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19章6节:“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一:神的角度
我们先看神的旨意:人不可离婚。不可那就是不论什么情况都不可!
所以我们要遵行神的旨意!
二:人的角度
受不了??是因她的脾气受不了不是因信仰!
因信仰的话?就不会有现在这问题了。
马太福音10:38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
什么是十字架呢??我们是逃避十字架吗?? 那不是以十字架为羞耻吗??这样我们是基督徒吗?? 三:责任角度
就算再不好??能道我们可以毁婚约吗??
就算她不仁??我们难道可以不义吗??
神教导我们去爱!太18:21/35
爱情不是口里的甜蜜; 爱情不求自己的欢喜; 爱是接纳全部的你; 爱是忘记受伤的回忆。
再说:罗马8:28节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 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神是看我们愿不愿意遵行他的真理?你和不换个角度去想呢??
是神的意思不就有意思了吗??嘻嘻
神不会无聊?我们遇到的事都是神的美意!
在神在人都通不过!! 快回家还要去爱遵行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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