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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愤怒的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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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加拉太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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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8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肉体与圣灵(5:16-26)

 


本段的主要信息,是描述肉体与圣灵相争的情形。但也可以说,是从另一方解释信徒无须遵守律法的理由。使徒将肉体的种种表现,及圣灵所结的种种果子,作一个比较;指出律法所禁止的乃是情欲的事,但在圣灵引导下的行事是律法不能禁止的。信徒不在律法之下,却在圣灵之下,受圣灵的支配与管理。所以信徒除了以爱为行事的准则外,还要顺从圣灵,因而也就无须遵守律法。本段可分为三点︰


1·肉体与圣灵之争战(5:16-17)
2·情欲的果子与圣灵的果子(5:18-23)
3·信徒对肉体与圣灵之关系(5:24-26)

 


1·肉体与圣灵之争战(5:16-17)


16    在此“肉体的情欲”就是指我们旧生命中的败坏性情。在一个已经重生得救的人心目中,这种败坏的旧生命是常常与新生命相争的。新生命要顺从圣灵,旧生命要顺从情欲,于是信徒的心中发生了争战。胜过争战的方法是顺着圣灵而行。


“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这意思与罗8:5“体贴圣灵的事”相通。圣灵在信徒心中作工、感动、运行,使我们拣选神的旨意。我们体贴圣灵的意思,就可以不随从肉体了。


本节是指导信徒在肉体与圣灵的争战中如何得胜──就是要顺从基督的带领。所谓“体贴”或“顺着”,都显示信徒心中已经有一种能力足以胜过罪恶和肉体,这种能力就是因“赐生命圣灵的律”的运行(罗8:2),信徒只要“顺着”圣灵就可以胜过肉体。但在信徒心中,并非只有圣灵的律,还有肉体的情欲,就是肢体中犯罪的律,与圣灵争战。这样,信徒得胜的秘诀在于用意志拣选圣灵。


“不放纵肉体的情欲”,这“放纵”新旧库译本译作“成全”。英文N.A.S.B.译作carry out,K.J.V.译作fulfill,即不成全肉体的情欲。这意思就是,肉体的情欲在我们里面也发出种种的要求,鼓励我们去接受试探。我们若体贴的意见,“成全”肉体的愿望,结果必陷于罪中。但我们若顺从生命圣灵的律而行,就有能力拒绝试探,不体贴肉体的要求。这样,我们就能不顺从情欲,不至于使圣灵担忧。


因顺从圣灵而不放纵肉体私欲的情形,就像乘帆船逆水而行。虽然逆水,却因顺风依然前进。我们与情欲争战,若凭自己的力量,就如逆水划船一样,终必疲惫而无力前进;但若顺从圣灵而行,就像借风力前进那样,得胜而安息。


本节的上文既在讨论彼此相爱的题目,这样看来,保罗似乎也有意要劝勉加拉太人︰他们若顺从圣灵而行,就能彼此相爱,不致相咬相吞了。因为任何一种肉体的情欲,都是只顾自己的享受,不愿别人的损失。若顺着肉体的要求,结果必然无法彼此相爱。


17    这原是保罗自己的经历。他在罗7:12-19讲到,他自己有一种争战的经历,就是他想去行善的时候,便有一个“律”与他争战,使他不能作所愿他的。信徒归主得救后,便有一个新生命,这新生命是与生命争战的。这种争战之胜败,取决于信徒是否拣选圣灵而不顺从肉体。若顺从圣灵,就得胜而享安息;若须从肉体,便失败而继续受良心的责备,不得安息。


按这两节经文叙述的层次而论(上节是论胜过情欲的方法,本节则是描写情欲与圣灵争战的情形),似乎本节应在上节之前。但使徒却先将得胜之道指示信徒,才描写争战的情形,特要强调顺从圣灵之重要。因为任何“争战”之发生,恩然是因情欲的发动,但也由于我们没有立即顺从圣灵,或没有完全顺从圣灵的缘故,否则争战必因迅速得胜而平息。圣灵与情欲既站在敌对的地位上,信徒不能在二者之间保持中立。否则心灵中的争战就会继续下去,其结果必如保罗所说的︰“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24),反之,我们若顺从圣灵,可能使身体或物质方面受到一点损失,但心灵上却得着平安──“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罗8:6)。所以信徒不但应顺从圣灵,且应绝对地、彻底地顺服圣灵,才能过得胜的生活。


本节亦说明︰信徒的属灵争战既然是内心中圣灵与情欲之争,就绝不是外面遵守律法的规条,如割礼等,可以得胜的。行律法绝不可能产生灵命增长、生活改变的果效,因为那使信徒陷在罪中,失去好见证的真正原因,乃是里面旧生命的败坏。胜过旧生命种种败坏的唯一秘诀,是“顺着圣灵而行”。这绝不是凭外貌敬虔、履行律法的礼仪所能收效的。


所以这两节经文,实际上也间接说明了信徒无须遵守律法的原因。信徒不但有足以包括律法在内的“爱律”,可以作为生活工作的总原则,且有圣灵住在心中作随时的帮助。只要顺从圣灵而行,自然不会去犯罪,而会去追求圣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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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8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2·情欲的果子与圣灵的果子(5:18-23)

 


A·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之下(5:18)

 


18    18节的意思虽然也可以与17节连贯,但把它与19节相连更合适。因从18节开始,使徒显然是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为讨论的中心,说明什么是律法所禁止,什么是律法所不禁止的。因此保罗从19节开始,先列举种种情欲的行事,指出行这等事的人是“不能承受神的国”的;然后再指出圣灵的各种果子,是没有律法禁止的。所以信徒不凭守律法得救,也不会去犯罪;只要遵从圣灵的引导,便没有这个顾虑。因圣灵的引导,能使信徒不仅在消极方面不犯律法所禁止的事,且能积极地结出各种美好的果子来。


“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与16节“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性质相同,表示信徒能否胜过情欲,和能否过着超律法的生活,全在于是否顺从圣灵的引导。不顺从圣灵引导的信徒,必被肉体所胜而陷于种种罪恶中。这种信徒虽在基督里已蒙恩得救,在行事上却仍过着被律法定罪的生活。但那顺从圣灵引导的人,就结出圣灵的果子;不但在生命和地位上已经是神的儿子,在实际的生活上也像一个儿子,是自由的,是律法所不禁止的。


从林后3:3;来8:10可知,信徒的“律法”不是那些写在石版上的诫命,乃是圣灵将基督的各种德性写在我们的心版上。所以基督徒所遵守的,不是那些写在身外的规条和诫命,乃是圣灵按照真理的亮光所给信徒的引导。这种引导,比属字句的律法更为灵活,使人无法取巧或虚饰。

 


B·情欲的种种表现(5:19-21)


19-21  在此“情欲的事”并非仅指淫乱、污秽方面的罪恶,乃是指身心各方面属肉体的罪行。这些事是“显而易见的”,即我们很容易看出这些事是属罪恶的。使徒的意思是说,按照正常的情形,信徒若没有被罪恶蒙蔽,没有一颗想去接受试探的心,对于属情欲的事是很容易分辨的。


这里所列举各种情欲的事,是举例性的,并非全部情欲只限于此。使徒只不过举出许多罪,作为例解而已。所举出的共十五种,可分为四类︰


1. 关于淫乱方面的罪:“奸淫、污秽、邪荡”
其中“邪荡”亦即淫荡,是指无耻卑鄙的行为,似乎着重在描写敬拜假神时所行的污秽淫行。这类的罪在可7:22;林后12:21;彼前4:3;彼后2:2都有提及。


