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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ango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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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称义的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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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6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题目应该再清晰些

 

不是“因信称义”这个观点有错误

 

而是解释“因信称义”这个观点时,有很多的错误的解释,这些错误是需要我们谨慎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16 20:52:5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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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6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因在古漢語中也有憑藉的意思,翻譯並沒有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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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7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圣经》无误,人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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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7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标新立异的主题,吓我一跳,原来楼主最后的意思还是     因信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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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7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许多人把“因”“信”“因信”等等没学习清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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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7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遵行  神旨意,若没有对  神的信心就做不到;若以心灵和诚实对  神有真信心(心口一致),那么必然愿意认真遵行  神的旨意。

 

可是,罪的律仍然与人争战,使人的肉体无法不服从罪的律。人既无法守全  神的律法的,也就是无法不犯罪。人无法靠行为、靠自己称义,唯独基督的救赎才可以。

 

其实,楼主这里讨论的,不是“因信称义”不对,而是其中的“信”,是否是真的信心的问题。

-----------

一爱神,二爱人如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浅浅地去行,普通人似乎都能做到,可是真正做到,就不简单了。

 

简单的十条律法,按字面看,谁都做得到啊,没什么难的。可是,为什么  神要配以如此繁多的规范给以色列人呢?  神在告诉人,就算那些自以为完全的守全了律法的以色列人(如保罗),仍远远地没有达到十条诫命的要求!

 

保罗深深地体会到这一点。一个人真正认清了罪,才会明白自己是个罪人。没有真认识罪的人,反而会自以为很圣洁,就如同主耶稣基督当年的法力赛人,自以为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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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官员的那个讨论很有意思。

 

假如遇到逼迫时,没有口里承认,是不是就没有得救呢?我看未必吧,信心是真的,真的信心也分大小。彼得三次不认主,仍是得救的。

人都有软弱的时候。面对屠刀,能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引颈就义的实在是少数。我相信自己就不够这个胆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17 20:46:5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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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8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对英语,汉语是艺术型的语言,在逻辑方面尚处婴儿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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