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楼主: 迦南的风
收起左侧

我可以劝主内的肢体和不信的男友分手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6-17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操心的MM,我个人觉得告诉原则之后就放手让当事人自己做决定了,说清楚做出决定就一定是自己承担后果。当然不要停止代祷就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8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迦南的风在2008-6-17 16:17: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紫蜻蜓在2008-6-17 8:34:00的发言:

问题1:男方如果不信主,提出离婚,就应该离婚。

圣经根据:林前7: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

如果男方也信主,这件事他应该悔改,不可以再提出离婚。

圣经根据:马太福音 5:32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问题2:男方一天不信,就一天不能保持恋人关系。

圣经根据:林后6:14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
6:15 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别名)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

问题3:因为男方不信,就不能与他恋爱。

圣经根据同问题2。

1、男孩还没信主,估计他看了女孩的这种行为,更不想信主了。

2、3、呵呵,我只能说,在国内,要想嫁在主内,实在太难了。尤其是对大龄未婚姊妹而言,那几乎就是妄想。在基督教国家还差不多。在国内,即使是主内的弟兄,生命好的也有限——也许是我的视野太窄,但我是从没见到过一个。很多弟兄倒是号称爱主,在家庭里、在工作中、在侍奉上那叫一个不作为!真还不如非基督徒呢。

嗯,我觉得你还是应该看环境和人情不应该看圣经。因为圣经有时候难以让人接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18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紫蜻蜓在2008-6-18 8:00: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迦南的风在2008-6-17 16:17: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紫蜻蜓在2008-6-17 8:34:00的发言:

问题1:男方如果不信主,提出离婚,就应该离婚。

圣经根据:林前7: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

如果男方也信主,这件事他应该悔改,不可以再提出离婚。

圣经根据:马太福音 5:32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问题2:男方一天不信,就一天不能保持恋人关系。

圣经根据:林后6:14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
6:15 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别名)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

问题3:因为男方不信,就不能与他恋爱。

圣经根据同问题2。

1、男孩还没信主,估计他看了女孩的这种行为,更不想信主了。

2、3、呵呵,我只能说,在国内,要想嫁在主内,实在太难了。尤其是对大龄未婚姊妹而言,那几乎就是妄想。在基督教国家还差不多。在国内,即使是主内的弟兄,生命好的也有限——也许是我的视野太窄,但我是从没见到过一个。很多弟兄倒是号称爱主,在家庭里、在工作中、在侍奉上那叫一个不作为!真还不如非基督徒呢。

嗯,我觉得你还是应该看环境和人情不应该看圣经。因为圣经有时候难以让人接受。

晕,楼上,我觉得不是圣经让人难以接受,而是我们没有读懂圣经。每句圣经都是有上下文和属灵含义的,我自己是不太懂的说,因为下的功夫太少,但是圣经是很容易让人接受啊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18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赞美上帝在2008-6-17 22:01:00的发言:

1.既然女方已经犯了奸淫,你最好不要涉及别人的私事,让他们自己决策吧。男方离婚也不是犯罪,当然,若是能包容不离也是好。

2.既然有了夫妻之实,即使对方不信,也应该结婚了。(这是我自己的领受,另一位弟兄认为若是不同信仰首先要分开,然后等候主的旨意,最好等双方都归主之后再结婚。)

3.信与不信的不能同负一轭,劝他们分手是应该的,基督徒的恋爱对象应该是一个基督徒。

谢谢版主,那俺就继续代祷好了。不过对于基督徒的恋爱对象应该是一个基督徒这一点,俺有点异议,对于基督教国家,这点很容易做到,对于中国这种信仰状况,嫁在主内、找个基督徒去谈恋爱基本是不可能的事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18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rylu在2008-6-17 23:17:00的发言:

操心的MM,我个人觉得告诉原则之后就放手让当事人自己做决定了,说清楚做出决定就一定是自己承担后果。当然不要停止代祷就是。

谢谢姐姐,俺知道了。这次回去,少说话,多祷告,呵呵,不再替神操心了^_^省得给神帮倒忙^_^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8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迦南的风在2008-6-18 11:38:00的发言:
对于中国这种信仰状况,嫁在主内、找个基督徒去谈恋爱基本是不可能的事啊。

以下是引用迦南的风在2008-6-18 11:34:00的发言:
我觉得不是圣经让人难以接受,而是我们没有读懂圣经。每句圣经都是有上下文和属灵含义的,我自己是不太懂的说,因为下的功夫太少,但是圣经是很容易让人接受啊呵呵。

你的解释是,基督徒可以找不信的谈恋爱结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8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迦南的风在2008-6-17 9:51: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愤怒的刺猬在2008-6-16 20:46:00的发言:

让当事人明白基督徒在选朋友以及交往时应该持什么样的原则,

让当事人知道神设立婚姻的目的,什么样的婚姻是合神心意的,

这样做,比单单给对方个建议要好;

让他们知道应该怎么做,或分或合,让他们自己做决定.

每个人的生命不一样,在让他们注意原则的前提下,避免让他们感到教条主义.

<清心守候的女人>以及刘志雄长老的<合神心意的家庭>,<牵手一世情>,姊妹都可以介绍给你的朋友们看看.