2. 关乎信仰方面的罪:“拜偶像、邪术”等
拜偶像就是信仰上的犯奸淫(启2:20),拜偶像的罪亦与贪心的罪相等(弗5:5);因为拜偶像是真神以外承认某些假神的权力,且希望从它们方面得着福气和神未许可给我们的好处。这在属灵方面是一种非法的贪图,正如人用非法手段贪求不应得的好处一样。“行邪术”却是有关迷信和偶像方面的法术,如招鬼、占卜等。按21:8,行邪术的人应被丢在火湖中。


3. 关乎群众生活方面的罪:“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等
这些罪都是破坏肢体相爱之生活的,是团体生活中常见的罪恶。它们有一种共通性,就是要高抬自己,使自己得好处,而要将别人压下去。


其中“异端”的原文haireseis,有几种不同译法︰在彼后2:1;徒24:14译为“异端”;在徒5:17;15:5;24:5;26:5;28:22等处译作“教派”、“教门”或“教党”;在林前11:19译作“结党”。此字比较上句之“结党”的意思更强。


有解经者将这字译作“宗派”,直指各教会之宗派为罪恶,是属于情欲的事。照这解法,就是以一切教会不同的组织为罪恶,而不是指信徒心中那种分别彼此、重此轻彼的心意为罪恶。但是这个字用在这一连串的情欲之事中,显然是偏重于描述从肉体所发出的排斥别人、高抬自己或自己的人的那种心意,而不是指教会中不同团体的组织。况且使徒写加拉太书时,教会中还没有产生不同的布道团体和组织,因此显然这字的用意不是指教会各种不同的组织。


况且宗派的真正意义,还不在于组织或制度的分别,乃在于心意上的分别。这种分别是促成分裂的原因。所以信徒应当彻底放弃宗派的思想──一种凭着教会属外表的组织、制度、仪式、或真理的见解不同,而轻视别的主内肢体的狭窄观念。


4. 关乎放纵肉体方面的罪:“醉酒、荒宴”等


罗13:13也提及这些罪,是生活在“黑夜已深、白昼将近”之世代中的信徒所应离开的。它们乃是属黑夜的人所行的事(参帖前5:5-8)。彼得在他的书信中,也指明这等事是信徒未信主之时所行的(彼前4:3),都是情欲的果子。


使徒在此提醒信徒说︰“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显见保罗在加拉太时曾经对他们讲及这些事。现在保罗又再次提醒他们,行这些事的人与神的国无分;这是那些在神国度以外的人才行的,与神的儿女不相称。


“行这样事的”,原文“行”prassontes却是prasso的现在分词众数式,有常行的意思。中文新旧库本译作“惯行”。所以使徒的意思,并非说信徒偶然在这些事上跌倒,便在神的国中无分,而是指那些惯行这些事、活在罪中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


主张信徒应脱离宗派的解经者,常根据本节指出,在宗派中的人,无分于神的国,所以信徒必须脱离宗派。但使徒在此所列举无分于神国的,不只是“宗派”,还有其它十数种情欲的罪,我们应该对这里所提的每种罪恶同等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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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8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C·圣灵的九种果子(5:22-23)

 


22-23  使徒讲述了情欲的种种表现之后,在这两节中继续指出︰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圣灵在信徒心中运行作工的种种表现。顺从圣灵的人所表现的种种德行,乃是律法所不能禁止的,与情欲的事大有分别。


注意︰使徒用“果子”来描述出于圣灵的美德,是要特别强调这些德行乃是生命的流露,是有了某种生命后自然会有的生活,是由果树结出的果子,决不是外表模仿出来的动作。所以基督徒的真善行,并非“作”出来的,乃是“结”出来的。


另一方面,本处也使我们对于信徒“结果子”的涵义多一层领会。主耶稣基督曾说,不结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参约15:2),而结果子的意思,不是仅指引人归主,也是指信徒在品德上、行为上有新生命的表现。信徒的德行与所领受的生命相同,就是结果子的凭据了。在此圣灵所结的果子计有︰

 


仁爱


原文agapee却是指神的爱。这个字与phileo不同,通常phileo是指人的爱──是出于情感,或是由情感的反应而产生的爱。但agapee却指神的爱,又称理性的爱,不是出于情感,乃是出于理智;不是由于对方的爱而引起的反应,乃是主动的爱。神对人类的爱正是这样,是圣洁的,无条件的(有关这两个“爱”字的意义,参阅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Words)。在此所说的“仁爱”就是指这种爱。多数信徒都是因别人先向他们表现爱,他们才会爱对方;受到别人爱的激励,才产生爱的回应;但圣灵所结的果子乃是神的爱,是纯洁的,无条件的,合神旨意的爱。


注意︰上文已讲论信徒应用爱心互相服事,又说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一句话之内;但上文的重点是说,爱是信徒行事之规范与准则,而本处的重点则是说,爱是新生命的一种表现,是顺从圣灵的人自然会结出的果子。信徒不只是以爱为准则,以测验事之可行或不可行,并且他们的里面也有一种纯洁的爱,能自然流露出来。所有一个有生命的基督徒当然不在律法之下,乃在爱中生活了。


在这九种圣灵果子中,首先提及“爱”,显见爱应在一切行事之先,是一切行事的总则。正如保罗对哥林多人提到各种属灵恩赐之后,便以一句美妙的话作为结束──“你们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赐,我现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们”(林前12:31),这最妙的道,就是他在下文(即哥林多前书13章)所说的“爱”。

 


喜乐


“喜乐”是信徒得救的时候最先尝到的果子之一。因为信徒在领受救恩时,必然得着一种赦罪的喜乐。这种喜乐与从世上物质和罪恶的享受所得着的快乐绝不相同。它乃是一种心灵上的满足与释放。这种满足与释放是圣灵所带给我们的。信徒若不断让圣灵在心中掌权,必能常结这种果子。圣经给我们看见,信徒可以有许多种喜乐,如︰


1. 救恩的喜乐(诗51:12;徒16:34)。
2. 祷告蒙应允之喜乐(约16:24)。
3. 为主受苦之喜乐(徒5:41;彼前1:6)。
4. 在圣灵里的喜乐(罗14:17)。
5. 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彼前1:8)。
6. 肢体相交的喜乐(约一1:4)。
7. 为别人愿遵行真理而有之喜乐(约三3-4)。


和平

 


原文即(平安”之意。英译作paece。原文eirene在约16:33译作“平安”。圣灵住在人心中的结果,是使人有平安。这种“平安”是因我们与神之间已除去了阻隔,良心向神可以坦然,便自然地有平安的感觉。所以与神和好本身就是一种平安。


主耶稣在太5:9说︰“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这“和睦”与“平安”是相同的意思。事实上不论对神对人,“和睦”与“平安”都是联在一起的。我们未与神和好,不能有平安,神的震奴常在我们身上(约3:36);但我们与神和好了,若对人不和睦,例如对家人不和睦,或对同事不和睦,我们仍然没有平安。


每一个信徒,都曾有一种与神和睦的平安。并且圣灵要继续在他们心中结出“和平”的果子,使他们与人相处时有平安;在生活中显出神的平安充满在他们心中,因而引领人来得着神的平安。


