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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yw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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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意志真的自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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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3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hippo2004在2005-9-30 2:21:00的发言:


因為除了主耶穌外 , 不知世上還有誰的「本體是義」呢 ?


每个人的本体都是义的。

[林前6:17]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
什么叫与主成为一灵,就是主的灵就是我的灵,我的灵就是主的灵。或者更直接,主就是我,我就是主(当然这里的我是指灵,而不是指人)。这是怎样一种情况呢,我和主是同一个灵,但我和主却各有自己的意志,是两个独立的意志。我跟主的关系是不是有点象主跟神的关系,父子一体,却又有两个独立的意志。其实不是象,而是根本就是如此。

什么叫与主联合,就是治死己身,由主掌权。或者说治死老我(从肉体生的人),由新我(从神生的人,主的灵)掌权。也就是说,让主的灵成为身体的主人。

这怎么说呢?难道我的灵不是独立于主的一个独立灵吗?
看看创世纪是怎么说的:“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神把祂的灵放在“尘土人”里,这个灵,就是人的灵,也是神的灵,也是主的灵。这个灵,是人的本体,人的本体是这个灵,所以,人的本体是义的,人之初,性本善。人的灵不是独立于主的一个独立灵,但人有一个独立于主的意志。人常因自己有独立的意志就错以为有独立的灵。

这就奇怪了,既然人与主是同一灵,本体为义,性本善,那为何人犯罪,主却不犯罪啊?
其实圣经己经回答得很清楚了。
“我见日光之下有一件祸患,似乎出于掌权的错误,就是:愚昧人立在高位,富足人坐在低位。我见过仆人骑马,王子像仆人在地上步行。”(传10:5-7)
“愚昧人宴乐度日,是不合宜的,何况仆人管辖王子呢?”(箴:19:10)
人里面有两个“人”,一个是愚昧人,一个是富足人;一个是仆人,一个是王子。愚昧人、仆人是“从肉体生的人”,富足人、王子是“从神生的人”。神己经为这两个“人”在人里的地位作了安排,他们是主仆关系,富足人管辖愚昧人,王子管辖仆人;富足人、王子掌权,愚昧人、仆人臣服。这时,在人里面掌权的是主的灵,人便是与主取合的,便是由主掌权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这时的人,就是“从神生的”。一旦发生了掌权的错误,也就是愚昧人、仆人掌权,也就是“从肉体生的人”掌权,这时祸患就发生了,人犯罪了,这时的人是“从肉体生的”。“从神生的人”和“从肉体生的人”共处在同一个肉体里,因为掌权地位的不同,而使肉体成为两种不同的人。

人有两种,但只有“从神生的”那个人才是人的本体,是人的本质,因为他是从神生的。那个“从肉体生的”人不是从神来的,神并没有往“尘土人”里放进去这么一个东西,它完完全全是后来从肉体,从那堆“尘土”里滋生出来的东西。这东西不是人的本体,不是人的本质。所以,是的,我们承认自己是罪人,因为世人里面都发生了掌权的错误。但在认罪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人的本体是义的,是从神而生的。但很可惜,千年原罪神学已经扼杀了这种可能性。我们已经习惯于人的本质就是罪了。原罪论已经到了这样一种程度,虽然圣经已经明明白地说我们是神的儿女,怕我们还不信,甚至用到“你们也真是神的儿女”,但神学家们还是不敢相信,在圣经新国际版研读本里,是这样解释神的儿女的:其实我们并不是从神生的,我们只不过是养子,虽然是养子,但在法律上与亲生儿子是平等的,所以我们可以跟主耶稣一起同称为神的儿子。可悲啊!神那么爱我们,不惜一切地爱我们,就是因为我们是祂的儿女啊,但我们却只认祂是养父,痛心啊。

既然人的罪是出于掌权的错误,那么得救的方法当然就是王子复位了。但神是公义的,人必须为得救负出赎价,必须为王子复位负出赎价,于是,主为我们死了。当人心里认的时侯,就表明他的里面已经复位了,因为只有“从神生的”才会认主,凡不认主的,就表明他的里面没有复位,因为肉体掌权,所以这种人不认主。既认了主,就与主联合了,与主成为一灵,人就回复了他的本质,就是“从神生的”。

我引用“从神生的”不犯罪,犯罪的是那恶者,很多人就会产生误会:即便有罪,也是撒旦的错,与我无关。其实我说的是“从神生的”不犯罪,并没有说“我”不犯罪。“从神生的”人是我,从“肉体生的”人也是我,“我”代表的是那个掌权者,谁是掌权者,“我”就是谁。仆人掌权,我就是罪人,王子掌权,我就是不能犯罪的人。

从肉体生出来的意志,就是那个可以自由选择善恶的意志,这个意志是由人的生理、情感、知识理性等综合而成的,它顺从生理感官,就流于下而恶,它顺从知识理性,形于上而善。这种自由选择是很可悲的,因为通常的情况下,在选择的争斗中,都是生理官能取得胜利。那个从神生出来的意志,才是真正的自由意志,而且这个意志确确实实是神所赋予的,这个意志是绝对自由,不落于选择的。而那个选择的意志,并不是神所赋予人的,乃是肉体所生的。所以说,神是给了人自由意志,但并没有给远志明先生所说的那种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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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4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看了你发的贴子, 我觉得你对罪根本不了解, 而且你对三位一体的神: 圣父, 圣子, 圣灵, 中第三位格圣灵在神的救赎计划中所起的作用还不了解, 所以造成你写的这些东西太牵强附会, 在圣经的教训和真道上严重跑题. 你写的整篇的东西都有问题, 是在信仰认识上的根本错误.

