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记载神亲手杀动物仅有这一次,
而该动物之死,正是为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犯罪所导致的结果(发现自己赤身露体)、为了遮盖他们的羞耻——而死。这岂不是预表主耶稣为我们的罪替我们而死的真理。 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受苦有古卷作受死),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彼前3:18)
否则,神为何不用其它材料给亚当和夏娃作衣服穿呢?
而且在圣经中“衣服”正代表人所行的“义”。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我们都像叶子渐渐枯干。我们的罪孽好像风把我们吹去。(赛64:6)
(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儆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见他羞耻的,有福了。)(启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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