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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爱JES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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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性与神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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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3 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述第17樓〝我愛JESUS〞的發言:
呵呵~你這個結論未免太過草率。什麼是好與不好,是上帝做的裁判。上帝看的是內心,重生的人所彰顯出來的新生命是外幫人無與倫比的,因為那是神的做工,而不是人自己。

基督徒要為神做美好見証,這是一定的.而且我相信在神的保守下, 聖徒一定會漸漸過離罪成聖的生活,神救贖我們,不只是使我們得救,也要使我們聖潔. 使聖徒成聖也是神救贖的一部分.所以我說是神的做工.

我不認同〝我愛JESUS〞這句話的地方,是因她認為
基督徒能活出聖潔的生活,一切都完全是因為神的做工。
完全否定了人自己所付出的努力。

人能否過聖潔生活 ?
假如完全是因人自己信心軟弱的關係,
那便要完全否定神有參與做工了。否則便是予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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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3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基督徒能活出聖潔的生活,一切都完全是因為神的做工。完全否定了人自己所付出的努力。

也许表达的不够清楚. 成圣根本上是神的工作, 但人有责任顺服神的带领.

成圣是必然的, 因为神的拣选不会改变(罗11:29);因为基督的代赎和代求是有功效的(来9:14);
因为圣灵作凭据的真实性(弗1:13); 因为"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腓1:6); 因为"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6:37)。

成圣也是必须的: 我们得救不是取得一张进天堂的门票,而是要回复到神的形象所应有的样子(弗4:24), 以致于可以和神建立亲密无间的团契(启21:6-8)。基督徒应该竭力追求圣洁. 蒙神保守的人必表现出恒忍的品格(罗5:1-5;腓2:12-13;来6:9-12)。 人要表现出恒忍的品格就必须读经,祷告,参加教会团契. 生命才得以成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13 3:26:2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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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3 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载小灶弟兄在生命季刊的文章,我相信对与我们如何平衡的看得救与成圣有帮助:)


众所周知,归正神学很强调神的主权。但很多时候我们对此有相当的误解。实际上,归正神学所强调的是以神为中心的思考方式。以关于救赎的问题为例,传统上一个很以三位一体神为中心的表述就是“圣父预定、圣子成就、圣灵实施”。因此,关于救恩问题的出发点就不再是“我如何可以得救”,而是“神如何在历史中彰显祂的作为,以至于救恩会临到我的身上”。即使问题的关注点回到个人,问题也不再是“我为什么要信”,而是“我如何可以在神的救赎计划中有份”,换句话说,是“我怎么会信”。更进一步,我们信主后所关注的问题也不是“我如何追求灵命成长”,好像与信主前慕道时期所关注的问题不一样了;而是完全相同的问题∶“神的恩典现在如何临到我身上?我对此恩典又应如何回应?”换句话说,归信的基础是神的恩典,借着信心;成圣的基础也

是神的恩典,借着信心。信心不是我们得救的根源(所以我们不再问“我为什么要信”,或者更准确地说,这个问题不再显得那么重要),而只是圣灵把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赎恩典实施到我们身上的管道。当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了救恩以后,在历史中合适的时间一到,圣灵就把这救恩实施在我们这些神在创世以前就拣选的人身上(弗1:4),我们于是就信了(提多书3:4-7)。

因此,在传统上对信心划分为∶认知性的信心、神迹性的信心、暂时的信心以及得救的信心等等(太13:18-23),所以有“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的说法(太22:14)。但是这些分类不是为了让人用来衡量自己或别人信心的程度,而是为了让人看到神恩典临到的模式,好让我们的信心更得坚固。这里我们不是要以理性主义的框架来限制神的作为,而是基于圣经这样的应许,即∶“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唯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申29:29)。换句话说,神既然在圣经中启示了祂在历史中实施救恩的模式(如罗8∶29-30)和与人互动的方式(比如立约),那么我们就应该满心欢喜地领受。

同样,如果我们对于成圣也用以神为中心的思考方式,许多问题和困扰也就不会出现了。比如∶我们会说,成圣有必然性和必须性的双重特征。成圣是必然的,因为神的拣选不会改变(罗11:29);因为基督的代赎和代求是有功效的(来9:14);因为圣灵作凭据的真实性(弗1:13);因为“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腓1:6);因为“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6:37)。换句话说,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不过,“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说法其实有很大的误导性,以至于我们常会产生“在天堂里作个扫地的就好”这样“混混基督徒”的“谦卑”想法。但是若回到前面“圣父预定、圣子成就、圣灵实施”的思维模式,我们就会发现“混混基督徒”的想法是完全背离圣经的思想。因为神在圣经中所启

