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紫蜻蜓在2008-5-8 8:26:00的发言:以下是引用性情中人在2008-5-1 16:41:00的发言:以下是引用施比受更有福在2008-5-1 15:27:00的发言:不管怎样,我所经历的一切都是经过主的允许。 这句话应该是冤枉了神了,至少嫁一个外邦人不是神所允许的吧?圣经上说信和不信原不相配,不可同负一辙,神不至于自相矛盾,出耳反耳吧 如果要和不信的人结婚,首先就要有一个觉悟! 主的许可和主的心意是有区别的。人经历的一切做得所有事情都是主许可的,但很少有合主心意的。我们如果仅仅追求主许可,就可以犯任何罪了,神也会“任凭他”的。但真正爱主的人是求主的心意,想方设法讨神的喜悦,而不是随己意行。 如果丈夫一定要离婚,那就随他去吧。但这个决定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另外你也要做好自己过下半生的准备,而且如果想再嫁人的话,圣经里说:“只是要嫁给主内的”。 对于"紫蜻蜓"弟兄的回答,大部分都觉得很合圣经要求。只是有一点:若这个姊妹因此而离了婚,她即使连主内的弟兄也不能找.因为经上记着说,只有因为淫乱的缘故人才可以离婚。否则就是干犯奸淫罪.而且,你若嫁给另一个弟兄,也使得他犯了罪.圣经上有不只一处出现关于"离婚"的教导:马太福音19章1-12节;马可福音10:1-12节.望这位姊妹好好看看。纵使,在你们的婚姻之出,你可能是做错了,但是那时候你是因为也不太明白.这也很正常.但是,真的要离婚的话,可是要很慎重的.希望不要再二次得罪神.因为上帝很喜欢我们以家庭的形式来赞美他,这也是为什么同性恋是很大的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它破坏了神的"家庭计划".至于你说的歌林多前书7:15"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里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身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如果你仔细看这段经文的最后一句就会发现,这里的"离去"并不等于"离婚".我想这段话,中文圣经比较有歧义.我这里有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的英文圣经关于这节经文是这样记载的:But if the unbelieving partner separates,let it be so;in such a case the brother or sister is not bound.It is to peace that God has called you.我个人信仰也不是很成熟,但我对这段话里SEPARATES的理解是暂时的"离开",也就是说,不信的丈夫或妻子若"孤立"你,就由他/她吧,在这一点上,弟兄或姐妹不一定非得同他/她争执.这里的"bound"我个人理解翻译成"争执"比较好。bound原来的意思是被绑在一起,但是这里,若弟兄或姐妹一定要和不信的弟兄或姐妹一起争论这个信仰问题的话,定会造成矛盾争端。所以,不若,就暂时"由他/她去吧".不要与他争辩,因为人是无法让别人改变归向神的,只有借着不住的祷告,求神赦免我们之前不顺服的罪(嫁给一个非基督徒),恳求他的恩典再次临到自己的丈夫或妻子.同时,多多追求神.经上说"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你们所需要的都会加给你们." 当然,我的回答可能领受的很主观.我等明天下午学习圣经的时候再问问一个经验和知识都很丰富的教会"长老".呵呵,若有不对,我会及时上来更正。婚姻,是基督徒一个非常重要的生活部分,望姊妹一定要甚而更甚.God bless!以马内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13 1:04: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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