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楼主: yahaoyu
收起左侧

我妻子因意外怀孕做了药流,神会原谅我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2-8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fhlin在2007-12-7 9:27:00的发言:

拜托我们是在中国啊!中国人确实太多了难道你没有觉得吗?夏天公交车有多挤?走在大街上人流有多汹涌?在有限的国土资源条件下,养这么多的人真的吃不消!
西方国家,像美国那样的国家,国土资源比中国丰富,人口却很少,他们当然希望生养众多了,把中国人往他们国家移民一半,你看他还吼不吼“计划生育”违反人权?

独身子女是有很多弊端,但如果没有实行计划生育,只怕后果更严重!!!


日本也是人口大于1亿的国家,但是如本是个地少人多的国家,怎么日本不实行计划生育?
中国实行计划生育确实也是需要,但是从  人 权 上,计划生育确实是违背了它!我们生多生少,是我们自己的事情,你gov有什么权利强制我的自由意志?那不是 强 奸 行为嘛?

在 文 革前,马寅初就对老毛说,中国再不能那么肆无忌惮的生下去了,光荣妈妈的称号要下岗了,但是老毛听嘛?弄到现在问题多多!谁之过呢?不也是 强 奸 犯们的过失嘛?

一个 强 奸 犯 去 处理因 强 奸 所遗留的问题!可笑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8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9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求主宽恕你。
我和我太太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我们至今还承受在罪的处罚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0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我有个同事,

刚刚怀孕,

因为医生说这个孩子不太好。

所以这周准备把孩子打掉。

我觉得这个孩子真可怜。

上帝所赐的孩子,

还没到世界来就这样了。

当然那个同事内心也很痛苦。

因为孩子不好。

所以不得不打掉。

这孩子真可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0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堕胎就是犯罪杀人,不管人如何讥诮,我也会如此坚持!反对者可以去读诗篇139篇。




所以,若是没有避孕完备导致怀孕,我宁愿你被罚款也要把孩子生下来,这并不是违反国家法律,而是遵行了国家规定。



我想若是完全遵守的话,至少这里的很多人可能就不能存在了,而是未出生或是刚出生就被治死,我想这根本不是神的旨意。



说起上海,上海已经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政府考虑到原政策的不合理性,已经放宽了一胎政策,允许部分生二胎。



上海的人口密度要远远高于国内平均水平,但是比起日本的东京,仍然不及。到底这个地球可以养活多少人口,很多人都不能定论。多年前一些计划生育专家说中国只可以养活5亿人口,又有人说至多7亿人口,后来才变到10几亿,若是早听那些专家的说话,中国要去掉一多半人才能达到标准,但现今的科技水平和中国的实际证明了那些人的荒谬。




若是雅各实施计划生育,那么保罗就不可能存在人世间,圣经新约的十三卷就不知谁去写了,福音的阵营中又少了一个忠心的工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0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赞美上帝在2007-12-10 11:29:00的发言:

若是雅各实施计划生育,那么保罗就不可能存在人世间,圣经新约的十三卷就不知谁去写了,福音的阵营中又少了一个忠心的工人。



若是老祖宗亚当实施计划生育,那么 老赞 估计也没了~ 嘿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1 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大家的宽容与帮助.
因我的软弱,因我犯的罪,实在在信主的人不应该.当打开圣经发现脑袋发晕迟钝的时候,我感受到被逐出伊甸园的亚当,卖主后犹大,我感到灵里面的死亡,( 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希伯来10.26).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
  谢谢你们,让我再次鼓起勇气来借着悔改来寻求主,让我明白主还没有丢弃我.
  确实,如果生命中没有了主,我们会是多么可怜.

也吸引一个教训,避孕方面别相信什么安全期的说法,不要有侥幸心里.

但人会犯错误,神是不会错的.把生命停止是我违抗了神的旨意.求主赦免我的过犯罪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1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國家的法律下, 你迫不得已的, 天父是不會加罪於你的, 反而, 如果你已不要再生育, 何不考慮做結扎, 那以後就不會再意外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2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驢駒子在2007-12-11 23:38:00的发言:

在國家的法律下, 你迫不得已的, 天父是不會加罪於你的, 反而, 如果你已不要再生育, 何不考慮做結扎, 那以後就不會再意外啦!


顺服神,不顺服人,那是应当的!!!
所以你说得话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2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這句是出自以下, (使5:28) 是與真理福音相背的事, 與我們討論的不同啊!
5:28我們不是嚴嚴的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訓人嗎?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註釋
     串珠
     字彙
     WH字彙
     典藏
5:29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你會怎樣理解這一段呢?

彼前2:13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
 
我們在聖經那裡看到合法墮胎要治死他,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12 18:50:45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奉献支持|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9-23 08:16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