这“和平”与上文的“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成为明显的对比,显见圣灵的果子与情欲的果子不同。

 


忍耐

 


忍耐就是有很大的容量,可以容忍别人。圣灵在信徒身上的另一种工作,就是使他们能忍受环境上各种不平的待遇。主耶稣也曾“因那摆在前面的喜乐,就轻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难”(见来11:2);忍受十字架的苦难,就是忍受了各种的最终点,是忍耐到底的“忍耐”,是忍耐到“成功”的忍耐(参雅1:4)。圣经中许多属灵的伟人也都是忍耐的伟人。约伯在一连串毫无理由且无情的打击中忍耐到底;挪亚忍耐传道一百二十年之后,又在方舟中忍耐等候洪水消退;亚伯拉罕忍耐等候,得着了神所应许的儿子以撒;大卫虽受了撒母耳的膏油,却不肯用自己的手段与扫罗争夺王位,仍然忍耐等候神的时候来到,才登基作以色列人的王。这些例子都给我们看见,自古以来神所重用的都是善于忍耐的人。


雅各劝告我们“忍耐也当成功”。忍耐的价值在于忍耐到底,不是只忍耐一半;而忍耐的成功却在乎有活泼的盼望。有确切的盼望,就有能力忍耐,没有能力忍耐没有盼有盼望就不能忍耐。连主耶稣“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难”,也是因为祂盼望那“摆在面前的喜乐”。所以,信徒也应当看重我们所盼望的荣耀,使我们为基督的缘故,能忍耐这世界的患难。


圣灵是不叫人焦急、暴躁、冲动行事的。圣灵所结的果子乃是忍耐,所以凡出于焦急、暴躁、冲动的事,都很可能不是圣灵的引导。

 


恩慈


这是神待人的法则之一,也是神良善性格的一种。圣经中常说神有恩典怜悯并有丰盛的慈爱(诗103:8);圣灵既是三位一体之神中的一位,祂来到信徒的心中,当然将神的性情和神待人的法则表现在信徒身上。所以信徒若顺从圣灵而行,便自然在生活上“像神”了。


信徒待人应当有恩慈,不可过于苛刻、严厉。许多信徒对别人很严厉,像一个审判官,对自己却很慈爱,像一位仁慈的母亲,这是不合乎信徒待人之原则的。


良善


是信徒应有的存心,主耶稣曾对门徒说︰“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群,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太10:16),这“驯良像鸽子”就是良善的意思。它包含有美好、纯正而又智慧的意思在内。主耶稣论及交银给三个仆人的比喻(参太25:14-30),那些得得赏赐的仆人,被称为“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可见“良善”不但是信徒应有的属灵品德,也是信徒在工作上得称赞与赏赐的条件之一。


圣灵在信徒心中工作,能使我们结出良善的果子。其实我们自己生命中毫无良善,保罗说︰“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7:18),可见按人而论,纵能像使徒保罗这么好,里面仍然是没有良善的;但我们若顺从圣灵的运行、引导,圣灵便使我们的心意更新改变(多3:5;罗12:2),结出像神那种良善的果子来。


这世界的人行事与存心常存恶意,甚至对待自己的家人亦常存诡诈和除险的心意;但信徒应当在这方面显出与世人有分别,常存善意待人。

 


信实


原文pistis,有时圣经译作信心。但在多2:10译作“忠诚”,即诚实而可信的意思。信实是信徒的特点之一。我们的神是信实的神(约一1:9),我们既是神的儿女,领受神的生命,当然也应当信实了。基督徒不信实,是最难以获得世人谅解的罪。


魔鬼是说谎之人的父(约8:44),所以在魔鬼手下的人也都喜欢说谎,彼此不以信实相待,使这世界充满虚谎的事,以致人与人之间互相猜忌防范,彼此不敢信任。信徒若以信实待人,必能给人一种可靠不安全感,不但不会吃亏,反会得着人的信任,使人为我们归荣耀给神。


温柔


是主耶稣的性情。主自己说︰“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太11:29)。温柔常与谦卑连在一起;温柔而谦卑的人,心中常享受安息。许多愤怒与不平的情绪是纵骄傲的心中发出来的,所以骄傲而暴躁的人,内心常常不得安宁。


主耶稣说︰“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见太5:5)承受地土就是获得地土的管理权。温柔的人是配受属灵的权柄与福分的,那位骑驹子奉主名而来的王──主耶稣,也是温柔的(太21:5)。


温柔的人,心灵不容易受伤,也不容易使人受伤,正如柔软的东西不容易被碰伤,也不会伤人一样。为什么我们很容易被人刺伤自己的自尊心,又很容易使那些与我们接触的人受伤?就是因为我们太不柔软,太骄傲而刚硬。圣经以羔羊喻主的门徒,都说明了基督徒应有温柔的性情。

 


节制

 


原文egkrateia,有自制、自治及节制的意思。此字在徒24:25;彼后1:6均译作节制。


彼得提及信徒应有之德行时,亦提及“节制”(彼后1:6)。信徒不但对罪恶应有节制自己的能力,不可陷于罪中,就是在一般原本不是罪恶的行事上,也要有节制,不可凭自己的喜好去行。甚至虽然是传道的工作,也应当有节制,不该凭自己的喜好而做,乃应照圣灵的引导管制自己。


“节制”既是圣灵的果子,则一切没有节制的行事生活,就不是神的旨意,或是越过神的旨意。所以即使是一些平常的习惯,若我们会受制于它,不能自己控制,都是信徒所应摆脱的。


这九种圣灵的果子是一些例子。使徒并没有说圣灵的果子,只有九种,不过使徒在此所列举的,只有这九种罢了。这些事乃是律法所不能禁止的。律法所禁止的,乃是那些属情欲的事。“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弒父母和杀人的、行淫和亲男色的、抢人口和说谎话的、并起假誓的,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提前1:9-10),这正是律法的功用──显明人的罪。但律法并不禁止圣灵所结的果子。使徒的意思就是说,信徒若在圣灵的引导之下,顺着圣灵而行,就不在律法之下了。


所以19-23节的话都是为解释18节而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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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9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3·信徒对肉体与圣灵之关系(5:24-26)

 


24    本节说明,信徒与肉体已经断绝了关系,因我们肉体的邪情私欲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了。我们对肉体并无任何义务,必须听从它、满足它;我们并不欠肉体的债,不必偿付它的要求、为它安排。


肉体和肉体的邪情私欲,原指我们旧生命中的败坏性情,是我们里面的坏倾向。使徒在此要我们站在第三者的地位上,看它像仇敌一样来对待它。


注意︰“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显见使徒在此不是按个人的经历来说,乃是按信徒在基督里的地位来说。“凡”是属基督的人,不论是刚强的、软弱的、老练的、幼稚的,都“已经”将肉体与肉体的邪情私欲,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了。所谓“已经”不是个人经历上的“已经”,乃是基督救赎工作中已完成的“已经”。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恩,不只是为我们赎罪,也是为我们胜过肉体和情欲的种种牵引;基督十架上的得胜,不只是胜过死的权势,使我们脱离永死,也是胜过罪的权势,使我们脱离罪欲的缠累。现在我们怎样支取基督已经完成的事实,使它成为我们个人的经历?就是要借着信心,让基督的十字架在我们身上作工,对付我们的肉体;不再体贴肉体,或满足肉体的要求(罗8:5-7),乃是体贴圣灵,愿意让肉体受痛苦、受打击、受人的轻视或误会,正如保罗所说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9:27)。换句话说,我们应当看见自己是已死的。既然基督已经把我们的肉体与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十字架,既然我们受洗是归入主的死与祂一同埋葬,我们就当相信这个事实、承认这个事实,并按照这个事实来生活。我们不是根据自己的了解和感情来相信,乃是根据基督所完成的事实来相信。当我们这样相信,又这样看自己是死的时候,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所完成的,也就成为我们的经历了。


