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期待这个论坛有高人可解答,现在我真搞不清诸位是不是看不懂我的问题。 诸君所举的例子:“法官不得已而枪毙自己的儿子”、“人类怕脏一拍子打死了蟑螂”,这岂不是恰恰重复了本人的疑惑么? 连人都能想出这样一种“一死百了”的办法,我觉得人类对恶者的惩罚不也是很合理而人道的么?诸位小将们想想,若是那个法官不是一枪打死自己的儿子,而是把他绑在柱子上慢慢烧死,是不是有点不合情理了?若是我们抓到一只“渺小的蟑螂”,不是一拍子打死,而是将其用火柴烤死,是不是有点变态? 然而就算这样,这些受刑者还是有断气从而解脱的时候。而地狱里的受刑者们呢?“无限的惩罚”意义何在?你们真的觉得这么做合理的不得了么?没有人心里有和我一样的疑问?大家真抱着“只要我不下地狱,一切与我无关”的心理么?
本人提这个问题不是故意刁难诸位,而是真心想知道有没有合理的回答。诸位尽可以说“先信仰后理解”、“越荒谬越信仰”、“理智有限”。。。然而本人还是认为这个问题不是属于象“三位一体”那样超越理性的问题,而是人类有权得到答案的问题。
请小将们三思而后答!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7 20:56: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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