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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n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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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和男友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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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7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的给我们第一诫命是爱神,这其中也包含了我们要敬畏神。
我们的婚姻也是在神见证下的缔约,是受神的祝福和保守的。
但我们在神的见证前做了驳逆神的事,是万分不应当的。虽然神会赦免我们,但我们不能以此作为试探神的权柄。非常非常不应当。
姊妹~ 我认为你应当为你的罪而祷告,求神赦免,如果你和你男朋友在一起是神所喜悦,那必受祝福。
所以,祷告、交托,就耐心地等候吧。神会为你安排。

以马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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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7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tereza在2007-9-17 13:36:00的发言:

唉,主啊!你为什么让这么多你的孩子陷入网罗呢?

人犯罪只能怪自己,我想只要是神的儿女,事先必定有圣灵的担忧、感动和提醒,可是由于我们的无知或不够敬畏,给自己找理由——(诸如:反正两人日后会结婚作为理由),才陷入罪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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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7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祈祷让更多的还不认识主的人尽早的认识主,来领受他的真道,祈祷让已经认识主的弟兄姊妹,更深的认识主的真道,做蒙他喜悦的事情,远离罪的捆绑和诱惑!奉主耶稣的名求,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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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7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to楼主姊妹:
向人求不如向神求!
这种事情,在这里只会作为反面教材的。
他冷淡你,你痛苦,作为女人,我可以理解你的感受!
只是,爱的真谛你应该明白,爱是恒久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爱是付出,而不是索取。
我知道这个做起来很难,一心只管付出,不求回报的爱情故事我看到过,最后,很多不是被冠以“傻”的名吗?
向神祈祷,祈求天父给你智慧,来处理你们之间的问题。
愿主引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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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7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婚的弟兄姊妹,婚前的性行为是不蒙神祝福的。

任何婚姻以外的性行为都是犯了奸淫的罪,

罪使我们与神隔绝,赶快悔改,不要叫圣灵担忧。

让我们靠主做神圣洁的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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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7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们总是在范过很多禁之后才会坚定信主。我们不要苛求小弟妹们,特别是在我们国家,信主已经不易。因为我们没有从小接受信主的指引。自然发生的信主都是非常可贵的。和楼上的说的一样,我们要用博爱去引导她们。不管他们犯了多大的错,他们还是孩子。我们都是罪人,主是绝对不会拒绝她的。我们不应该苛求他们。我们只能去爱他们。唯一需要告诉她的是接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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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8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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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8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耶酥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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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8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一般实行在上帝创造宇宙万物的自然律里
是不会出问题的
如果出了问题
肯定是违背了上帝创造宇宙万物的自然律

姊妹,如果你有一颗悔改的心
因为主来这世上,不是要定人的罪,乃是叫罪人因他得救

请用心灵和诚实向我们那位3位一体的神祷告
求问他!
你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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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7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an在2007-9-15 17:33:00的发言:
弟兄,不要这样说。

在她同居以前,谁劝说过、帮助过她吗?别忘记我们的 神是鉴察心思意念的真 神,我们不会比她好到哪去。

她已经跌倒了,需要的是扶持。

别忘记基督最大的教导-爱。



真该好好的想想这样给自己带来多大的麻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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