“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同神在基督耶稣里当看自己是活的”(罗6:11),在此使徒把“罪”当作是我们的旧主人;我们待这旧主人的态度是“看自己是死的”,不再答应它的要求,不再考虑它的意见,也不再听从它的指示了。另一方面,我们向神却看自己是活的,是满有生命、能力、盼望和喜乐的,是听从祂的要求的。


使徒在本书三次提及“同钉”的真理(加拉太书是用“同钉”而不是“同死”,但罗马书6章用“同死”)。“钉”是一种使肉身受苦、慢慢死去的死法。按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恩来说,我们罪恶的刑罚和肉体的邪情私欲都同时解决了。按我们接受这救恩的经历来说,新生命是相信时就得着的,不是渐渐得着的──一次重生便成为神的儿女,不是天天都要重生。但与主同钉死的经历却不同,是天天的、继续不断的信,不是一次的信;不是偶然一次不体贴肉体,偶然一次让它受对付,乃是继续的、天是继续的、天天的、屡次的不体贴它,又靠着圣灵治死它(罗8:13)。主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9:23),使徒保罗也说︰“我是天天冒死”(林前15:31),“冒”字中文圣经旁有小点,表示原文无此字。虽然林前15:31的上下文,是描写保罗怎样不顾性命为基督冒死传道,但这种为什么福音不怕死的精神,正是旧我“与主同死”、“现在活着不再是我”的表现。所以经历与主同钉,就是要天天、不断地站在与基督“同钉”的地位上,接受十字架钉死的工作。这就是我们胜过肉体的途经。


25    本节是从积极方面论及与圣灵的的关系。我们既不再属肉体,又是圣灵所重生的,当然应当靠圣灵行事了。“靠圣灵行事”就是靠圣灵的能力胜过肉体的诱惑,活出基督的生命;与上文所说“被圣灵引导”意义相同。但“被圣灵引导”是注重圣灵的主动,“靠圣灵行事”是注重信徒的拣选,就是决心要倚靠圣灵。我们必须常常留心圣灵的感动,不消灭圣灵的感动(参帖前5:19),不叫圣灵担忧(弗4:30)。这种“靠圣灵行事”的生活原则,就是享用在基督里之自由的秘诀了!


26    “贪图虚名”与腓2:3之“贪图虚浮的荣耀”同一个意思。使徒在此加上这句警语,显示靠圣灵行事的人也与世人一样,容易受虚荣的诱惑。有些信徒虽不贪图物质的虚荣,却贪图教会内的虚荣。其实不论那一种虚荣,实际上都同样是属肉体的私欲。“贪图虚荣”就是使我们不能顺从圣灵、又不能与弟兄和睦相处的主要原因,是引起信徒“彼此惹气、互相嫉妒”的祸根。

 


问题讨论


按5:16详述怎样可以不放纵私欲?
什么是圣灵的九种果子?试略加解释。
与基督同钉死是怎么回事?怎样经历这恩典?
──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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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0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拉太书第六章

 



三·爱心待人之原则(6:1-10)

 


1·如何挽回软弱弟兄(6:1)


1     本节有四点灵训︰


A·基督徒都有可能被过犯所胜。这种观念与约一2:1-2的教训相合。信徒可能犯罪跌倒,但不会是甘心随落,乃是胜不过罪恶的诱惑而“偶然”跌倒。在跌倒之后必然感到痛苦,必待悔改认罪之后,才得平安。反之,若一个人惯常生活在罪中,从未离弃罪恶,也不想离弃罪恶,却说自己是一个基督徒,是靠不住的。正如一个健康的人,跌倒之后绝没有不想站起来的;反之,一个人若一直都躺着,从不起来行走,他若不是病人就是死人。


基督徒既都可能跌倒,除了应当随时谨慎自己之外,也不可因为在试探中失败,而过于灰心丧志。不灰心,才能重新得力,刚强起来。


B·本节也告诉我们,信徒要常常与过犯争战。虽然我们偶然会被过犯所胜,但也常有胜过罪恶的经验。“偶然”虽表示信徒有时会失败,但也表示信徒胜过“过犯”比被“过犯”所胜的时候更多。我们是“偶然被过犯所胜”,而不是偶然胜过过犯。正常的基督徒生活,是应当胜利多过失败的;并且纵然胜利多过失败,仍须随时谨慎自己。


“过犯”原文paraptomati,是“由上而下”、“堕落”或“离弃”的意思。罗11:11的“过失”与这里的过犯,原文为同一得字。圣经论及信徒的罪时,有一个常用的字是hamartema,即“未中的”,就是未达到神的标准;而“过犯”的意思刚好相反。


“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本句可能指加拉太教会中,那些因割礼派的搅扰,而摇摇动的人。他们并非存心背道,只不过一时被他们的道理说服了,“偶然被过犯所胜”而已。每逢教会有异端发生,难免有些信心软弱、或真理上没有根基的信徒受到影响。对于这等人,我们不可贸然地看他们是没有盼望的,倒应该存爱心把他挽回过来。


C·每一个基督徒对于软弱的肢体,都有责任去“挽回”他们。不论他们是遭受罪恶的试探或道理的试探,我们都应当扶助他们,使他们不至落在迷惑之中。


“挽回过来”原文katartizete,意即骨节扭错而重新接上。信徒在主里是互相作肢体的(林前12:27),理当痛痒相关。若有肢体被过犯所胜,就如骨节扭错了,应当尽力把他重新接上,却不可在肢体失败软弱之时幸灾乐祸,或毁谤批评、落井下石。


这字在来10:5;罗9:22,译作“预备”,太4:21译作“补网”,来13:21;彼前5:10译作“成全”。


“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所谓属灵的人,是与那些被过犯所胜的人比较起来说的;他们是是在灵性上和真理上比较长进,且在别人“被过犯所胜”时,仍然站稳的人。他们应当去挽回那些失败的弟兄。神若使我们比别人刚强,不易被试探所摇动,并不是给我们一些个人的夸耀,乃是要我们去扶助软弱的人。这是神施恩保守我们的目的,我们理当照着神这种心意来运用神的恩赐。


一个人是否属灵,并不在于他的态度、言词给人莫测高深的印度,乃是在于他对软弱的肢体的态度如何。能用主的爱去扶助那些被过犯所胜的人,才是真正“属灵”。属灵的人必然不会轻易放弃一个失败的弟兄,把他看作没有希望的。因为神对祂的每一个儿女都是尽最大的力量保守;对于每一个失丧的灵魂,也是用最大的忍耐去寻找。所以一个人是否属灵,就在于他是否能深切地体会主的心意,用爱心对待弟兄。

 


D·本节教导我们如何用爱心挽回被过犯所胜的人:

