列在新约时代使徒书信所记的道德教训中。
6、倘若神果真赐给以色列人两种律法,新约就要提到这事。譬如那些从法利赛教门归向耶稣的人起来说:“必须给外邦人行割礼,吩咐他们遵守摩西的律法”时(徒十五5),使徒们就该解释说:“割礼和摩西的律法是神特别赐给以色列人的,外邦人就不必遵守了。”但使徒们并没有那样说。使徒彼得乃是随着圣灵的感动解释说:不但外邦人得救是因着恩典,连犹太人得救也都是因着恩典(徒十五11)。既是这样,凡得救的就不是因守律法。不论是道德的、仪文的,或什么别的律法,乃是因着耶稣的恩典。这也是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三章20、21节和四章4、5节所教训的。那些从法利赛教门归顺耶稣的人,除了要人相信耶稣以外,还要人受割礼,遵守律法。但使徒彼得说:耶稣的救赎完全是出于恩,因着信。并不是除信耶稣以外,还要加上受割礼,或守律法。
7、论守律法,使徒彼得曾说:“现在为什么试探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 (徒十五10)这不能负的轭不是指着仪文的律法,乃是指摩西的全律法。因为人若靠律法,就必须时时刻刻完全遵守律法上的一切条件。(雅二10)若不那样,就必不能得救,反要受律法的咒诅。而你现在正是在尝试靠守律法得救,是属于被咒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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