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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yangyyan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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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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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1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听我的哥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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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1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yyangyyang1在2010-3-30 17:09:00的发言:

求主带领我们。男A后来在教会里面做见证的时候,已经向我们和牧者坦诚了他信主的过程。其中假装信主的过程,他也非常懊悔。他觉得美好的恩典摆在面前,他却愚蠢的拒绝了。我们的牧者跟我们说,只有神知道他是真的信,还是假的信,我们人是没有权柄,也没有能力,也不应该来论断他是否真的信神这件事情的,所以要求我们不要提他假装信神的这段经历。

女C是在教会全职服事的,男A现在也非常热心,教会的各种活动培训都参加,而且还服事扫地等卫生事情。男A和女C的交往几乎是不避免的。我觉得要完全隔绝他们的交往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们总不能把一个弟兄或是姊妹“赶”出教会吧。但是这种正常交往,会不会也象晨星说的那样“避免神的心意因为人情的干扰而暗昧不明。”

 

我的意思是避免两人“独处”的情况,弟兄姊妹的正常照面,谁也不可能把他们给关起来啊。

 

正是因为这种互相照面,反倒考验我们里面的顺服和信靠等候。

 

经上说不要爱世界,不是说我们要跑到深山老林里去。那是消极躲避。

 

我说他们要注意距离,也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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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1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认为发生性关系就必须结婚,是基于旧约里面的一条规定: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她行淫,他总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若女子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他就要按处女的聘礼,交出钱来。(出22:16、17)

旧约向我们显明神的心意和喜好,但是旧约里的规定,不是我们现在的行为法则。

婚前性关系会使两人产生难以斩断的纠葛和黏合力,特别使女方受到较大的伤害,神不轻看这样的事,也保护弱者的权益。但是发生性关系不等于结婚,同居也不等于结婚。

新约里告诉我们婚姻是神圣的,婚姻的建立一定要谨慎,并且要知道这是一生的契约,不能随意对待。

现在的社会,女人有充分的自主权和行为能力,无论如何受到诱骗,都是两人共同犯下的罪,应该向神认罪,彼此认罪,暂时分开,重新审视是否有合一的未来异象、生活目标,是否彼此相爱、彼此顺服、都愿意共度一生,再慎重决定分手、继续恋爱,还是在神和人的面前缔结婚姻的契约。

题外话一句: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女方接受男方大量的财物资助虽然在社会上很常见,但是这种行为本身是不妥当的。圣经里面告诉我们,除了爱以外,什么也不要彼此相欠。只有一家人,才可以在金钱上不分彼此。

看上去这位弟兄有很好的牧师,也比较了解各方面的情况,多听听他的建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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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9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客旅版主的话,很有属灵的洞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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