1. 要用温柔的心


这温柔的心,就是充满了爱、忍耐、良善而谦卑的心,是情愿为人牺牲时间、精神、财物的心,又是体恤人的困难、同情人的软弱的心。当我们看见别人被过犯所胜的时候,不可很快就存一种定罪的态度──不饶恕和轻视的态度。这并不能把人挽回,只能使他更加灰心丧志,而落在魔鬼的诡计之中。我们应用温柔的心,把人从失败中挽回过来。


使徒似乎认为,一个在试探中失败的人,必然有一种自觉难堪或羞愧的情形。那些“属灵的人”就不可再使他们过分难堪,以致他在羞愧之中不肯回头。总要用柔和的态度,使他知道自己的错失,同时也感觉到你的谦卑。你的温柔与谦卑能感动他,使他知罪。

2. 自己也要小心,恐怕被引诱


每当我们劝勉人、挽回人的错失时,总要随时自己警惕,想到自己也是血肉之躯,也可能随时被引诱而失败。事实上,灵性很好的基督徒若不时刻靠主,也可能因试探而跌倒。我们应当常存战兢的心为自己谨慎。虽然现在能得胜,将来未必不会失败;现在挽回别人,将来却可能在类似的事上,需要别人挽回。存这样态度的人,必然有温柔的心去挽回人的过失;因为他一想到自己也可能像别人那样“被过犯所胜”,自然就会谦卑,不敢轻看别人了。


本句经文亦提醒我们,每逢帮助别人胜过罪恶时,应当小心地不在别人的罪上有分。不可为着帮助人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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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0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2·如何互相担当重担(6:2-5)

 


这几节分两方面讲论如何担当重担:


A·在群众的生活方面(6:2)
B·在个人的生活方面(6:3-5)

 


A·在群众的生活方面(6:2)


2     本节的“重担”与第5节的“担子”原文不同字。本节的“重担”,美国新标准译本,K.J.V.都译作burdens;原文为baros,有“重量”的意思,包括精神上受压力而感到的重负。而第5节的“担子”在原文为phortion,意即“所携带着的”;美国新译本译作load。按新约字解(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Words)认为此二字的分别在于︰第5节的phortion仅指所应“担负”的,与“重量”没有关系,而本节的baros则总是表示某种重负。


所以此处的“重担”是注重信徒犯罪后心灵的重担。那些被过犯所胜的人,因“过犯”而引起的忧伤、难过和良心的指责,都是一种灵性上的重担。所以“重担要互相担当”的意思是︰当各人为自己的错失忧伤难过时,应当彼此用同情的心,分担弟兄的忧伤,扶助他,使他得着安慰;在他失败跌倒的时候,显出主里的爱心和温暖,使他得以从过失中被挽回过来。


注意︰“互相”表示不但我们应当去担当别人的重担,我们也可能需要别人来担当自己的“重担”。不但别人需要从我们得着同情、安慰与扶助,我们也可能需要别人的同情、安慰与扶助,才能重新刚强起来。


但本句“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的属灵教训,当然也可以推广于日常生活上,要信徒在各种难处上互相帮助。我们既是神家的儿女,当然应本着基督的爱心,尽量分担弟兄的忧患。如此就能互相激发爱心,使教会在爱中增长(弗4:16)。


“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这一句若与“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5:14),及“凡事都不可亏欠人,唯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见罗13:8)互相对照,就可以知道,所谓重担互相担当,就是相爱的实践,符合凭爱心行事的原则。


“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就是使基督的律法在这种实际相爱的生活中表露出来,见证出来,并且显明是完全的。


主耶稣既曾为我们担当了一切的重担(赛53:4),我们当该分担肢体的重担和忧虑。分担肢体的重担,就是体会主的心肠,能讨神的喜悦。


B·在个人的生活方面(6:3-5)

 


这几节提到信徒个人生活方面的教训,有三个要点︰


3     1. 不可自欺


“人若无有”,保罗未指明“无有”什么,但可能就是指上文所说的爱心。人若没有爱心,而自以为有爱心,就是自欺。看见弟兄的错失却没有去挽回;没有为弟兄灵性上的软弱尽上责任,反而看见别人偶然犯过,便讥笑、论断、骄傲自夸,就是没有凭爱心行事。既没有凭爱心行事,却还自以为有,便是自欺了。
但这“无有”既未指明是指什么事,应可以适用于一切事上,如︰没有信心,却自以为有信心;没有忍耐,却自以为有忍耐;没有谦卑,却自以为有谦卑等,都是自欺。自欺常是不自觉的。人觉得自己自欺的原因,多半是因为骄傲。


使徒约翰说︰“人若说自己在光明中,却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约一2:9),可见凡在爱上自欺的,就是落在黑暗中。“黑暗”就是自欺的写照。


4     2. 应当察验自己


省察自己是避免落在自欺中的重要步骤。我们应当在主的亮光中,很公正地察验自己所行所作的是否在真理中,是否本着基督的爱心。不可过于信任自己的言行,以至只见别人的错失,而对自己却缺乏客观的察验。主耶稣也曾这样提醒我们说︰“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太7:3)
“察验”含有试验、观察且加以证实的意思。我们应当十分用心,谨慎而切实地观察自己,不是随便,敷衍良心地省察自己。


“这样,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不在别人了。”信徒若在主的光中察验自己的行为,就使所夸的专在自己。“所夸的”就是他所以为快乐与光荣的事。“专在自己”即专在乎自己在神面前的行事,不跟别人比较;只求自己在神面前良心无愧,而不在于觉得自己比某人好,或比不上某人。


这句话的另一种解释就是,人若在主的光中认真地察验自己,,就能使他一切所行所为都实实在在;而他所引为快慰的(“所夸的”),就专在于自己的生活,在神面前有价值,可以永存。这样,他就不会以挑剔别人的不是,或得别人虚伪的称赞为乐。


5     3. 要担当自己的担子


“因为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第5节继续上节,说明应当察验自己的理由,就是因为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


这“担子”就是信徒在世上各人应尽的本分与责任。在信徒彼此相爱的生活中,有一样当注意的,就是信徒自己当尽的责任自己要负担。不可因为彼此应当相爱,便把自己应负的责任推诿给别人,逃避应有的本分和做人的义务,这并不合爱心的原则。爱心是甘愿担当别人的重担,却不是倚赖别人来担自己的重担。那是取巧,不是爱心。凡实际过着爱心生活的信徒,必然不是仰赖别人的慷慨来解决自己的难处,乃是准备自己担负自己的难处,又尽量分担别人的难处。


在此“担子”不是指罪恶方面的担子。虽然圣经告诉我们,应将罪的重担交给主,又将生活上的重担交给祂,因为祂是天天背负我们重担的主;但这并不是说,我们不必尽自己做人应尽之责任。如夫妇、父子、主仆等,都各有应尽之职责,是必各人自己负担的。我们说︰“把重担交给主”,意思就是︰不要把我们应尽之责任和难处,当作难当的重担,凭自己的力量去担;只要在尽自己本分的时候,全心信赖主的恩助和能力。把担子放在自己的肩头上,却把担子的“重量”放在主的能力上;为自己的本分尽责,却不为自己的本分担忧;不让这一切人生应有的本分,成为我们灵性上的一种负累(来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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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0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3·如何凭爱心行事(6:6-10)

 


A·应供给主仆之需用(6:6)

 


6     “在道理上受教的”指指一般信徒,“施教的人”就是撇下一切俗务,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的人(徒6:4)。他们是以宣读、劝勉、教导为念(提前4:13),摆脱了世务缠累的(提后2:4)。信徒当然应该供给他们一切的需用。但除了这原因之外,基督徒为爱神的的缘故,也应当供给神的仆人,使他们可以专心事主。凡真正爱主的信徒,必乐意借着供给主仆的需用,以表示他们爱主的心。若以一般爱心待人之法则来说,即使是普通弟兄缺乏,也应当照顾我们,何况是主的仆人?