示出来的,是一个package(整套),一份套餐;我们没有办法只挑其中的一部分而抛弃另外的一部分。

更进一步,既然成圣这件事从根本上来讲是神借圣灵的作为,那么祂也就必然保证这份“套餐”的完全兑现。这就是所谓“加尔文主义五点”的第五点。然而这里又有很常见、也是很严重的误解。事实上早就有神学家指出,这一点其实应该称作“圣徒的恒忍”,而不是“圣徒的保守”。换句话说,这条教义其实教导我们两件事(或包含两个部分)∶第一,神必保守属祂的人;第二,蒙神保守的人必表现出恒忍的品格(罗5:1-5;腓2:12-13;来6:9-12)。很多不长进的错误基本上都是由于对第二部分的无知或曲解造成的;而另有许多人基于这些不长进的错误来否定这里的第一部分,就更容易掉到律法主义的陷阱里面。

那么如何避免律法主义的陷阱,同时又能给予基督徒的长进以正确的动力呢?这就回到成圣的必须性了。而这又是已经蕴涵在“圣父预定、圣子成就、圣灵实施”这样的思路里面。首先,神的拣选不是无目的的为拣选而拣选,而是“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1:4)。基督被取名 “耶稣”(即“耶和华是拯救”的意思),是因为“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1:21)。换句话说,我们得救不是取得一张进天堂的门票,而是要回复到神的形象所应有的样子(弗4:24),以致于可以和神建立亲密无间的团契(启21:6-8)。

其次,“基督就是我们的圣洁”(林前1:30;中文这里的“圣洁”一词,原文为“成圣”)。因此,我们所谈的追求圣洁之道,就不再是律法主义或道德主义式的苦修,而是借着信心与基督联合(罗6:4-5),以至于基督的义(最重要的成分就是顺服;参见腓2:5-8)可以彰显在我们身上。所以圣经在谈到基督徒的生活以及基督和教会的关系时,常用的比喻是葡萄树与枝子、活石与灵宫、头与身体、丈夫与妻子等等联合性的图像,而非我们现在常用的“信仰之旅” 。当然,有时有人从希伯来书11章找到这种图像的依据,并进而推衍出所谓“旷野经历”这类说法;但辛立的文章(见《生命季刊》总第29期)对此已有一定的回应,这里不再赘述。我们是“披戴基督”(加3:27),是“与基督同钉十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

信神的儿子而活;祂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对这一节经文的解释,我们常常只注意到前半句“与基督同钉十架”,并以律法主义的角度来理解,却忽略了该节后半句,“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祂是爱我,为我舍己” 。换句话说,我们现在“与基督同钉十架”是透过信心,与“爱我,为我舍己”的基督联合而实现的。所以在新教中再没有修道院那样的组织,而改教运动中与“唯独圣经”并举的另外一句著名的口号,就是“唯独信心”。因此,荷兰著名的神学家巴文克可以如此精炼地概括说,“成圣在福音的意义上来说,乃是信心继续不断的活动与操练。”(《基督教神学》,页448)

那么如何进行这些操练呢?答案当然是借着圣灵(帖后2:13)。在改教运动中开始被强调的“圣灵与圣经不可分”,自然就把我们的目光转移到读经和祷告上面。也因此就有了“以祷告的心来读经,以经上的话来祷告”这样的劝勉。这也就是传统上所谓“恩典的外在管道”的一部分。概括起来说,这些“管道”包括圣经、圣礼和祷告(参见《韦斯敏思德小要理问答》,第88问)。更进一步说,它们都不仅仅包涵个人灵修和生活层面,也包括教会的崇拜和团契等集体层面。比如∶以“圣经作为恩典的管道”来说,它不仅包括个人的读经,也包括崇拜时的读经和讲道;而圣礼作为“可见的话语”和“真教会”的记号之一,显而易见更是从集体的层面着眼;最后,祷告也不只是个人密室的生活,更是教会集体崇拜中不可缺少的一环(我们可以以此对照一下我们现在常见的主日

崇拜方式如何)。从这些方面来考查,成圣离不开正常的教会生活就是顺理成章的了。不过,这里要强调的重点,不是“我们可以通过这些方式变得更属灵”,而是“圣灵乐意借着这些管道把基督的恩典实施到我们身上,使我们可以享受到基督救恩的好处;而‘成为圣洁’就是这些好处之一” 。

最后不能不提的一点,就是成圣的持续渐进和挣扎性。而这一点又恰好和成圣的必然性和必须性配合起来。在神学上我们有所谓“现时代的‘已然’而‘未然’性”。简单来说,“已然”是指基督已经来到世上,一次成就了十字架的大功;而“未然”是指基督还没有第二次再来,因此最终救赎的完全成全还没有来到。这应用到信徒的生活上,就有所谓成圣的必然与必须的双重性。从必然性说,基督徒已经是圣徒了,已经圣洁了;而从必须性说,基督徒应该竭力追求圣洁。因此,基督徒的生命不可避免地表现出一种张力,一种新人与旧人,圣灵与肉体的争战(罗7;加5)。我们在这样的争战中必然得胜。得胜的生命是一种经历,而不是一种追求。基督徒在整个生命过程中都会经历到这种两重性。所以,把成圣看成是归信、拿到上天堂的门票以后的“额外负担”就完全错

