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followjesus在2007-8-10 1:21:00的发言:“二元论”认为人是由灵魂和身体两个部分组成的; “三元论”认为人是由灵、魂和身体三个部分组成的。
三元论 三元论对人的结构之观念,并不是完全一致的。一般而言,他们认为,人的身体为属体部分,人的魂为生命之元素,相同于一般动物之魂,而人的灵则是理性及宗教意识等的所在地。灵为最高超的部分,魂的地位是介乎灵与体之间,体则是最低的部分。三元论派所持的理由如下: ①希伯来书四: 12及帖撒罗尼迦前书五: 23指出,人具有灵、魂、体三部分。 「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 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 ②人既是按照神的形像所造的,而神乃是三位一体的,这似乎暗示人也是三元性的。 ③一般动物都有魂,魂是动物的生命力。而人则除了生命力外,尚有理性及灵性之表现,且能与神有灵交,故是有灵的。(注: 传道书三: 21中译文译作: 「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是下入地呢。」原文为「灵1」。) ④创世记二: 7记载人的受造时,提到三种素质。「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注: 原文直译应作「他就成了活的魂」。) 二元论 二元论者相信,人的结构在基本上是二元性的,即包括身体和灵魂。他们认为,在论到人的结构时,「灵」与「魂」往往是两个通用的名词。这种见解的理由列举如下: ①圣经中不但提到灵和魂,也提到心,性,意等名词。若要坚持每一个名称必须代表一种素质,则人的结构将要包含六七种。 ②许多经文都证明,灵和魂是两个通用的名词“兹举数例于后: (一)人有时被称为包含灵与体,而有时则被称为包含魂与体。显见灵和魂是两个通用的名词(林前七: 34; 杂二: 26; 太十: 28)。 (二)论到人的死,圣经有时称之为「灵离开了」,而有时则称之为「魂离开了」
徒七: 59; 路八: 55。创卅五: 18; 王上十七: 21、22)。圣经有时称那些已经离开世界的信徒为灵,有时则为魂(来十二: 23。启六: 9; 廿: 4)。耶稣基督为罪人舍身之事,也是用灵和魂两个名词交互而论的(约十九: 30; 约十: 15)。 (三)圣经在描述人与神的灵交时,也是以灵和魂为通用的名辞。此点特别否定了三元论之以灵为人与神交通之部的说法。 马利亚的颂赞: 「我心(直译应作「魂」)尊主为大,我灵以神我的救主为乐」(路一: 46-47)。此处,马利亚显然是指她的灵魂尊主为大,且以她的神为乐(参赛廿六: 9)。大卫更单独应用「魂」为他对神的颂赞。他说: 「我的心哪(直译应作「魂」),你要称颂耶和华; 凡在我里面的,也要称颂他的圣名」(诗一○三: 1; 参诗一三○: 5-6)。 (四)基督为人的罪而忧伤。这忧伤有时称为灵的忧伤,有时称为魂的忧伤(可八: 12; 太廿六: 38; 参徒十七: 16; 彼后二: 8)。 (五)灵性的增长往往以「魂」字来代表的(徒十四: 22; 雅一: 21; 弗六: 6,「直译」; 西三: 23「直译」)。 主耶稣教训人说,最大的诫命乃是: 「你要尽心,尽性(直译应作「魂」),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可十二: 30)「耶稣显然是指,人应当全心全身地爱神,然而,在他的这句话中,却并没有提到人应当以他的「灵」来爱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