信徒从主的仆人身上得着好处是一事实,使徒在此根据这一点,有力地指明︰信徒有供给主仆需用的责任。信徒既在道理上受教,则以属物质方面养生的需用还报主的仆人,按情理来说也是应当的。正如我们请一位教员教导自己的子弟,尚且要给他薪金,何况在主的真道上领受主仆的教导,岂不是更应当供给他们生活上的需要?所以本节是从“利益”方面讲明信徒对主仆的责任。即使不按照爱心的原则,而按照利益之关系来说,既得着“利益”,理当付出“代价”。何况信徒对待主仆,不应只根据所得之利益,乃应根据爱心的原则!这样,在道理上受教的信徒,应当供给“施教”的主仆,更是无可推诿之责责任了。


“一切需用的”表示︰所供给的应当足够,不可缺乏。例如所供给的只足够他吃,不足够他穿,或只够他本人的饮食,却不够养育儿女等,这样不是足够的供给。一般信徒显然有一种观念,以为传导人应当仰望神的供给,所以无须在“一切的”需用上供给我们。这是不负责和取巧的托辞;因为这不是信徒应抱的态度,而是传道人应抱的态度。受教者不能利用“施教者应当仰赖神”为借口,不尽上自己应当的责任。这种责任,正像对待自己的亲人朋友一样,是不可托辞规避的。


圣经中对于传道人应如何接受供给,并无详细的记载。教会中有人用固定薪金制度,或类似薪金之方式;另有人却反对固定的供给。实际上圣经既未指定要用固定的薪给,也没有指定不可用固定薪给。其实不论是否薪金制度,或是否固定数目,对于传道人的信赖神而生活,并不重要。不接受固定薪金的人,可能比较接受薪金的人更不信赖神;接受固定薪金的人,也可能比不接受薪金的更信赖神。信心生活全在乎个人自己向神的忠诚如何。若传道人的心贪慕虚荣和今世的享乐,不论是否受薪金,都会奉承阿谀富人,重视金钱,而轻忽贫穷信徒;反之,若传道人专心求神的喜悦,不论是否受薪金,或所受薪金是否足够维持生活,必看作是从神领受的,能专靠神而活,不与人计较。


但按本节“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而论,在受教者方面,理当有周全的照顾,使施教者按时获得一切所需用的,不虞匮乏。这样,若参照一般人的生活标准,而给予施教者每月固定的供给,不失为妥善的方式之一。否则,若因没有固定的供给,以致主的仆人有时陷于缺乏之中,虽然神会有方法眷顾祂的仆人,但作为受教者方面,未免有爱顾不周,未尽全责之处了。


但这是对受教者方面说的,对传道人来说,切不可以信徒的供给是否充足“施教”的条件;也不要苛求信徒,必须按照某种方式供给自己的需用。传道人应当看自己是替神作工的,信赖神的信实,知道祂必不亏待祂的仆人。否则纵然不受薪传道,也可能徒有“信心生活”之名,实际上却是处处故意表露自己的缺乏,眼睛常常指望人的爱顾,这种生活绝不能荣耀神。


无论如何,供给主仆的需用,应出于爱心,并且看为应尽之本分。不论用什么方式或制度,都不应含有“雇用”或“受雇”的观念。受供给的人,应看作从神接受供给;供给人的,应视为完全献给神,不能从神里取任何属灵权利,这才合乎爱心的原则。


“供给”原文koinoneito,是“分享”的意思。因此本节的意思是︰信徒应当在一切需用上与主的仆人分享。这“分享”表示,供给者与受供给者是站在完全相同的地位上享用所需用的。信徒供给传道人,绝不是雇主给予受雇者报酬,而是承认︰自己所享用的也当让主的仆人分享;因我们所有的,原都是神所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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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0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B·所种的与所收的(6:7-8)

 


7     这两节连于6节之后,是要继续劝戒并指导信徒,应存怎样的态度实行爱心生活。特别是在供给主仆的事上,不可轻忽怠慢,或随意施舍。因为这等事就像为自己种植一般,若所种的是坏种子,就收恶果;反之,若所种的是善种,就必收美果。


另一方面,使徒在此指出︰行善并不是一种损失,乃是一种“投资”,使自己将来可以有收成。所以行善不只是为助人、荣神,亦是为自己积存财富在天上(太6:19-20)。


“不要自欺”,在3-7节中,这是第二次提到“不要自欺”,都与爱心待人有关。第3节的自欺,是指没有用爱心待人,却自以为有爱心,而本节的意思则是︰我们若不诚实爱主爱人,在奉献上忠心,就是自欺。


“神是轻慢不得的”,这句话解释了不要自欺的理由。因为神不会任凭我们轻慢祂的权能,所以我们不可以为自己手中有力量供给主仆,或其它缺乏的弟兄,便以随便、轻忽的态度对待受帮助的人;也不可以为自己有权随意处置财务,便忽略行善助人的责任,以为神不会追究;更不可借着所捐献的钱财,争取教会中的地位,骄养自己的心,贪慕虚荣,抢夺神的荣耀。


“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这句话是一项警告,也是一个安慰。对于不用真诚之爱心对待主仆或弟兄的人,它是厉害的警语;但对于诚心奉献,照自己的力量在教会中尽忠的人,它却是安慰的话。因为一个人既种下真诚的爱心,必从神那里得赏赐和称赞;反之,存心自夸与骄傲的人,所种下的既是荣耀自己的种子,也必收取败坏的果子了!


8     这一节更具体的解释上节“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的意思。种什么、收什么,是自然界的一般定理;属灵的事也是如此。我们若“顺着情欲撒种”,即顺着肉体的喜好行事(参5:24),只求自己的益处与荣耀;这就等于替自己撒下一些败坏的种子,为自己种下一些灾祸;这些凭情欲的意念而行的事,终必产生败坏的果子。但若“顺着圣灵撒种”,即顺着圣灵的感动和引导行事,就必从圣灵收永生。这“永生”的涵义,包括一切因得着永生而有的属灵福分,与上句的“财坏”成对比。“败坏”代表一切属情欲而终必败亡的事物,“永生”则代表一切属于永生境界内之福分(约6:68-69;10:10)。


C·行善不可丧志(6:9-10)


9     善怎么也会丧志?这句话显示,虽“行善”也会遭遇阻拦,甚至灰心。例如︰你所帮助的人令你失望、行善的结果并未得着好的效果,反遭受人的讥笑等,会使你觉得自己所行的善事归于徒然。这种情形是可能的。所以使徒劝勉信徒,行善不可丧志。帖后3:13,使徒保罗也用同样的话劝勉帖撒罗尼迦的信徒,意思是不可因人的误会、嫉妒、逼害,或反对而丧胆、灰心;因为行善不只是信徒应有的长处,且是信徒应有的责任。我们必须付出代价来完成这种责任。主耶稣来拯救罪人,也是冒着人的误会、拒绝,反对和凌辱,甚至舍命在十字架上,才使我们得着这宝贵的救恩。所以信徒不可以为,行善理当受人欢迎;人们若不笑脸相迎,我们便不行善了。这就不是视行善为当然之职责。信徒应当准备为行善而受苦(彼前2:30),并为讨神的喜悦,遵行神的旨意而行善;却不是为得人的拥戴、称赞、报答而行善(太6:1-4)。这样,就不致因行善而灰心了