误。得救不是一次性的经验,而是包含成圣在内的、神将基督所成就的救赎逐步实施到我们身上、一生之久的作为。

理解了这一点,我们才不会对圣经中“做成你们得救的工夫”(腓2:12)和“以至得救”(彼前2:2)那两句产生误解,以为我们现在还没有得到救恩。我们是已经得到救恩了,但神还要将这个救恩在我们的生命和生活中彰显出来——如果我们的信心是得救的信心的话。(这里就与圣经上“生发仁爱的信心”和“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这样的话自然地联系起来。)而这个过程是一生之久的。所以基督说,“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24:13)也有祂借着使徒的劝勉,“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分了。”(来3:14)这样的恒忍不是没有盼望的,而这就是希伯来书12章的劝勉。毕竟,为我们信心创始,也为我们信心成终的,是同一位耶稣(来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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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3 03: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我爱JESUS在2006-6-12 13:32:00的发言:

那么有没有从不犯罪的人呢?

你說呢?當然沒有啦!


呵呵,既然如此, 你说:"外邦人只要从不犯罪,公义的神是绝不会定他为有罪的。"还有意义吗?

主张完全成圣主义(perfection)的人,认为人可以在今世到达完全的程度;他们显露出极大的骄傲与无知;实际上,我们看到原罪的种子仍然存留在最优秀的义人身上。"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传七20)。保罗哀叹一个"取死的身体"(罗七24)。虽然恩典炼净了我们天然的本性,但是却没有使它到达完美的程度。

我们进入新天地之后, 也不可能跟神一样的圣洁公义,因为神永远是圣洁的源泉, 公义也必须靠着全智与全知, 这些属性是唯独神自己才拥有的. 所以我们永远不能达到跟神完全一样的道德神性.(更不用说神的本体神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13 3:27:3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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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3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我爱JESUS在2006-6-13 3:24:00的发言:



呵呵,既然如此, 你说:"外邦人只要从不犯罪,公义的神是绝不会定他为有罪的。"还有意义吗?

主张完全成圣主义(perfection)的人,认为人可以在今世到达完全的程度;他们显露出极大的骄傲与无知;实际上,我们看到原罪的种子仍然存留在最优秀的义人身上。"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传七20)。保罗哀叹一个"取死的身体"(罗七24)。虽然恩典炼净了我们天然的本性,但是却没有使它到达完美的程度。

我们进入新天地之后, 也不可能跟神一样的圣洁公义,因为神永远是圣洁的源泉, 公义也必须靠着全智与全知, 这些属性是唯独神自己才拥有的. 所以我们永远不能达到跟神完全一样的道德神性.(更不用说神的本体神性)

有意义起码排除了你所说的原罪下的灭亡。

我与姊妹不同的看见是有没有原罪的问题上,你说有原罪,我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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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3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hippo2004在2006-6-9 23:21:00的发言:

]

很多人常常說,神是他們的朋友,你認為這思想是正確嗎?


这是表达感情的话,是生命体验的总结,不这么说,你要别人如何表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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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3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Thomas在2006-6-13 15:32:00的发言:

有意义起码排除了你所说的原罪下的灭亡。

我与姊妹不同的看见是有没有原罪的问题上,你说有原罪,我说没有。


原罪从亚当而来,谁都有,你可以看游子吟第七章,这个问题没必要争论了,我们看的不是有没有原罪的问题,而是如何得救的问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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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3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大梨在2006-6-13 17:54:00的发言:

原罪从亚当而来,谁都有,你可以看游子吟第七章,这个问题没必要争论了,我们看的不是有没有原罪的问题,而是如何得救的问题,好吗

什么游子吟第七章?是圣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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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4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Thomas在2006-6-13 21:58:00的发言:

什么游子吟第七章?是圣经吗?

你一生未必可以读懂圣经,所以推荐你先去看这个
http://www.afcinc.org/afcsite/big_5code/literature/mc_lit/Song/wand-main.htm
如果原罪都搞不清是啥,就没有必要自称为基督徒了,因为你不需要神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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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5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述第6樓〝Hippo2004〞的發言:
很多人常常說,神是他們的朋友,你認為這思想是正確嗎?

以下是引述第37樓〝大梨〞的發言:
這是表達感情的話,是生命體驗的總結,不這麼說,你要別人如何表達呢?

有很多人稱呼耶穌基督,是他們的君王
有很多人稱呼耶穌基督,是他們的師傅
有很多人稱呼耶穌基督,是他們的父親
有很多人稱呼耶穌基督,是他們的朋友

問題是︰以上的稱呼,全都是思想正確嗎?有不合適的地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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