楼主, 你说每个人的本体都是义的, 本性是善。我想在这里说你说的是错的, 因为人的本体不可能是义的,请看圣经:

1)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 死又是从罪来的; 于是死就临到众人, 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2)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 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 )
3) 就如经上所记, 没有义人, 连一个也没有; 没有明白的, 没有寻求神的.(罗3:10—11)
4) 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 使所应许的福音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 加3:22)
5)人心比万物都诡诈, 坏到极处, 谁能识透呢? (耶17:9 )

由此可见, 人生下来就是一个罪人, 罪是怎么来的呢? 就象是以上圣经说的那样, 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 众人都陷在了罪里, 这个把罪带入世界的人是谁呢? 他就是人类的始祖亚当, 亚当因为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 罪就入了他的心, 他就把罪带入了世界, 从此以后, 他的后代都是罪人了, 只要是个人就是罪人, 除非你不是人.
圣经上又说: [ 如此说来, 因一次的过犯, 众人都被定罪; 照样, 因一次的义行, 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 懂这节圣经的意思吗? 因一次的义行, 众人也就因信称义得永生了, 是哪个人的一次义行, 让我们众人得到了永远的生命呢? 这个人就是我们的主耶稣, 我们的主, 他在十字架上一次为我们的罪而死, 我们靠着他就得到了永远的生命. 就象这节圣经上所说的, 因亚当的一次过犯, 众人都被定罪, 但因主耶稣一次在十字架上的受死, 众人都因着他得永远的生命. 楼主, 希望你去把罗马书5章12---21, 这段圣经读20遍, 好好去领受一下.

楼主, 没搞错吧! 你是个基督徒, 你说人的本体为义, 性本善, 而且不承认人有原罪, 让我来贴经文来证明人生来就是个罪人, 性本恶. 到神前面去的人, 必须要承认自己的罪, 接受主耶稣做个人的救主, 这是最基本的信仰根基, 你现在这样我不明白你怎么到神面前去, 因为经上记着说: [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 便是自欺, 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 神是信实的, 是公义的, 必要赦免我们的罪, 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 便是以神为说谎的, 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 楼主, 看见这节经文了吗? 我们如果说自己无罪就是自欺, 便是以神为说谎的. 现在的问题是神不可能说谎, 神说我们都犯了罪是个罪人, 我们的心比万物都诡诈, 是坏到极处, 那就一定是, 你却说人本体为义, 性本善, 这就足以说明你在说谎.


楼主, 你的思维很奇怪, 大家都认自己是个罪人, 所以需要主耶稣的救赎, 你却和别人不一样, 你说在人里面有个王子的身份, 主耶稣的救赎是为了恢复人里面的那个王子身份. 整本圣经传扬的就是耶稣降世是为了拯救罪人, 人若不认自己的罪, 接受主耶稣做自己救主, 人就要为罪付上永死的代价.你的那个王子论就免谈了吧! 如果你接受主耶稣不是为了自己的罪得赦免而是要来恢复你的那个所谓的王子身份, 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 你不但得不到王子的身份, 而且会成为灭亡之子的. 问题很严重, 你自己想一下吧!

关于你说的神的养子, 我也是第一次听到, 谁会承认自己是养子呢? 在圣经里只有神的儿子, 和灭亡之子, 你不要以为人称自己为罪人, 称人有原罪, 就会失去神儿女的地位, 以及应有的天上的基业, 恰恰相反, 只有人承认了自己的罪, 接受主耶稣的救赎, 才能做神儿女才能得到天上荣耀的基业.

楼主, 你想做神的儿子吗? 想得到神为他儿子所存留的在天上荣耀的基业吗? 你就一定要承认自己是个罪人, 而且要接受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救赎.

为时间的关系只能说到这里, 关于你说的, [林前6:17]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你的理解有错误, 这里的灵是指着圣灵说的, 你因为对圣灵不了解, 所以你在圣经的真道上有很多的误解, 在这个网站里有个好书推荐, 有本叫做<圣灵的工作>这本书希望你好好读一下. 愿你一路走好, 愿神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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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4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意志意志就是心思意念,自由意志也就是说仅仅只是心思意念是自由的,但行动并不是完全自由,行动要受到神圣洁、公义的律法的限制,人的行为如果违背了神的旨意就要付出代价。

我们应该感谢神给了我们自由意志,因为凭着自由意志,我们知道和体会到了什么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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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4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如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写到:

基督差遣我,原不是为施洗,乃是为传福音。并不用智慧的言语,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
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 神的大能。
就如经上所记,我要灭绝智慧人的智慧,废弃聪明人的聪明。
智慧人在那里文士在那里。这世上的辩士在那里。 神岂不是叫这世上的智慧变成愚拙吗。
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 神, 神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这就是 神的智慧了。
犹太人是要神迹,希腊人是求智慧。
我们却是传钉十字架的基督,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林前一章17-23节)


又在加拉太书中讲到基督徒身上要带着耶稣十字架的印记:

凡希图外貌体面的人,都勉强你们受割礼。无非是怕自己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
他们那些受割礼的,连自己也不守律法。他们愿意你们受割礼,不过要藉着你们的肉体夸口。
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
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凡照此理而行的,愿平安怜悯加给他们,和 神的以色列民。
从今以后,人都不要搅扰我。因为我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加六章12-17节)

自由意志(就是人有接受和拒绝救恩的选择)在基督教早期教会,就已被圣奥古斯丁斥为异端
而在公元十七世纪再次导致循道会(Methodist)创会三成员,乔治·怀特腓(George Whitefield)与卫斯理兄弟(认为自由意志在决志中起作用)彻底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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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5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由意志(就是人有接受和拒绝救恩的选择)在基督教早期教会,就已被圣奥古斯丁斥为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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