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你的帖子一点也不过激,反正肯定没我的过激…
我是搞辩论的,什么攻击性的言语都见过,你这些不算什么啦…
可能有人会觉得我说话不客气。那我要是客客气气的怎么能为国争光呢,怎么能打败日本队呢。当然用在同胞身上就不好了,可是这也不是说改就能改的事情。包涵包涵…
我先回答一下你的问题吧:
1. 首先,第一篇帖子是我转的,让我为它的思路辩解是不公平的。我如果愿意辩解的话,当然可以,但你直接要求我辩解的话,呵呵,我未必肯干…
2. 你问到了我现在的教会。我不否认在我的教会里,有很多讲道人误解和敌视女性主义以及女性本身。有一个讲员甚至说:“女性的理解能力就是不如男性,常常学习而不能明白。”还有“女性一旦走上讲台,就十有八九会成为异端。”这让会众很愤怒。
3. 即使是在第一篇帖子里,我认为它的焦点也并不是“顺服”的问题。它的前半部分是对女性主义的介绍,并且列出了一些关键词和理论。后半部分才涉及到教会对女性主义的态度,包括一些不正确的态度。
4. 还有,第一篇帖子反对的并不是圣经,而是很多人对圣经做出的不恰当诠释。当你说它的逻辑反基督教的时候,我觉得很奇怪。如果它列举的反面例子是真实发生过的或现在仍然在发生的,那么它说的就是实话,你不愿意接受也得接受。你强调正面的例子不是说不可以,但是跟论题没关系。打个比方,如果张三得了肝癌,医生说:“你肝上的这个肿瘤得切除,不然你会死。”张三会不会大怒,说:“我肺也没问题,肠胃也没问题,你干嘛非跟我的肝过不去”?
5. 我确实不明白,你为什么问我读没读过欧洲文学史,却列举了欧洲的时代划分标准。而且,保罗送还逃奴的时间是主后58年左右,和你的从5世纪开始的时间表并不沾边。何况保罗本身虽然是罗马公民,受罗马文化影响,却也是土生土长的叙利亚人,用欧洲的理念来套用在他身上未必完全成立。至于说保罗的做法是对是错,呵呵,参见马唐纳《新约圣经注释》:“保罗没有谴责奴隶制度,也不禁止。”自己诠释去吧。
6. 我可能是小人之心了,但林肯有做秀的嫌疑。历代美国总统都标榜自己敬虔,但实际上未必是那么回事。克林顿长在浸会家庭,白宫里配备着浸会牧师,但这并不妨碍他处处留情。对于林肯解放黑人奴隶是什么动机,这也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如果你认为黑人都对林肯感恩戴德,那你就错了。建议你读一读Nathaniel West的Flight to Canada.
7. 我发帖有我的目的,但未必就是你认为我应该提出的目的。我的本意是让大家反思一下,想一想自己对圣经的诠释和对一些敏感问题如女性主义问题是否有误区。如果你说第一篇帖子应该提出解决方案的话,对不起,人家说得很清楚,“具体如何回应我在这就先不写了。”
8. 说到教会怎样更好地实行男女平等,其实也很简单,不用讲得太抽象。具体到你自己,对你的女朋友好一点,不要伤她的心,也就够了。
9. 最后:帖子里没有要修改圣经的意思,问题在于人们如何去诠释圣经。如果你以 “弗 5:25 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 弗 5:28 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 来诠释,则大幸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