“到了时候就要收成”,未指出是什么时候,但最迟不会迟过主再来的时候。许多行善的果子是我们眼前所能看见的,但“到了时候”表示,行善之收成是有时候的,需要等待的,不能急求立即收成,正如撒种需要等待收成一样。雅各在他的书信中也有类似的教训︰“弟兄们!你们要忍耐,直到主来。看哪,农夫忍耐等候地着宝贵的出产,直到得了秋雨春雨。你们也当忍耐,坚固你们的心;因为主来的日子近了”(雅5:7-8)。在此保罗用“撒种”与“收成”比喻行善,与雅各的教训正相吻合。基督徒虽不一定是耕田的农夫,却都是“行善的农夫”,理当效法农夫的忍耐而行善。


10   “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众人指一般人,包括教外人。智人说︰“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辞,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箴3:27)。在此“有了机会”是指,当我们手中有“行善的力量”,而别人也有需要时,就应当趁机行善。神所赐给我们的财物,未必一生常常充裕。若手中有力量时不行善,在缺乏时,也必难希望别人向你行善了。


注意︰本书的信息十分注重因信称义的真理,并且反复证明人称义不在乎遵行律法。但在本书的尾语中,使徒却很认真地(甚至带着警告)劝戒信徒诚心行善。其实保罗虽然极力证明称义不是凭行为,却并非不热心行善(参2:10)。他不过是极力要信徒明白,行善不能被当作得救的条件,以免损害主的救恩而已,行善虽不能当作得救的条件,却是信徒应尽的本分,且为自己撒下佳美的种子,到了时候可以收成。


“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本句清楚地指出,信徒在主里已经是一家的人(弗2:19;提前3:15)。教会是永生神的家,信徒都是在这家里面的人;我们对待主内的弟兄姊妹,应当像家人一样。当我们家里的人有什么缺乏或需用时,当然应该先照顾他们的需用。所以说︰“更当这样”。


这“更当这样”表示︰信徒行善,对外人与对主内弟兄,是有先后轻重之分别,这分别就是︰应优先和更多帮助主内弟兄的缺乏。这“更当”K.J.V., N.A.S.B., Williams, B.E.C.K.都译作especially,就是“主要的”或“特别的”的意思。


从本节我们也可以知道,信徒应当照顾自己肉身的家人。因本节提到优先看顾主内肢体的缺乏,是以主内肢体就是属灵大家庭中的“家人”为理由,可见使徒认为,照顾家人比较照顾外人责任更大。使徒既将这原则应用于属灵的家庭关系中,劝勉信徒实行相爱;则同样的原则当然也适用于属肉身的家庭中。所以,信徒不可以照顾主内弟兄为托辞,而轻忽了负担家人的需要。保罗在提摩太前书说︰“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提前5:8)。信徒若以为,为主内弟兄,就可以不必顾念肉身的家人,那就类似法利赛人所说的,将所有供献给神,便可以不孝敬父母;二者犯的错误相似(太15:5-7)。可见,圣经的意思并非说,我们只要看顾神家的人,就不必对我们肉身的家庭尽本分了。

 


问题讨论


怎样才算是属灵的人?我们要怎样对待偶然被过犯所胜的人?
6:3之“无有”指什么?
6:4“这样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不在别人”何意?
信徒应如何供给主的仆人?
默出6:7-8,并加以解释。
行善也会丧志吗?对信徒行善与对外人有分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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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0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段 结语──十字架与保罗(6:11-18)

 


本段只有8节经文,但有五次提起十字架。全书提到十字架共有九次,而本段占了过半数,可见本段特别显出保罗与十字架关系之密切。他是十字架的忠心使者,对十字架的救恩有最深切的经历。他将十字架的福音清楚地传扬出去,使信徒深深认识到十字架是他们的拯救,也是他们的荣耀。他的见证是我们的借镜,让我们知道,一个成功的基督徒从是如何经验十字架的恩典。


一·十字架的爱心(6:11)

 


11    为什么保罗忽然要信徒看他亲手所写的字何等大呢?有些解经家以为,可能因保罗有眼病,目力不足,所以字写得很大;并且他所写的书信常请人代笔(参罗16:22),所以本书也可以能是由别人代笔,而此处,他似乎从代笔人的手中取过笔来,亲自写下这末后的几节话,并要求信徒看他亲手写的字是何等大(参林前16:21;西4:18;帖后3:17)。


但也可能本书全部都是由保罗所写,然后他在结束之前的几句话中,对信徒说︰“请看我亲手写给你们的字是何等的大。”无论如何、保罗加上这几句话的意思,是要加强这封信的分量,表明他是怎样在身体有疾病之中,仍不顾困难地写信给他们,使信徒更加留意他的劝告。所以他叫信徒看他所写的字何等大,实在就是请信徒看他对他们的关怀何等恳切,对他们的爱心何等大。他为主的缘故忘记自己,而一心以主的羊群为念,这就是他自己领受了十字架的爱而有的爱心。在此保罗所表现的爱心有两方面︰


忘己

 


十字架的爱心最大的特点,就是忘记自己的需要和损失,顾念别人的利益和安全。基督在十字架能为仇敌代祷,就是这爱心的表现。既然加拉太人已经对门徒有成见,听信割礼派的人对保罗的种种诋毁,保罗写信给加拉太人,是否会被他们轻看?他们是否会不理会他的劝告?保罗并不顾虑这些。他没有想到他的面子,也没有因加拉太人对他的疑惑,而消极地恼恨他们,不理会他们;他反倒竭力写信劝告他们,要用温柔的心,把他们从过犯中挽回过来。

许多信徒对别人的软弱很容易批评、“定罪”。对别人所给自己的诋毁,只顾设法报复和恼怒,却没有十字架的爱心去饶恕人,挽回人的软弱。但我们若有十字架的爱,就必像保罗那样,虽然受人的诋毁和破坏,自己的目力困难,又为许多教会的事挂心,却仍然关心加拉太人灵性所遭遇的危机,勉力去坚固、劝戒他们。


忠告


十字架的爱心不但能让人忘记自己,也能让人勇敢地忠告别人。保罗为什么要写信给加拉太人?就是要忠告他们异端的危险。这样的忠告,是十架爱心的表现之一。忠告人是要有勇气的,预备受到人更深的误会,甚至人会以自己为仇敌。保罗这封信的内容,多半是忠告的话,不是称赞的话。但他为着加拉太人灵性的利益,便不顾后果地忠告他们。


信徒切勿轻忽那些愿意忠告我们的人的爱心;因为他们这样作,无非是由于十架之爱的激励!主耶稣在世时,常常忠告人们罪恶的危险,结果,罪人把祂钉在十字架上。保罗既有基督的爱,也就照着基督的爱,去忠告十字架信徒。


基督信徒道的开端,就是由于人的忠告,才知道自己是一个罪人,需要救主。信徒信道之后,在灵程上奔走,也常常需要别的肢体和主仆的忠告,才不易陷于自欺自足。所以,我们应当虚心接受人的忠告,使我们可以常在真理的亮光中改正自己。


二·十字架的忠心(6:12)

 


参考
1·不希图外貌之体面(6:12上)
2·不怕为十字架受逼迫(6:12下)

 


1·不希图外貌之体面(6:12上)

12上  在此所称“希图外貌体面的人”,就是那些主张信徒要受割礼才得救的人(徒15:1)。他们希图藉信徒肉身上的记号,显示他们工作的果效,作为他们在人前的一种“体面”。使徒在此指出,这等人并非真正敬虔,只是想夸耀自己的工作而己!


