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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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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和不信真的不能在一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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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6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有弟兄问我这个问题,我的回答大致和楼主相同嘞。现在介绍给他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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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6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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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7 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大梨在2007-8-4 1:53:00的发言:

我觉得,和非基督徒结婚的兄弟姐妹,其实在婚姻上,原则上,应该比和基督徒结合的,来的更多的困难。我不建议。

但是,那句,信和不信的不能同付以扼,不应该被解释在婚姻上

本来你的帖子我是懒得回了,不过此事关系着本论坛的态度和立场,身为管理员不得不说几句,免得有弟兄姊妹认为我们和你是同一立场的。

1、你在第一个帖子里说这么厚一本圣经,上帝没有写不允许信徒和非基督徒结婚。现在又说“我觉得……”怎么怎么样,不知道下面的经文你有没有念过?

以斯拉记
9:1  这事做完了,众首领来见我说:“以色列民和祭司并利未人,没有离绝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亚扪人、摩押人、埃及人、亚摩利人,仍效法这些国的民,行可憎的事。
9:2  因他们为自己和儿子娶了这些外邦女子为妻,以致圣洁的种类和这些国的民混杂,而且首领和官长在这事上为罪魁。”
9:3  我一听见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头发和胡须,惊惧忧闷而坐。
9:4  凡为以色列 神言语战兢的,都因这被掳归回之人所犯的罪,聚集到我这里来,我就惊惧忧闷而坐,直到献晚祭的时候。
9:5  献晚祭的时候,我起来,心中愁苦,穿著撕裂的衣袍,双膝跪下向耶和华我的 神举手,
9:6  说:“我的 神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 神仰面,因为我们的罪孽灭顶,我们的罪恶滔天。
9:7  从我们列祖直到今日,我们的罪恶甚重。因我们的罪孽,我们和君王、祭司都交在外邦列王的手中,杀害、掳掠、抢夺、脸上蒙羞,正如今日的光景。
9:8  现在耶和华我们的 神暂且施恩与我们,给我们留些逃脱的人,使我们安稳如钉子,钉在他的圣所,我们的 神好光照我们的眼目,使我们在受辖制之中稍微复兴。
9:9  我们是奴仆,然而在受辖制之中,我们的 神仍没有丢弃我们,在波斯王眼前向我们施恩,叫我们复兴,能重建我们 神的殿,修其毁坏之处,使我们在犹大和耶路撒冷有墙垣。
9:10  我们的 神啊,既是如此,我们还有甚么话可说呢?因为我们已经离弃你的命令,
9:11  就是你藉你仆人众先知所吩咐的说:‘你们要去得为业之地是污秽之地,因列国之民的污秽和可憎的事,叫全地从这边直到那边满了污秽。
9:12  所以不可将你们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为你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永不可求他们的平安和他们的利益,这样你们就可以强盛,吃这地的美物,并遗留这地给你们的子孙永远为业。’
9:13  神啊,我们因自己的恶行和大罪,遭遇了这一切的事,并且你刑罚我们轻于我们罪所当得的,又给我们留下这些人。
9:14  我们岂可再违背你的命令,与这行可憎之事的民结亲呢?若这样行,你岂不向我们发怒,将我们灭绝,以致没有一个剩下逃脱的人吗?
9:15  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啊!因你是公义的,我们这剩下的人才得逃脱,正如今日的光景。看哪!我们在你面前有罪恶,因此无人在你面前站立得住。”
10:1  以斯拉祷告、认罪、哭泣,俯伏在 神殿前的时候,有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聚集到以斯拉那里,成了大会,众民无不痛哭。
10:2  属以拦的子孙、耶歇的儿子示迦尼对以斯拉说:“我们在此地娶了外邦女子为妻,干犯了我们的 神,然而以色列人还有指望。
10:3  现在当与我们的 神立约,休这一切的妻,离绝她们所生的,照著我主和那因 神命令战兢之人所议定的,按律法而行。
10:4  你起来,这是你当办的事,我们必帮助你,你当奋勉而行。”
10:5  以斯拉便起来,使祭司长和利未人并以色列众人起誓说,必照这话去行;他们就起了誓。
10:6  以斯拉从 神殿前起来,进入以利亚实的儿子约哈难的屋里,到了那里不吃饭,也不喝水,因为被掳归回之人所犯的罪,心里悲伤。
10:7  他们通告犹大和耶路撒冷被掳归回的人,叫他们在耶路撒冷聚集。
10:8  凡不遵首领和长老所议定、三日之内不来的,就必抄他的家,使他离开被掳归回之人的会。
10:9  于是,犹大和便雅悯众人,三日之内都聚集在耶路撒冷。那日正是九月二十日,众人都坐在 神殿前的宽阔处;因这事,又因下大雨,就都战兢。
10:10  祭司以斯拉站起来,对他们说:“你们有罪了,因你们娶了外邦的女子为妻,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恶。
10:11  现在当向耶和华你们列祖的 神认罪,遵行他的旨意,离绝这些国的民和外邦的女子
。”

