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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L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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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那个判耶稣死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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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9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愤怒的刺猬在2008-6-29 20:59:00的发言:

1,你也说了,这是你自己的体会而已;

 

2,怜悯帮助苦难中的人,并非是抵挡神,尽管也许此人是神施行报应在他身上;

 

3,福音就是基督并他钉十字架,只有这个才能救人的灵魂.

事先声明,没有要吵架的意思,呵呵。

 

1、圣经确实多处提到耶和华施行报应,而我亦有体会,所以对此更能理解(相比于我以前)。

2、怜悯苦难的人不是抵挡神,说不定神要我们借此机会传福音。

3、对福音认识越多,就越能了解神是施行报应的神。【诗94:9】 造耳朵的,难道自己不听见吗?造眼睛的,难道自己不看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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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9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愤怒的刺猬在2008-6-29 20:54:00的发言:

你这样理解,有点偏面的,请看以下的经文.

 

《耶利米书》 31:29 当那些日子,人不再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
《耶利米书》 31:30 但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吃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

《以西结书》 18:1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
《以西结书》 18:2 你们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呢。
《以西结书》 18:3 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
《以西结书》 18:4 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为父的怎样属我,为子的也照样属我。犯罪的,他必死亡。
《以西结书》 18:5 人若是公义,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
《以西结书》 18:6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未曾在妇人的经期内亲近她,
《以西结书》 18:7 未曾亏负人,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以西结书》 18:8 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缩手不作罪孽,在两人之间,按至理判断。
《以西结书》 18:9 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按诚实行事这人是公义的,必定存活。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以西结书》 18:10 -
《以西结书》 18:11 他若生一个儿子,作强盗,是流人血的,不行以上所说之善,反行其中之恶,乃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并玷污邻舍的妻,
《以西结书》 18:12 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抢夺人的物,未曾将当头还给人,仰望偶像,并行可憎的事,
《以西结书》 18:13 向借钱的弟兄取利,向借粮的弟兄多要这人岂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原文作血)必归到他身上。
《以西结书》 18:14 他若生一个儿子,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有古卷作思量),不照样去作。
《以西结书》 18:15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
《以西结书》 18:16 未曾亏负人,未曾取人的当头,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以西结书》 18:17 缩手不害贫穷人,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他顺从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
《以西结书》 18:18 至于他父亲。因为欺人太甚,抢夺弟兄,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
《以西结书》 18:19 你们还说,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儿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
《以西结书》 18:20 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
《以西结书》 18:21 恶人若回头离开所作的一切罪恶,谨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
《以西结书》 18:22 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因所行的义,他必存活。

 

 

 

《耶利米书》 31:29 当那些日子,人不再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

 ——

《圣经》启导本对本节的解释是:这是当时一句流行的俗语,以色列人觉得亡国之难临到他们那一代是不公平,因为自己没有犯错,只是他们先祖的罪引致神的审判临到他们身上(哀5:7;结18:1)。但耶利米和以西结两位先知都宣告,神审判人是根据个人在神面前应负的责任,绝对公平(30节;看申24:16)。

这样看起来似乎和【出34:7】 有矛盾——“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我不懂了。事实上,恶人和善人的后代如何,我们眼睛看得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30 0:08:3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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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ALBO在2008-6-29 23:29:00的发言:

事先声明,没有要吵架的意思,呵呵。

 

1、圣经确实多处提到耶和华施行报应,而我亦有体会,所以对此更能理解(相比于我以前)。

2、怜悯苦难的人不是抵挡神,说不定神要我们借此机会传福音。

3、对福音认识越多,就越能了解神是施行报应的神。【诗94:9】 造耳朵的,难道自己不听见吗?造眼睛的,难道自己不看见吗?

我一般不提及"报应"这个词,我比较喜欢用"公义"这个词.

 

这个问题就暂时交通到这里为至了.

 

你怎么会想到吵架??啊呀呀,真是晕啊!看来,我在你眼里看起来比较可怕.