“希图外貌体面的人”也可以指那些要凭自己肉身受割礼为夸耀的人。这种意念违背了敬虔的真意。


所谓“希图外貌体面”,实即贪图虚浮的荣耀(腓2:3;加5:26)。雅各在他的书信中亦同样提醒我们,敬虔的真意在于如何谨慎言语,看顾孤儿寡妇,和不沾染世俗(雅1:26-27),却不在乎外表的仪。世人因贪图虚荣,以致不肯谦卑接受基督。信徒若注重外貌之体面,亦必陷于世俗化与虚伪之中,因而不愿在灵性上追求实际进步,只求外表的敬虔。


保罗既指责那些勉强信徒受割礼的人,说他们是要“希图外貌体面”,由此可见,他自己所不勉强信徒受割礼,乃因不愿只求在人前有体面,而歪曲了因称义的真理。其实使徒保罗若要加拉太人或其它外邦教会信徒受割礼,并没有什么难处;因为这些教会都是他自己开荒工作之果子。但他既忠心照主的旨意传道,就不愿与人争“外貌的体面”,却要忠心保持福音真理之纯全!


2·不怕为十字架受逼迫(6:12下)


12下  保罗的忠心,不但表现于工作上注重实际工夫,不图外貌体面;更表现于不怕为十字架受逼迫。犹太人极端反对十字架的福音,因为这使他们引为夸耀的许多特点一笔勾销。所以,若有人传讲“只须信靠钉十架的基督,无须受割礼也可以得救”的道理,他必定会受到很厉害的逼迫。直到今日,以色列国的犹太人若信奉基督,依然会受到逼迫。不但家人可能把他逐出家门,在社会上也难以立足;若是青年,更难以解决婚姻问题。因此,当时有些犹太人虽或明白福音真理,但由于怕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便也去勉强信徒受割礼了!


保罗的话显示,当时除了极端的犹太主义之外,还有妥协的犹太主义;他们传割礼的原因,绝非热心律法,乃是怕受逼迫,因而产生一种将福音与律法调和的道理,以求两全其美。结果,既未成全律法,又破坏了恩典的福音。


今日信徒在不能遵守主的真理时,亦常想寻求一种妥协的论调,以免自己陷于困难的境遇中,这种心理也是怕为十字架受逼迫。


魔鬼显然惯用“逼迫”的方法使信徒丧胆,不敢为真理站立,或不敢见证基督,或如当时割礼派的人那样,设法妥协,宣讲错误的道理,使加拉太人陷入迷途之中。所以我们对神的话语──圣经的真理──应十分谨慎,切勿因为自己顺服不来,或真理的要求过高,无法达到那种程度,而故意误解。凭私意想出变通的道理来,使自己和别人都陷于错误之中,这样行就不是十字架忠心的使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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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0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十字架的夸耀(6:13-14上)

 


13-14上    保罗忠心跟从主走十字架道路的特点是︰从来都不凭肉体夸口,而只夸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他曾对哥林多人说︰“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又说︰“我曾定了主义,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1:31;2:2)。可见他这些话并非只为着劝勉加拉太人而说,乃是传道工作的基本态度。


在此保罗指出,那些主张信徒要受割礼的人,“连自己也不守律法”,意即连他们自己也不能凭守律法得救。除了守“割礼”这一条“律法”之外,有许多律法是他们所未能守的。他们从自己的经历中已经知道,人不能凭守律法称义;但他们却愿意加拉太人受割礼,可见他们不过是要借着加拉太人的肉体夸口而已──若加拉太人因他们的宣传而受割礼,他们就能夸耀自己的工作,显示跟从的人很多!他们只凭着律法中的一项割礼,一项很容易遵行的律法,作为一种炫耀,以掩饰他们其它方面的败坏,这就证明他们不是忠心奔走十字架道路的人了。


许多信徒也有肉体的夸口,以今世的地位、学问、财富、特长等为夸口;但保罗虽然大有学问(徒26:24),又曾建立许多教会,拯救无数人的灵魂,却不以自己的工作成就为夸口,只夸耶稣基督的恩典。


这两节圣经显示,属肉体的人与属灵的人的分别,在于他们的“夸口”不同。属肉体的人以许多肉体的事为夸口,以高抬自己为目的;属灵的人则只夸主耶稣,以荣耀主为目的。


“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为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这是一句用十分重的语气讲的话,表示除十架以外,并无“别的”值得他夸口。这是一切跟从主、走十架道路的人,都应当有的态度。


注意︰以为“夸口”的意思,就是口中常常讲述,引以为荣,并且喜欢向人讲论。


四·十字架的钉死(6:14下)

 


14下  14节后半论及保罗如何能成为十字架的忠心使者,就是因为他在灵命上曾受过十字架的对付。神拣选人去传扬十字架的救恩,并非只要人的才干和学识,,更须要人的生命受过十字架的对付。若不是全心全意把自己交在神手中,我们的才干、学识就不能被神使用;若是要实际地过完全奉献的生活,全在于十字架“钉死”的工作。


在此保罗说︰“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意即这世界对他已经失去吸引力,其中的一切诱惑、罪恶、虚荣、财富,已被挂在木头上,不能再向他活动,他也不再以它们为可爱了!


另一方面,从世界来看保罗,保罗也已被钉在十字架上了──“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也就是说,世界看保罗这个人是没有希望的,是不会随从它的恶俗、不可能成为它的伙伴的人,是一个已经失去的朋友。换言之,由于保罗对这世界的各种虚荣、享乐、美名、财色不再理会也不留余地,以致这“世界”也看保罗是已经钉死的,或认为是应当被掉的渣滓,毫无用处(林前4:13)!


注意︰保罗在这里不是讲论那一种神学道理,乃是讲论他自己的经历,将他从属灵经历中所得的结论告诉信徒。要从一种经历中得到结论,并非一朝一夕那么容易,其中包括了无数的舍己、忍耐、信靠、顺服、痛苦、委屈等故事。经过这许多的故事”之后,保罗从属灵的悟性中认清了世界的面目,认识了基督的宝贵;使他那不坚定、不专诚的意念,变为对基督专一的心意,以致世界无法再在他的心中占有任何地位。


“世界”指世人与其中的罪恶和虚荣(约一2:15-17),以及种种属世的诱惑。这些诱惑随时跟着信徒,不断要使我们陷于罪恶之中,是信徒向神尽忠的最大阻力。但保罗对世界已经是钉死了,所以他才能成为被神大大使用的十架使者。

本书有三次提及十字架与钉死,都与信徒的灵性生命有重大关系︰
1·2:20;
2·5:24,
3·本处。


这三次所讲的共有三样“东西”被钉在十字架上,即︰“我”,“肉体与肉体的邪情私欲”,以及“世界”。这是基督徒的三大仇敌,但感谢主,这三大仇敌,基督的十字架都已解决了。信徒胜过三大仇敌的秘诀,在于站在十字架的地位上,看自己是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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