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各位热心真理探讨的肢体们的要求,今将刘志雄与同学们的“关于耶稣被造问题大讨论”的发言,传上去。请参考。
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圣经教导我们“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争辩”。(犹3)
请注意:圣经的教导是要我们为“道”争辩,而不是叫我们为“人”争辩。
二、愿我们像马利亚一样,“我心尊主为大”。高举的是神。是基督,而不是人。
三、因此,让我们以神的话,就是圣经真理为标准,为根据,来讨论。最好不要以人和人的话为根据。不要以某某人如何说,某某书如何说为讨论的根据,
四、“基督学房”的信仰告白是纯正的信仰。但不等于每个老师的信仰都是纯正的。这就要以其所发表,所宣扬的理论来判别。
五、最好不要争强好胜,而仅只是为了探讨真理,好使我们在这末世时代,不致于受到异端的迷惑,误入歧途。
六、为了不致给同学们带来不便,所有的学号和姓名均以英文字母代替。
愿我们的讨论能荣神益人。阿们!
关于耶稣被造问题大讨论
(一)
A
圣经概论 路加福音课堂文字稿第四页中有这样一句话:“ 这第二个人,不止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第二个人更重要的,是一个可以合乎神心意的人…… ” 请问刘志雄老师:老师讲的是口误,还是……
还有一个问题:使徒行传文字稿中等23页,“而我们读使徒行转,另外有一点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呢,就是使徒行转里面所讲的圣灵,还不是指着父神所差遣下来的圣灵。使徒行转所讲的圣灵,还有一个名称,在使徒行转十六章第7节,他叫做耶稣的灵。” 父神所差遣下来的圣灵与耶稣的灵不同吗?神的灵有几种?
刘志雄:
抱歉,因为在外面不方便上网,没有回你的问题。 不知是否可以请根据你的体会,帮忙修改你认为有问题的地方。 改好后,发电邮给我。谢谢。
A
盼望刘老师明确回答这个问题:耶稣是被造的吗?
刘志雄:
如果你肯按照我上一次帖的请求,将你认为如何改的建议发给我,你就会学习更多的深思,也能多蒙福。 耶稣是被造的吗?你是说主的灵?主的身体?这个问题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教父们花了300年的争论才勉强达到一个结论。 我绝对相信主是自有永有的神 ,我很抱歉因为时间的限制,没有小心及仔细核对文稿,谢谢同学的提醒。 还有一个问题:使徒行传文字稿中等23页,“而我们读使徒行转,另外有一点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呢,就是使徒行转里面所讲的圣灵,还不是指着父神所差遣下来的圣灵。使徒行转所讲的圣灵,还有一个名称,在使徒行转十六章第7节,他叫做耶稣的灵。” 父神所差遣下来的圣灵与耶稣的灵不同吗?神的灵有几种? 一位圣灵,却有不同的身份,使徒行传中强调耶稣的灵是值得我们去思想的。 主祝福!
A
基督不是被造的!他是自有永有的神!他是道成肉身,成为人的样式。
刘志雄:
姐妹对真理的认真,非常宝贵。在分享的态度上要是多一点温柔恩典,相信将来能学得更好,为主所用。 我对于主的认识太肤浅,可能在交通上没有说清楚,也有可能有错误,姐妹能指教,非常感谢。 关于第二个人是被造的说法是否是错误可能还可以再多一点的交通,建议同学们想一想: 1)说基督是被造,和说第二个人是被造的,有区别吗? 2)主耶稣是真正的人吗? 3)林前11:24,主亲口说:这是我的身体。注意不是说:这代表我的身体。如果有人说主的身体是被造的,我们真的能确定他错? 诗139:13-14 讲到人的身体在母腹中被造奇妙可畏,第二个人不是从母腹生的?如果是,说被造一定错? 4)我们的头脑能真的明白基督的奥秘吗? 5)说第二个人是被造的,就一定否认基督是造物主吗?说人有自由意志,就一定否认神的主权吗?如今在天的基督,就不能住在我们心里吗?基督是永活的神,基督却真正的为我们死在十架上。不是受造的人能真正的死吗? 6)对一个人的教导,一定要全面去理解,避免断章取义 我不敢说我一定对,有人不同意我的说法,我愿意学习更好的方式改一种说法,这是我请求姐妹帮忙修改的理由。 姐妹及其他同学如果有指教,我愿意学习,但是请不要太快定罪,我们一起寻求,或许可以一起长进。求主祝福。
刘志雄:
早期的信徒很难相信耶稣真的是神。 记住:只有神不是被造的。 现代的信徒很难相信耶稣真的是人。 记住:只要是人一定是被造的。 提前2:5,罗5,以及许多经文很清楚告诉我们基督耶稣是人。主最喜欢说自己是人子。 第二个人,既然是人,说是被造的就不会错到哪里。 圣经没有一点的困难宣告耶稣是神,又是人。 圣经没有一个地方说因为耶稣是圣灵怀孕,他的身体就不是被造。 如果有兴趣,想一想圣灵在造物上的参与。 我们的困难是因为我们的有限。看到真理的一面,就否定其他。 其实正因为他是受造的人,他才有资格替人死,因为他是造物的神,他的死才有无限的果效。 罗11:33-36 共勉之。
A
