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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梦见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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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高手,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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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4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得救的人都是依靠耶稣的救赎,主耶稣基督的超越性在于,他的恩典对于全人类,包括他降世以前的人。例如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亚伯拉罕,他先于耶稣到世上,却是靠着耶稣的恩典得救,其他的人也与亚伯拉罕一样的方式得救,凭着信心。也就是说,神会将信心放在那些可以得救的人心中,这是超越时空的,并不是以主的降生华分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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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4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我们大可以放心,将来在天国我们会见到许多先时的义人得救,象挪亚、雅各、大卫、~~~~~~~~~~~~~~~~~~~等等等等,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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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4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近日听到某牧师分享,认为:
首先,神的审判是很公正的。我不认为那些没有听到福音的人就该未没有信神而定罪。因为在基督没有降世之前有许多人都没有听过福音,他们难道都钉死吗?不会。要记得在耶稣来之前,犹太人是靠遵守律法和献祭来得救的。之前呢?之前在诺亚的时候是靠人的良心得救的。再之前的亚当是靠遵行神的话得永生的。所以,是当人不能守住神的命令,神就放开一点,让人凭良心得救,之后,人又堕落了,后来就颁布十诫,还是不行,神就亲自下来为人类死了,只要信就好了。这就是整个过程。
所以,对于那些听到福音的人是要靠信才能得救的。对于那些没有听到福音的人来讲,是靠着他们的良心得救的。
其次,对于婴儿的得救,我同意约拿弟兄的解答。只是要强调此时这个婴儿还没有自己的意识和判断能力。
约拿——“还有未懂事的孩子,如果遭遇不幸,也要下地狱吗?”——按照罗马书5章19节“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当婴儿的肉体夭折之时,他的肉体就按原罪而死,但他的本身没有犯过罪,他的灵魂还是洁净的,所以我相信,所有夭折的婴儿都是得救的,因为耶稣已经替他死了,公义的神按各人的行为审判各人之时,无法按这些夭折婴儿的行为来定他们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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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4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神的审判是很公正的。我不认为那些没有听到福音的人就该未没有信神而定罪。因为在基督没有降世之前有许多人都没有听过福音,他们难道都钉死吗?不会。要记得在耶稣来之前,犹太人是靠遵守律法和献祭来得救的。之前呢?之前在诺亚的时候是靠人的良心得救的。再之前的亚当是靠遵行神的话得永生的。所以,是当人不能守住神的命令,神就放开一点,让人凭良心得救,之后,人又堕落了,后来就颁布十诫,还是不行,神就亲自下来为人类死了,只要信就好了。这就是整个过程。
----------------------我要为中国的牧者祷告.看到这位牧者的教训真是痛心!神是永恒不变的,神的拯救也是永恒不变的,不是一计不成又来一计!神的拯救永远只有靠着对他的信心!

无论是挪亚或亚伯拉罕,他们的得救都是因着对神的信心: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并且仰望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作成。
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罗4:17-21)
------------------------
亚伯拉罕被算为义是因为:
1.他信靠的对象:是创造天地的主,能死人复活的主
2.他从不怀疑神的话语
3.他满心相信神的应许必能成就.

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罗4:24)
----------------------主来之前的人因信称义,主来之后的人也是因信称义.

没有听过福音的人,他们不是因为不信被定罪,而是因为他们自己所犯的罪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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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4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为什么428在2006-1-4 9:43:00的发言:
这个问题很简单,圣经上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人人都有一死,死有且有审判”一个没有听过听过福音的人死后会去到哪里,完全在于对其审判的结果而定。


不必等到审判的那一天才知道自己去哪里. 信子的一定得见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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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4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希望弟兄姊妹慢慢读一下加尔文对罗马书的释经.是很有帮助的:

11.神不偏待人
保罗至此把所有人都带到神的审判台前,都显为有罪。不过他分开来控诉犹太人与外邦人。同时他教导我们,前者与后者虽有不同之点,但他们在受永死上却毫无二致。外邦人以毫无所知而自卫,犹太人以有律法之尊荣而自夸;他从外邦人剥夺他们的抗辩,从犹太人取消他们虚伪的自夸。
  在全人类当中可分为二种。虽然神把犹太人从其余的人类分开,但所有外邦人的情形却是一样。现在保罗告诉我们,不能因这个区分就不把二者都包括在同一的罪恶之中。...
:"在神面前被接纳的人有两层意义。"第一,当神拣选我们,召我们的时候,是由于祂毫无理由的仁爱,就好像说在我们的本性中毫无所有,无所凭借。第二,在神重生了我们以后,祂将祂的恩典赐给我们,并向祂儿子的形象(得重生的人都具有神儿子的样式)表示恩慈,神在我们里面承认了这个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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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4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12.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 保罗在本段经文的前半是攻击外邦人。虽然他们没有从主那里领受摩西律法的宣布与确定,但也不能以此为理由就不当受因罪而有死亡的公正审判,这一点是保罗所反对的。正如他说:"为了公正地定罪人的罪,明文律法的知识是不必要的。"请读者诸君看一看他们是从事何等的辩护。那就是说他们想本着自己的无知误解神的怜悯,企图叫未受福音真光照耀的各国民,得免神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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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4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14.没有律法的外邦人 保罗现在是说到他对前一句子所证明的。他不以为仅仅提说一下就算定了我们的罪,并仅在我们身上宣布神公义的审判;他乃是进一步借此一理由证明此点,为要提醒我们更渴慕基督,更热爱基督。保罗指示给外邦人以无知为口实是徒然的,因为他们凭自己来证明他们有些义的规范。因为不论一个民族的人性失丧到何等地步,也总有些律法的形式存在。因此,所有的民族不用受外部的指示,都能为自己制定律法,这样在他们中间有些正义感的初步观念是不证自明的。他们虽不在律法之下,他们也是有律法的。他们虽然没有明文的摩西律法,但他们也决不能丝毫没有正义的知识,如果是那样的话,他们就不能分别善恶了。他们以刑罚来控制恶,他们吩咐人行善,如果经过他们的认可,就规定给予荣誉的报酬。保罗是把本性与明文律法来互相对比,意思是说外邦人已有了义的自然之光,此自然之光就代替了律法,而犹太人是因律法受教,所以他们对自己就是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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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4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 保罗在此要请他们自己的良心来作见证,这个见证比其他一千个见证人更为有力。保罗在此为良心所下的定义是非常适切的。他说:"良心就是进入我们心里那个理解道理的悟性,借此为我们所作公正的事来辩护、主张、反对;为我们所作恶的事来控诉我们,来斥责我们。"。"保罗是以主的日子作为此控诉与辩护的根据。但这并不是说在那时才开始,因为现在已经在进行中。等到那时就彻底发挥。

16.审判人的隐秘事 关于此审判的定义是最适合的。这就教训那些故意隐藏自己的人知道,不论他们怎样努力,迟早也必被光照出他们心中的隐情来。所以保罗在他处论到哥林多人说,人的判断算不得什么,因为人的判断只关系到外部的行动,他隐藏自己,直等到主来,祂要把人心中的隐情从黑暗中照出来,显明人的心意(林前四5)。当我们听到此项真理时,我们应当受警戒,如果我们真愿意得主的称赞,我们务必努力追求内心的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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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4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

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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