 

《箴言》 21:9 宁可住在房顶的角上,不在宽阔的房屋,与争吵的妇人同住。
《箴言》 21:19 宁可住在旷野,不与争吵使气的妇人同住。
《箴言》 25:24 宁可住在房顶的角上,不在宽阔的房屋与争吵的妇人同住。
《箴言》 27:15 大雨之日连连滴漏,和争吵的妇人一样。

 

吵架的女人是比较恐怖的啊.为什么跟女的吵架很恐怖啊,值得探讨.

 

开个玩笑了.跑题了.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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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ALBO在2008-6-29 23:51:00的发言:

 

 

 

《耶利米书》 31:29 当那些日子,人不再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

 ——

《圣经》启导本对本节的解释是:这是当时一句流行的俗语,以色列人觉得亡国之难临到他们那一代是不公平,因为自己没有犯错,只是他们先祖的罪引致神的审判临到他们身上(哀5:7;结18:1)。但耶利米和以西结两位先知都宣告,神审判人是根据个人在神面前应负的责任,绝对公平(30节;看申24:16)。

这样看起来似乎和【出34:7】 有矛盾——“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我不懂了。事实上,恶人和善人的后代如何,我们眼睛看得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30 0:08:36编辑过]

关于这点,

俺有一点点领会,

不过,俺不讲给你听.嘎嘎嘎[em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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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ALBO在2008-6-29 23:51:00的发言:

 

 

 

《耶利米书》 31:29 当那些日子,人不再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

 ——

《圣经》启导本对本节的解释是:这是当时一句流行的俗语,以色列人觉得亡国之难临到他们那一代是不公平,因为自己没有犯错,只是他们先祖的罪引致神的审判临到他们身上(哀5:7;结18:1)。但耶利米和以西结两位先知都宣告,神审判人是根据个人在神面前应负的责任,绝对公平(30节;看申24:16)。

这样看起来似乎和【出34:7】 有矛盾——“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我不懂了。事实上,恶人和善人的后代如何,我们眼睛看得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30 0:08:36编辑过]

其实你已经错了。因为先人和后人都在不断的造新的罪孽。谁敢说我犯了罪,从今以后必不再犯。世上除了主耶稣以外并无不犯罪的义人。所以人不要活再新时代,还重视旧时代的产物。如果是,主耶稣根本不需要为我们钉十字架了。我们全死了。家里的都死,更别说外头的闲杂人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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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baiaiming在2008-7-1 16:34:00的发言:

其实你已经错了。因为先人和后人都在不断的造新的罪孽。谁敢说我犯了罪,从今以后必不再犯。世上除了主耶稣以外并无不犯罪的义人。所以人不要活再新时代,还重视旧时代的产物。如果是,主耶稣根本不需要为我们钉十字架了。我们全死了。家里的都死,更别说外头的闲杂人等了。

 

【林后3:6】  ……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精意”或作“圣灵”)。

世人皆犯罪,不过罪多罪少、罪大罪小的问题而已。圣洁公义的上帝自有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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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 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愤怒的刺猬在2008-7-1 16:12:00的发言:

 

《箴言》 21:9 宁可住在房顶的角上,不在宽阔的房屋,与争吵的妇人同住。
《箴言》 21:19 宁可住在旷野,不与争吵使气的妇人同住。
《箴言》 25:24 宁可住在房顶的角上,不在宽阔的房屋与争吵的妇人同住。
《箴言》 27:15 大雨之日连连滴漏,和争吵的妇人一样。

 

 

的确如此!男人和女人身上的罪性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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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有的后代受到从生命册上涂名的报应,有的后代受到世俗方式的报应。有的报应我们看得见,有的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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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传票在2008-7-2 10:14:00的发言:

可能有的后代受到从生命册上涂名的报应,有的后代受到世俗方式的报应。有的报应我们看得见,有的看不见。

 

 

 

嗯。

 

冯秉诚牧师在《游子吟》里面引用一位牧师说的,将来人上了天堂,有三样令他惊讶的事情:第一是他认为不能上天堂的人在那里,第二是他认为能上天堂的人却不在那里,第三是他自己在那里。

 

某些人在人眼里可能不算义(算为义),而他们行义的一面(作恶的一面)没有被人看见。这一切其实都逃不过上帝的眼睛,圣洁公义的上帝的判断才是最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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