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说人靠好行为就能得救,我只说上帝知道谁会接受主耶稣, 不管人有没有机会听过上帝的名字。谁说过反对异教徒就是没爱心了?异教徒怎么了?异教徒拜偶像,神给他启示,突然有一天开始思考自己的偶像有问题,就不能背叛那些偶像接受真神吗?异教徒就永远都会是异教徒吗?我给人加什么罪名了吗?我不知道。您把上帝限制的太死了,要照你的意思,旧约那些不认识耶稣的人都该下地狱了,中国人也大多数都是在地狱里了,神造那么多人出来就是为了让他们在世上活一遭然后下地狱的?这跟神怜悯慈悲的属性相矛盾。你的观点都太主观,我不能同意!争论到此结束!
争论?
以你的水准,不够能力和我讨论什么,并不是因为你的圣经知识、神学程度,也不是你基本阅读理解能力以及逻辑能力烂的要命,也不是你东拉西扯不知所云这种缺乏讨论问题的基本素质的原因,而是你定意以你自己的推测,你自己所喜欢立场代替圣经的启示,不肯将自己的理性归正在圣经的启示之下。对于这样的人,我不会给他们上基本理论课,讲解圣经,剖析你发言中明确的问题,也不会再多说,因为这样的人,连上帝也争论不过你的。
其实楼主问问题之前,心里已有明确的答案,而且非常坚定,所以,楼主不是来讨论的,也不是来询问的,而是来宣告的。因此,大家没有和你对话的必要性,我们也坚决不接受你的宣告——老子《道德经》中的道跟圣经里的道是相同的,老子是上帝给中国人的先知;因为这是与圣经启示相悖的。凡是神的儿女必坚拒。
之所以再次回复,是为别的看帖人的缘故;再简单总结一下这个帖子:
1。全本圣经没有这样的启示:一个人完全不知道福音,完全不知道上帝,而上帝却在假设他听到福音是否会接受以决定他是否可以得救,所以这样的谬论——(上帝可能知道一个人会接受福音,所以这个人就算信上帝,就可以得救;一个人不知道福音却能接受救主)也完全不符合真理;
一个人能否成为上帝的儿女在于上帝的拣选,是出于上帝绝对的主权,而并非人的自由意志左右上帝的旨意。
而以楼主的观点,逻辑推演开来,那么就是我们不必再传什么福音,因为一个人能否得救在于”上帝知道他听到福音后会不会信上帝“,自然,我们不必传福音,那么冒死开荒的宣教士都是没事找事。
2。圣经是上帝给人类的特殊启示,唯有通过特殊启示才能认识上帝,知道上帝是怎么样的一位上帝,并知道上帝给人类的救赎之路。唯有听道而信道,选择救主的人才能得救。
《罗马书》 10:13 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罗马书》 10:14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 《罗马书》 10:17 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
世界任何的宗教哲学,无论是多高的智慧结晶,都只是人类对于普遍启示的回应,并非是来自上帝的启示,绝对不能与圣经及圣经里任何一卷书同权威,精读这些书籍也绝不能知晓救恩并得着永生。
3。在旧约时期,上帝只拣选了以色列民作为自己的子民,这是圣经的启示。楼主断然否决了上帝的启示。
《阿摩司书》 3:2 “在地上万族中,我只认识你们;因此,我必追讨你们的一切罪孽。”
《申命记》 7:6 因为你归耶和华你 神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你 神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申命记》 7:7 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于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 《申命记》 10:15 耶和华但喜悦你的列祖,爱他们,从万民中拣选他们的后裔,就是你们,像今日一样。 《申命记》 14:2 因为你归耶和华你 神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以弗所书》 2:11 所以你们应当记念,你们从前按肉体是外邦人,是称为没受割礼的,这名原是那些凭人手在肉身上称为受割礼之人所起的。 《以弗所书》 2:12 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 神。
4。世界上无论神者也好,异教徒也好,他们能够得救,是因为他们听闻福音,上帝的恩典临到他们,他们悔改归正才能得救。
旧约那些不认识耶稣的人都该下地狱了,中国人也大多数都是在地狱里了,神造那么多人出来就是为了让他们在世上活一遭然后下地狱的?这跟神怜悯慈悲的属性相矛盾。 [/quote]
楼主竟然把人下地狱的责任归咎于上帝吗?
人要下地狱,是因为人类犯了罪,这是人类应得的,上帝不欠你们什么。
上帝将得救的恩赐下,完全是上帝的恩典,是人类不配得的。上帝愿意怜悯谁就怜悯谁。你提上帝的怜悯慈爱时,也不要忘记上帝的圣洁与公义。
而按楼主的逻辑,上帝这么怜悯慈悲,是否不应该有地狱的存在,或者你持守人人得救的普救论?在这里告诉你们,无论是哪种,都是二千年以来教会所不接受的。
关于老子、道德经,普遍启示、特殊启示,以前已讨论过多次,有很多详细的阐述,有追求真理之心的人,可以自行搜索论坛里相应的文章。
在这里补充一个文件:是ICCP信仰宣言中的一篇,供参考
关于不信者永远的命运:
http://www.jonahome.net/bbs/dispbbs.asp?boardid=21&id=59350&page=1&star=3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1-14 20:00: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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