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大梨在2007-8-4 1:53:00的发言:我觉得,和非基督徒结婚的兄弟姐妹,其实在婚姻上,原则上,应该比和基督徒结合的,来的更多的困难。我不建议。
但是,那句,信和不信的不能同付以扼,不应该被解释在婚姻上。 本来你的帖子我是懒得回了,不过此事关系着本论坛的态度和立场,身为管理员不得不说几句,免得有弟兄姊妹认为我们和你是同一立场的。
1、你在第一个帖子里说这么厚一本圣经,上帝没有写不允许信徒和非基督徒结婚。现在又说“我觉得……”怎么怎么样,不知道下面的经文你有没有念过?
以斯拉记: 9:1 这事做完了,众首领来见我说:“以色列民和祭司并利未人,没有离绝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亚扪人、摩押人、埃及人、亚摩利人,仍效法这些国的民,行可憎的事。 9:2 因他们为自己和儿子娶了这些外邦女子为妻,以致圣洁的种类和这些国的民混杂,而且首领和官长在这事上为罪魁。” 9:3 我一听见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头发和胡须,惊惧忧闷而坐。 9:4 凡为以色列 神言语战兢的,都因这被掳归回之人所犯的罪,聚集到我这里来,我就惊惧忧闷而坐,直到献晚祭的时候。 9:5 献晚祭的时候,我起来,心中愁苦,穿著撕裂的衣袍,双膝跪下向耶和华我的 神举手, 9:6 说:“我的 神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 神仰面,因为我们的罪孽灭顶,我们的罪恶滔天。 9:7 从我们列祖直到今日,我们的罪恶甚重。因我们的罪孽,我们和君王、祭司都交在外邦列王的手中,杀害、掳掠、抢夺、脸上蒙羞,正如今日的光景。 9:8 现在耶和华我们的 神暂且施恩与我们,给我们留些逃脱的人,使我们安稳如钉子,钉在他的圣所,我们的 神好光照我们的眼目,使我们在受辖制之中稍微复兴。 9:9 我们是奴仆,然而在受辖制之中,我们的 神仍没有丢弃我们,在波斯王眼前向我们施恩,叫我们复兴,能重建我们 神的殿,修其毁坏之处,使我们在犹大和耶路撒冷有墙垣。 9:10 我们的 神啊,既是如此,我们还有甚么话可说呢?因为我们已经离弃你的命令, 9:11 就是你藉你仆人众先知所吩咐的说:‘你们要去得为业之地是污秽之地,因列国之民的污秽和可憎的事,叫全地从这边直到那边满了污秽。 9:12 所以不可将你们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为你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永不可求他们的平安和他们的利益,这样你们就可以强盛,吃这地的美物,并遗留这地给你们的子孙永远为业。’ 9:13 神啊,我们因自己的恶行和大罪,遭遇了这一切的事,并且你刑罚我们轻于我们罪所当得的,又给我们留下这些人。 9:14 我们岂可再违背你的命令,与这行可憎之事的民结亲呢?若这样行,你岂不向我们发怒,将我们灭绝,以致没有一个剩下逃脱的人吗? 9:15 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啊!因你是公义的,我们这剩下的人才得逃脱,正如今日的光景。看哪!我们在你面前有罪恶,因此无人在你面前站立得住。” 10:1 以斯拉祷告、认罪、哭泣,俯伏在 神殿前的时候,有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聚集到以斯拉那里,成了大会,众民无不痛哭。 10:2 属以拦的子孙、耶歇的儿子示迦尼对以斯拉说:“我们在此地娶了外邦女子为妻,干犯了我们的 神,然而以色列人还有指望。 10:3 现在当与我们的 神立约,休这一切的妻,离绝她们所生的,照著我主和那因 神命令战兢之人所议定的,按律法而行。 10:4 你起来,这是你当办的事,我们必帮助你,你当奋勉而行。” 10:5 以斯拉便起来,使祭司长和利未人并以色列众人起誓说,必照这话去行;他们就起了誓。 10:6 以斯拉从 神殿前起来,进入以利亚实的儿子约哈难的屋里,到了那里不吃饭,也不喝水,因为被掳归回之人所犯的罪,心里悲伤。 10:7 他们通告犹大和耶路撒冷被掳归回的人,叫他们在耶路撒冷聚集。 10:8 凡不遵首领和长老所议定、三日之内不来的,就必抄他的家,使他离开被掳归回之人的会。 10:9 于是,犹大和便雅悯众人,三日之内都聚集在耶路撒冷。那日正是九月二十日,众人都坐在 神殿前的宽阔处;因这事,又因下大雨,就都战兢。 10:10 祭司以斯拉站起来,对他们说:“你们有罪了,因你们娶了外邦的女子为妻,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恶。 10:11 现在当向耶和华你们列祖的 神认罪,遵行他的旨意,离绝这些国的民和外邦的女子。”
不管你自己“觉得”怎么样,那是你个人的事情,请你不要拿你的“我觉得”来这里误导人。你的帖子刚好可以给那些正在走上错误道路的人壮胆,让他们以为英雄所见略同,从此更加心安理得地继续错下去。
2、你说“信与不信不可同负一轭”这句话不应该被解释在婚姻上,请问还有什么轭比婚姻的轭更加能影响一个人么?还有什么轭比婚姻的轭更加需要两个人同心的么?二人若不同心.又岂能同行呢?
从字面上看,经文中的“轭”是指耕地时套在牛背上的耕地器具。“轭”在旧约中则有“重担”的意义。要能同负一轭才能步调一致,方向正确。因此在申命记22章10节有谈到“不可并用牛、驴耕地”,牛驴无法一起上同一副轭耕地,因为牛和驴的速度、力道、步伐都不一样。
“同负一轭”这段经文的原意,是指“同心齐意共同承担某件事情”。在这段保罗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书信中,谈到信主的人不要与不信主的人同负一轭。保罗强调信徒“是被神分别出来的”,所以被神分别出来的人,不应该再沾染被神视为污秽的事。因此,信徒要分别为圣、洁净身体,不要与还没信主的人一起去行当时哥林多城的世俗恶习。 虽然我们不能说这段经文的教导专指信徒在婚姻上的选择,但却也不能否认这个原则不能应用在信徒的婚姻上。 若我们都同意理想中的婚姻是男女在灵魂体上的全面结合,而不能将其中任何成分抽离出来的同时又享有同心的婚姻,那么在这个共同经营的关系中,信仰就不是可有可无的独立部分。信仰对信徒提出的呼召是全人的,同样婚姻中的信仰呼召一样也是对男女双方共同有效的。也就是说,假如两人并不能有相同的信仰,那么这个婚姻将不可避免的会在彼此的合一上缺乏基础,在彼此的人生选择上无法同步,在共同的家庭建造上遇到矛盾。因此,若是一个基督徒嫁(娶)了一个还没信主的人,若不是双方有一方妥协而获得改变,就是在不断的矛盾与挣扎中维系婚姻关系。(即使是都有相同的信仰,也不会对婚姻提出任何保证。因为婚姻是需要用心力去维持和呵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