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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愤怒的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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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天粮12月——献上为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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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5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二月三十日 献上活祭

 


“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12:1)


让我们因着神的爱,再一次将自己献给主。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不是勉强的,乃是甘心乐意的,欢喜快乐的,将自己的一切献给最亲爱的人是最喜乐的事,何况是献给至高、荣耀、慈爱的神,救赎我们的主呢?对于最爱的神、只怕没有什么献上,献的太少,献的不够好,不能讨他的喜悦。然而我们没有别的可献,仍可以献上身体,这是他所要求的,能讨他的喜悦。


献身为活祭,乃是将自己摆在祭坛上,不是一次死了,乃是天天为神活着,向罪死,时刻向着神,将自己的光阴完全的献上,将自己的力量全部的献上,将自己的心,自己的爱,都一起献上。既然是作祭物,刺任凭神享受,使用。我们只有完全的顺服,牺牲,愿意站在死的地位上来为主活着。


献上作活祭是有死与流血的含义,也有生命和活的一面,不是死而无用了,乃是活着为主用,献得越彻底,越能为主使用。这个奉献的生命是最有价值的。否则与神毫无关系,只有奉献为活祭,是神所喜悦的,是圣洁的,是理所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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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5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二月三十一日 得着冠冕

 


“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提后4:8)


荣耀是人最高的要求,也是神给人最高的盼望,世上的一切荣耀不过如浮云,野花,很快消逝,毫无价值。惟独神为人所预备的荣耀,才是真实而永久的,那只有在基督里,才能得着所应许的最大荣耀。将来在神的国里,荣耀不同,分别也是很大的。冠冕就是荣耀的象征,却不是每个信徒都能得着的。


冠冕是特别赐给得胜者,有功绩的,在比赛中的得胜者,在战争中的得胜者,在苦难中的得胜者。圣经提到主要赐冠冕给那些人(林前9:25;雅1:12,启2:10);为主忠心劳苦作工的也可以得到(彼前5:4)。这里特别提到美好的仗打过了,当跑的跑尽了,所信的道守住了,就可以得着公义的冠冕,这冠冕是不衰残,不朽坏的,永存的,是一次而永远决定的,见主后再没有机会去重新得着了,一切是今生现在决定的。


我们每天在作什么,慢慢地走吗?作逃兵吗?敷衍塞责吗?或是竭力追求,拼命争战,至死坚守,守住主的道,行完神的旨意,胜过一切仇敌呢?时候不多了,靠主的恩典作最后的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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