不管你自己“觉得”怎么样,那是你个人的事情,请你不要拿你的“我觉得”来这里误导人。你的帖子刚好可以给那些正在走上错误道路的人壮胆,让他们以为英雄所见略同,从此更加心安理得地继续错下去。

2、你说“信与不信不可同负一轭”这句话不应该被解释在婚姻上,请问还有什么轭比婚姻的轭更加能影响一个人么?还有什么轭比婚姻的轭更加需要两个人同心的么?二人若不同心.又岂能同行呢?

从字面上看,经文中的“轭”是指耕地时套在牛背上的耕地器具。“轭”在旧约中则有“重担”的意义。要能同负一轭才能步调一致,方向正确。因此在申命记22章10节有谈到“不可并用牛、驴耕地”,牛驴无法一起上同一副轭耕地,因为牛和驴的速度、力道、步伐都不一样。

“同负一轭”这段经文的原意,是指“同心齐意共同承担某件事情”。在这段保罗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书信中,谈到信主的人不要与不信主的人同负一轭。保罗强调信徒“是被神分别出来的”,所以被神分别出来的人,不应该再沾染被神视为污秽的事。因此,信徒要分别为圣、洁净身体,不要与还没信主的人一起去行当时哥林多城的世俗恶习。

虽然我们不能说这段经文的教导专指信徒在婚姻上的选择,但却也不能否认这个原则不能应用在信徒的婚姻上。

若我们都同意理想中的婚姻是男女在灵魂体上的全面结合,而不能将其中任何成分抽离出来的同时又享有同心的婚姻,那么在这个共同经营的关系中,信仰就不是可有可无的独立部分。信仰对信徒提出的呼召是全人的,同样婚姻中的信仰呼召一样也是对男女双方共同有效的。也就是说,假如两人并不能有相同的信仰,那么这个婚姻将不可避免的会在彼此的合一上缺乏基础,在彼此的人生选择上无法同步,在共同的家庭建造上遇到矛盾。因此,若是一个基督徒嫁(娶)了一个还没信主的人,若不是双方有一方妥协而获得改变,就是在不断的矛盾与挣扎中维系婚姻关系。(即使是都有相同的信仰,也不会对婚姻提出任何保证。因为婚姻是需要用心力去维持和呵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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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7 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skyjackson2003在2007-8-6 1:49:00的发言:

真会教训人,我是学不到这工夫了。靠字还太文明了,不如再露骨点!



耶稣在,一帮对他,充满敌意的人面前,做了什么,也将是我对你做的,他称述自己的观点,没有和他们对骂,同时耶稣也没有靠自己的能力,封住他们的嘴,虽然这对耶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爱如何说,是他们的事情,但是,事实,不因为人说了什么而改变。

如果觉得我的东西里面,有好的地方,你现在暂时学不会,可以向神要力量和智慧去学。
如果,觉得不是好的,那么就不要去学。
但是,让人从你的言语和行为里面,可以看到耶稣,是主教导我们的。让我以后从你的发帖里面,感受到这些,我想,这样,大家都能蒙神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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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7 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07-8-7 1:35:00的发言:

本来你的帖子我是懒得回了,不过此事关系着本论坛的态度和立场,身为管理员不得不说几句,免得有弟兄姊妹认为我们和你是同一立场的。

1、你在第一个帖子里说这么厚一本圣经,上帝没有写不允许信徒和非基督徒结婚。现在又说“我觉得……”怎么怎么样,不知道下面的经文你有没有念过?

你的立场,在你第一次发帖里面就很清楚了,不必害怕大家对你会产生误会。我现在不回你的原因也写了,我写作是有计划的,不可能被你打断,我的观点,是信与不信不可同负一轭”这句话不应该被解释在婚姻上。
这个牵涉到,
1,如何定义,信和不信。连牧师到时候,都有进不了天堂的,那么你说,谁该是信,谁是不信呢。靠你的眼睛,你能够分辨清楚吗?这个是只有上帝才能做的事情,而且上帝,给我们的期限足够宽了,要到我们死的时候,才会有个结论。
如果有人,有癖好,和将要死的人,去结婚,ok,不管偶的事情。