感谢主,刺猬姊妹的劝勉总是这么一针见血。你推荐的这三本书里我只买了《牵手一世情》,不过还没开始看。你说的对,她们面临的不仅是婚姻问题,而是信仰问题,明白婚姻的目的很重要。不过同样作为一个单身大龄姊妹,我都常常很困惑,想嫁在主内,实在太难了。我见过的主内的弟兄,就没有一个生命好的。不是假冒为善,就是道德犯罪。唉。所以有的时候我也很感恩,没的选择,正好清心。

还有两本书很好:<说好不同居>,和<爱值得等待>

这两本书,都是非常好的,对教养子女有帮助,也可以帮助在乱世中迷茫的年轻人.

对于适婚年龄的刚入教的信徒,都是很好的婚恋指导书!!

愿主使用你们成为上帝的天使,精兵,在这个邪恶悖逆的世代成为神洁白无瑕疵的儿女和他光明的使者.

加油,传福音的人,用教会真理来装备自己!!为主打更美的胜仗!!!

感谢那些奉献自己的时间和生命写这些书和劝慰之言的人们!!

也感谢那些辛勤传播真理和福音的人们,虽然你们没有亲自写下那些书,但是你们的爱心和劳苦在主里是有果效被纪念的,你们和那些有名望的人在所有的圣工上是同工,你们做着最细琐,最艰辛的工作,用爱传播真理,用自己的时间和生命挽救生命,你们是有福的!!

你们将来在主里是被纪念的,上帝会说,来吧,好仆人,来和我一起享受天国永远的盛宴吧

在神的国度里你们是主人,虽然在地上我们是仆人,是为奴的.....

神爱你们,神也爱我

谢谢你们,辛苦传播福音的人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8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迦南的风在2008-6-17 9:51: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愤怒的刺猬在2008-6-16 20:46:00的发言:

让当事人明白基督徒在选朋友以及交往时应该持什么样的原则,

让当事人知道神设立婚姻的目的,什么样的婚姻是合神心意的,

这样做,比单单给对方个建议要好;

让他们知道应该怎么做,或分或合,让他们自己做决定.

每个人的生命不一样,在让他们注意原则的前提下,避免让他们感到教条主义.

<清心守候的女人>以及刘志雄长老的<合神心意的家庭>,<牵手一世情>,姊妹都可以介绍给你的朋友们看看.

感谢主,刺猬姊妹的劝勉总是这么一针见血。你推荐的这三本书里我只买了《牵手一世情》,不过还没开始看。你说的对,她们面临的不仅是婚姻问题,而是信仰问题,明白婚姻的目的很重要。不过同样作为一个单身大龄姊妹,我都常常很困惑,想嫁在主内,实在太难了。我见过的主内的弟兄,就没有一个生命好的。不是假冒为善,就是道德犯罪。唉。所以有的时候我也很感恩,没的选择,正好清心。

以下是引用迦南的风在2008-6-17 16:17: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紫蜻蜓在2008-6-17 8:34:00的发言:

问题1:男方如果不信主,提出离婚,就应该离婚。

圣经根据:林前7: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

如果男方也信主,这件事他应该悔改,不可以再提出离婚。

圣经根据:马太福音 5:32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问题2:男方一天不信,就一天不能保持恋人关系。

圣经根据:林后6:14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
6:15 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别名)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

问题3:因为男方不信,就不能与他恋爱。

圣经根据同问题2。

1、男孩还没信主,估计他看了女孩的这种行为,更不想信主了。那件事是女孩子在没信主之前做的呢!!

2、3、呵呵,我只能说,在国内,要想嫁在主内,实在太难了。尤其是对大龄未婚姊妹而言,那几乎就是妄想。在基督教国家还差不多。在国内,即使是主内的弟兄,生命好的也有限——也许是我的视野太窄,但我是从没见到过一个。很多弟兄倒是号称爱主,在家庭里、在工作中、在侍奉上那叫一个不作为!真还不如非基督徒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18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紫蜻蜓在2008-6-18 11:54: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迦南的风在2008-6-18 11:38:00的发言:
对于中国这种信仰状况,嫁在主内、找个基督徒去谈恋爱基本是不可能的事啊。

以下是引用迦南的风在2008-6-18 11:34:00的发言:
我觉得不是圣经让人难以接受,而是我们没有读懂圣经。每句圣经都是有上下文和属灵含义的,我自己是不太懂的说,因为下的功夫太少,但是圣经是很容易让人接受啊呵呵。

你的解释是,基督徒可以找不信的谈恋爱结婚?

我没解释,我是实话实说,我很无奈。因为信主七年,为婚姻守望祷告七年,却找不到可以恋爱结婚的人。也许,是我还没有准备好吧?生命还不够丰盛,生命的光景还不足够给一个弟兄幸福,还不是一个才德的女人,所以,神才让我等待。等待了再等待。

所以,我虽然没有遭遇她们的问题,将心比心,却非常的同情和理解。嫁在主内虽然是个圣经原则,要照着去行心里可是很惶然的。就是因为想遵循这个原则,我才没谈恋爱。可是不谈归不谈,在现实面前,是人就会有软弱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8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分开的好,上面所说的男方道德品质并不是很好,更何况还有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嫌疑,这样的人现在对你再好,婚后都会变化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11-26 01:56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