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被抛弃的中国孤儿很多,教会收养他们必定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
若不是出于博大的怜悯,谁愿意破费大量财力去做出力不讨好的事情?
孤儿们并非都是大街上检来的,有些是贫困的父母当作负担送到孤儿院,
孤儿院收下这些孩子付给其父母少许银子,是用这样的方式鼓励父母们在养不起孩子的时候不要随意丢弃他们,
送到孤儿院了还可以给他们点补偿.
神父们也许以为自己做了一件仁慈慷慨的善事,
却不知道这样却引发一些中国人的贪婪之心,为自己日后埋下大祸.
开始是有的中国人去搜罗穷人家的孩子,晃称可以养活他们,然后送到教堂说是自己的孩子,从而获得报酬,
有一个姓武的人贩子被当地人抓住,严刑拷打以后,他说是教会中王三与他里应外合干买卖儿童的勾当,
当地的人本来对教会救助孤儿的事情存有很多疑问,
他们根本就不相信世界上会有人做这样的好事不图任何回报.
武氏事件和以前所传言的教堂用小孩心肝眼睛做药引子的传言结合起来,人们群情激奋,
更加相信传言的真实性.
于是围攻教堂,发生争执,引发惨烈教案.
细节说起来可能很长,但总的过程基本如此.
后来证实,关于教堂的传言确实是谎言,毫无根据.曾国藩经过详细的调查,作出了客观的结论.他的《查明天津教案大概情形折》指出,所有关于教堂的指控都是无稽之谈,没有根据,他对于教士修女因为行善被杀害寄予了同情.可惜,他的调查报告不仅在天津激起了口诛笔伐,并且使全国舆论为之哗然。一时之间,在“谤讥纷纷、举国欲杀”的氛围中,“诟詈之声大作,卖国贼之徽号,竟加于国藩”(《国闻周报》,第6卷第83期)……
那么,这份引发了轩然大波、让曾国藩“积年清望几于扫地以尽”的奏折,究竟写了些什么呢?
在这份奏折的开篇,曾国藩分析了教案的由来。当年晚春,一则沸沸扬扬的传闻在天津附近不断扩散:天津地方已先后有几百名幼童失踪;这些幼童,大多被法国传教士收买的人贩子诱拐;每诱拐一名儿童,人贩子可得到五两银子,而法国传教士可以幼童的眼睛、心肝为原料,配制西洋药方……后来,在写给国务卿斐士的一封信中,美国驻华公使镂斐迪也描述了传闻的盛况:“这种风闻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地,不仅在天津,而且在它周围许多英里的范围内,为老百姓所普遍相信”(《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清末教案》)。
对此,曾国藩认为,该传闻“全系谣传”、“毫无实据”。他说,来到天津后,他细细查问了几百名拦轿递禀者,挖眼剖心有何实据?结果“无一能指实者”;他也逐一讯问了河楼教堂的150余名中国教民,“均称习教已久,其家送至堂中豢养,并无被拐情节”。更重要的是,抵达天津十几天以来,“亦无一遗失幼孩之家控告有案者”……
也就是说,传闻的任何一个环节,从幼童失踪、人贩诱拐到“挖眼剖心”,都是不折不扣的谣言。
6月18日,天津桃花口居民抓获了一名叫武兰珍的人贩子;由于传闻沸腾,民间组织“水火会”对他进行了刑讯逼供。严刑拷打之下,武兰珍供认,他是受河楼教堂王三的指派,前来诱拐儿童的。
正是武兰珍的口供,引发了6月21日的教堂取证,并进而引发了教案。然而,曾国藩强调,河楼教堂并没有叫王三的教民;教堂对质那天,在天津知府张光藻、天津县令刘杰的敦促下,武兰珍也不能指认出任何一个教民的名字。他由此认为,武兰珍纯属屈打成招、信口攀附;而他自己的日记也记载,在武兰珍的身上,他发现了“跪伤”、“棒伤”和“踢伤”。
换而言之,在曾国藩看来,直到教案爆发的那天上午,法国人都没有什么理屈之处。他为此写道,“仁慈堂之设,其初意亦与育婴堂、养济堂略同,专以收恤穷民为主,每年所费银两甚多。彼以仁慈为名,而反受残酷之谤,宜洋人之忿忿不平者也”……
火烧望海楼事件已经证实谣言所致,其实,烧掉的不仅仅是教堂,还有教堂所属的孤儿院,里面有数百个孩子,有些跑出来了,有些被活活烧死在里面。暴民中并无人在意这些孩子的死活。
所以,以教堂残害孩子为由屠杀教士修女也纯粹是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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