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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想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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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的祷告-是不是显得很不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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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6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再次提醒不要歪曲我的意思,如那位弟兄几次提到的,说我只认为奸淫是大罪,其他都是小罪。
我从未说过其他都是小罪。如:偷人钱包......,我认为也属大罪,但并未遇到这样的弟兄姐妹。所以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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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猫的人 发表于 2014-12-6 12:04
也再次提醒不要歪曲我的意思,如那位弟兄几次提到的,说我只认为奸淫是大罪,其他都是小罪。
我从未说过其 ...

你自己先把自己的名词定义捋顺在说吧。

“大”罪的大,是指不得救的大,还是指必须逐出教会的大?

貌似你认为“大”罪的大,是指不得救的大,不过加上个条件是必须悔改,否则不得救。“小”罪的小,指的是可以不悔改,还是可以得救。比如你举了一些自己的例子,虽然做的不对,但决定不悔改,因为不会影响你得救。

是这样吧,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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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6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也在歪曲,我从没说过犯大罪的就不得救。
我谈大小罪是指的约翰一书说的“至于死的罪”和“不至于死的罪”,还有很多其他贴子,就不引了。
你的理解完全是无中生有,我那么多贴子从未提过犯大罪的就不得救。
但希伯来书有“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这里的罪是指什么?我不是很确定,或许是指背道的罪,这是另一话题,这里不谈。
关于小罪,我同意改革宗的观点,人只要活着就会犯罪,我信主后有些改了,有些没改,每个人都是如此。
关于大罪,信主后是可以做到不犯的,但犯了也不是说就不得救,但神会审判,如“因为苟合行淫的,神必要审判”
我的观点很明确,可看我的其他贴子,我不想反复重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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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6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有人纠缠大小罪如何分清的问题,这和罪分大小是二回事。
罪分大小有圣经依据,看我的其他贴子,经文已列了不少了。
如何分清是另一回事,而且我认为大多是分的清的。
有些确实难分清,但不能因此就否认罪分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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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6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偏离正题了,我此贴主要讨论这些貌似属灵的教导是否出于圣经。在实践中利弊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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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重复说明你早就表达得很明确的观点:“小”罪的小,指的是信主之后不得不犯的,可以不悔改的,神也不会审判。

没有理解错你,只不过你换个表达方法,换种定义方法而已。

一样,都是错误的。

基础错误了,开贴讨论什么都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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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6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小罪不悔改仍能得救,这确实是我的观点。但需要认罪。
如有人过马路闯红灯,一生都没改,或是口里悔改,其实是悔而不改,仍能得救。
神也会管教,但会很轻微。
如有人通奸,不悔改,或悔改又再犯,能否得救我不清楚,但“因为这一类的事,主必报应”
后一个罪,应是约翰一书说的“至于死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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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6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我欢乐谷年票漏洞的贴子可看出,某些人所谓没犯小罪,是找借口。
再如租房子不要发票逃税,也有人视为不是罪。
这么找借口的话,或许人可以做到小罪都不犯了,但那是自欺。
还有人把内心和行为分开,悔改是“悔而不改”,这是假悔改。
我也不怕丢人了,我信主5年了,手淫从未改掉过,我承认这是罪,小罪,或许老了自然就不犯了。但我绝不认为会因此就不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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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奸淫的罪,是大罪么。

另外,悔改信主的“悔改”就是心思意念转向神,和行为无关。

信主之后自然有行为,即所谓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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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6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贴子请你再看一下,关于诫命的狭义与广义那个。我不想重复了。
再次提议回到正题。
本贴讨论的是这些貌似属灵的教导有没有圣经依据,及实践中的利弊。
我的观点:这不是圣经的教导,在实践中有害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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