2,牵涉到,这句话,在那段被引用的圣经的位置,同时该如何理解这句话,以及那段圣经。
那段圣经,讲的是神的国,是不能和撒旦同立的。如果你认为,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关系,是光明和黑暗的关系,不能互相交融。那么,很可能就否定了,神爱世人的这句话。
3,我不知道,各位上班的时候,是不是只和基督徒上班,还是和非基督徒一起。那么又该如何理解,不可同负一轭。难道,还要基督徒的工作目标,和非基督徒的工作目标。在工作上,我想,现在没有哪个白chi会引用这句话,禁止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做一样的工作。但是200年前,当西方社会开始工业化的时候,有部分教会,提出过这样的口号。


4,另外,旧约可以引用,但是,该如何正确理解旧约,为什么,神特别选了以色列人,让他们和其它人,做出区分,对其它不信神的人,神做了更严厉的惩罚。
所以,在旧约时代,神明确定义,不能和外邦人结婚,是有历史原因的,因为,那些人,是和神隔离的象征。
但是,在新约时代,神对人类的救赎是全人类的,所以,和当时,以色列人和周围邻居的关系是不同的。当路得,因为对神的信仰,在那个时代,都能写出一个蒙神喜悦的婚姻,那么我们就可以看到,神喜悦的,是人的心,而不是目前的身份。

我还是那句话,我讨的是神的喜悦,如果,我的话,蒙神的喜悦,不会因为谁,这些话,就出不来的。神会赐智慧。如果不蒙神的喜悦,神让我闭嘴的方法多了去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7 2:52:1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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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7 0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我说了,答案不是唯一的,我也希望,自己的老婆是基督徒,但是,不能因为人的自作聪明,我们限定神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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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7 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老弟兄也太抬举我了,我的号召力第一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大,如果你们不和我划清界限,大家是不会把我当成约拿的发言人的。
第二,我只是说,我的观点,所以,我更爱有,臆测,可能,大概,这样的词,因为,我不是真理,道路生命。如果,我的话,能够影响谁,那也只能说明,他的心,更愿意,选择这个答案。我的话,只是提供了,一点支持。

当我们的兄弟姐妹,和所谓的外邦人结婚的时候,我们给的不是祝福,而是,弟兄姐妹,你违背了神的教训,没有按照神的指导去结婚。这样的话,我是说不出口的。因为,神是否说了这样的话,我在圣经里面,没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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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7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大梨在2007-8-4 2:15:00的发言:

靠,有真理是攥在两个观点相互对立的人的手里的吗,一般来讲,真理就是真理,根本靠辩论是辩不清的。如果有人认为,自己能够靠嘴辩论清楚真理,这个观点,本身就不是掌握真理的人,该有的。
我只讲观点,因为神国的最大真理只有两条,一条,爱神,一条,爱人。
如果我去和人辩论,很容易违反第二条,违反了第二条,第一条也守不住,所以,死定了。
我已经说了,我还不想说,有些原因在里面的。我也希望,有几张嘴,安静点,我知道你们想说的东西,所以你说不说,对我来讲是无所谓的,我知道自己该对谁负责。
我不以挑战教会为生,也不为捍卫真理而活,我只是努力要做一个让神喜悦的小小人。


真理本身是不辨自明的,就如上帝的永性!
但是试图掌握真理的,是人!!!
是人就有局限性,人不能做到完全,这是我一贯坚持的观点!
除非上帝愿意,否则人不能完全掌握绝对真理。
在人,只有相对真理!
所以,在婚姻上,我个人认为:将上帝的引导(或者说:旨意)放到首位!若然上帝有明确的旨意,那么就算给你的另一半是曾经的杀人犯或者是妓女,你都必须遵行!
问题的关键在如何明确上帝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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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7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大梨在2007-8-7 3:02:00的发言:
另外,老弟兄也太抬举我了,我的号召力第一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大,如果你们不和我划清界限,大家是不会把我当成约拿的发言人的。
第二,我只是说,我的观点,所以,我更爱有,臆测,可能,大概,这样的词,因为,我不是真理,道路生命。如果,我的话,能够影响谁,那也只能说明,他的心,更愿意,选择这个答案。我的话,只是提供了,一点支持。

当我们的兄弟姐妹,和所谓的外邦人结婚的时候,我们给的不是祝福,而是,弟兄姐妹,你违背了神的教训,没有按照神的指导去结婚。这样的话,我是说不出口的。因为,神是否说了这样的话,我在圣经里面,没找到。

神喜悦的,是人的心,而不是目前的身份。
所以还是要好好读圣经,专心恒切的祷告
做个神喜欢的孩子
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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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7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好多人问过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信和不信可以在一起,可能是回答的语气有点问题,当时的回答是这样的:毫无疑问,信和不信不光可以谈恋爱而且可以结婚.结果被怀疑为异端,呵呵

明确上帝的旨意不是件容易的事
圣经是本天书
要用一生来读
每读一遍,领受的都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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