刘老师: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与我们探讨这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基督是被造的吗? 学生也非常抱歉:因最近太忙,加上自己对电脑太生疏没有及时回复老师的问话,请多加原谅。 圣经没有一个地方说耶稣的身体是被造的。 “其实正因为他是受造的人,他才有资格替人死,因他是造物的神,他的死才有无限的果效。”“只要是人一定是被造的”这句话实在无法接受。 最近几天,我同多位同学 聚在一起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同有一个领受:我们不认同老师的说法。基督神人二性是不可分隔的。“造”字不能用在基督身上,他是完全的神,同时也是完全的人。 “教父们花了300年的争论才勉强达到的一个结论”,不足以成为我们信仰的依据? 我们的头脑不能明白基督的奥秘,但我们有限的人也不能凭人的智慧去推测无限的神。
Z
实在是感谢主的光照, 神的怜悯,藉着这个讨论带领小孩子祷告寻求在主面前,蒙主的恩典更多,更实在的不能不,用心灵与诚实敬拜神: 1 神在肉身显现:1Ti 3:16 大哉,敬虔的奥秘,无人不以为然,就是神在肉身显现。。。 2道成了肉身:Jhn 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3以马内利:Mat 1:23 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人要称他的名为以马内利。(以马内利翻出来,就是神与我们同在。) Isa 8:8以马内利阿,他展开翅膀,遍满你的地。 4只有一位中保:1Ti 2:5 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 Psm 11:3 根基若毁坏,义人还能作什么呢? Jhn 1:3 万物是借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 小孩子检索了《圣经》,没有一处说(或涉及)末后的亚当(或基督)是被造(或类似的表达),而是常说(常显明)是造物的主,小孩子以为《圣经》如何说,我们也如何说为好。
T
非常感谢老师能这样谦卑地参加讨论。老师说:只要是人就一定是被造的不知是根据那一段经文?神是灵,而耶稣的身体是物质的,因为如此,基督的身体就是被造的吗?圣经说:神在肉身显现,又说:道成了肉身。难道神的话不能自己进入物质界吗?老师在路加福音的讲章里提到并不同意天主教认为玛利亚是无罪的完全的说法,但同时又说:耶稣之所以没有罪,是因为神的大能临到了玛利亚,让玛利亚在整个的怀孕的过程中间能够被洁净,耶稣就能够成为一个无罪的。我觉得那整个的胎都是从神来到的,当然也就是无罪的。因为他本身是神的圣者。就像耶稣基督在满了罪恶的世界上,接触各样的人、事、物,却不能被罪沾染,反而可以除去罪孽,洁净罪人一样;因为他是神的圣者。耶稣之所以没有罪和玛利亚这期间是否是洁净的好像关系不大。不知这样的想法是否可以,请老师指正。感谢主!
劉志雄:4月1日
刘老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与我们探讨这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基督是被造的吗? 回复:我不是说基督是被造的,我说第二个人的身体是被造的。我提到这点是提醒同学不可因为基督是神就忘了耶稣是人。 请问承认基督是神和承认耶稣的身体是被造的,一定矛盾吗? 学生也非常抱歉:因最近太忙,加上自己对电脑太生疏没有及时回复老师的问话,请多加原谅。 圣经没有一个地方说耶稣的身体是被造的。 回复:圣经没有一个地方说三位一体,圣经没有一个地方说耶稣的身体不是被造的。圣经没有一个地方说基督神人二性是不可分隔的。圣经没有一个地方说“造”字不能用在基督身上。 “其实正因为他是受造的人,他才有资格替人死,因他是造物的神,他的死才有无限的果效。”“只要是人一定是被造的”这句话实在无法接受。 回复:“只要是人一定是被造的”是根据创1:26. 只有神不是被造的。 神是不能死的,所以圣经称神是永活的神。这能接受吗?
刘志雄回复:
同学们不必接受我的说法,我的说法也不代表学房的看法,学房的看法是写在学房的信仰中。但是我真心希望学房的同学在学习交通上会努力试着去明白别人如何想的。求主让你们在真道上看的比我更深,基督的生命也能更多的显明出来。
非常感谢老师能这样谦卑地参加讨论。老师说:只要是人就一定是被造的不知是根据那一段经文? 答复:创1:1 起初神创造天地。 这里告诉我们神是创造者,其他天地一切都是被造。创1:26 清楚告诉我们人是被造的。诗139:13-15告诉我们从母腹生,就是受造。 神是灵,而耶稣的身体是物质的,因为如此,基督的身体就是被造的吗? 答复:在圣经里基督的身体,可以是指耶稣的身体,可以是教会,可以是我们的身体,可以是饼。每一个都是受造的,不是自己有,永远有的。 圣经说:神在肉身显现,又说:道成了肉身。难道神的话不能自己进入物质界吗? 答复:神的话当然可以自己进入物质界,而所进入的物质界一定是受造的。 老师在路加福音的讲章里提到并不同意天主教认为玛利亚是无罪的完全的说法,但同时又说:耶稣之所以没有罪,是因为神的大能临到了玛利亚,让玛利亚在整个的怀孕的过程中间能够被洁净,耶稣就能够成为一个无罪的。我觉得那整个的胎都是从神来到的, 答复:有没有想过,为何要怀孕生子? 当然也就是无罪的。因为他本身是神的圣者。就像耶稣基督在满了罪恶的世界上,接触各样的人、事、物,却不能被罪沾染,反而可以除去罪孽,洁净罪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8-2 23:46:45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