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难得糊涂在2010-6-20 12:41:00的发言:
对呀,不可以加,不可以减,就是你本人,在你的一生中,现在所持有的观点才是中肯,正确的?别人就是自以为义?可是用你自己的逻辑和论证方法来支持普世宗教合一,你为什么不能反驳了呢? 所以你要考虑一下你的论据是否支持你的论点。
你重复的好像不是你以前表达的。是不是可以说,请不要把不知道、不了解的穆斯林和佛教思想一定放在基督教思想的对立面?
圣经是神的特殊启示,基督教信仰除此之外不需要加添什么; 没有充分的证据,别的任何理论不能宣称与神的特殊启示有什么关系; 你可以争论说这是神的普遍启示,但是研究普遍启示最得力的科学也不能得出信仰的结论。
恕我直言,你对神的普遍启示和特殊启示理解不够。
直言和狂言是有差别的,这是我个人的感受。
普遍启示和特殊启示并非圣经用语,此表达方式唐崇荣曾经使用过,至于高源对此二名词如何定义我不清楚,因此无从讨论。
弟兄如果不清楚他的意思可以请他澄清,与其请教他和直说他对神的普遍启示和特殊启示理解不够,何者更合乎圣经的原则?
经上说: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
语言文字本来就是有限的,基督徒对神的话也有不同的领会。因为我们都是肢体,不要因为领受不同就彼此批评。
当我们说"你"是如何时就构成批评,若就事论事而不谈论人则不算批评。
其实我们不论是谁都知道得有限,只有神知道。
经上说:若有人以为自己知道什么,按他所当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若有人爱神,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
其实我并非不同意你的观点,我深信主的话是一切,不需要添加什么。但是也有人的良心相信"仁义"总比"不仁不义"好,因此愿意提倡。如果这些人尊主为大,接受耶稣为他们个人的救主,而且他们的良心没有责备他们,我们还继续批判吗?
林前第九章20~23节,保罗说: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其实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
如果为了救人,为何一定要在某些不同的观点上争论呢?
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
许多基督徒在信主多年后都形成了一套自己的神学体系,只要听见与自己所领受不同的说法时就纠正之。我就常犯这样的错误,也得罪过弟兄姊妹,其实也是得罪了神。后来发现了神的丰富、慈爱与宽广,竟接纳了我所不认同的人。此时我才领悟到"心意更新而变化"的重要。
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
我们的心意可以顺着圣灵的意思变化,就像风吹似的无迹可寻,绝不是经过头脑逻辑思考过后的选择。圣灵让我们想起主的话,于是很容易就顺服了。事后也有圣灵果子的印证,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而不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等等。
圣经的话有权威没错,但是当圣灵让我们想起主的话时,主的羊会认得祂的声音,那才是应时的话、活的话、生命的粮,这正是主的道,也就是主自己。不是以神学家自诩的人从圣经中找出支持自己论点的话,再冠以"圣经"的权威来折服他人。
如果懒得找圣经的话,还引用别人的论点或文章来攻击异己,就更容易引起争议,有借刀杀人的嫌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