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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活水之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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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基督徒未婚同居,我好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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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5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犹大不再是门徒。所谓门徒是舍己跟随耶稣基督的人。犹大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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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5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21楼的意见, 巳经注册结婚在法律上就是合法的夫妻了, 既然是夫妻为什么不能住在一起, 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吗? 一定要在教会里或是在社会里办个仪式给人看吗? 如果不办的话就是变成了同居? 这个世俗定规是谁立的? 同居是不合法的, 为什么混为一谈, 哪怕在教会里或是社会上把婚礼办的再轰轰烈烈众人皆知, 不去登记注册, 一样不合法.

前面有人说基督徒一定要在教会里办个仪式, 否则登记过的合法的夫妻在一起也是同居, 这是哪个世俗的小学里教出来的教训, 我们教会从不帮人证婚, 也不搞什么仪式, 难道我们教会的弟兄姐妹结婚就不合法了吗? 婚姻是我们在地上生活神赐给我们的, 将来到永生里面不会再有了, 所以在地上, 婚姻的合法的根基就是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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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5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那么多,我比较同意noya的观点。

为什么基督徒不能同居呢?结婚是什么?如果指的是法律的一张证书(纸),那么在没有婚姻法之前是不是就没有这个约束了?如果是指到教堂举办仪式,那么现在的法律是否认可到教堂办了仪式就算合法夫妻了呢?我觉得是不是同居跟是不是基督徒完全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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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5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羅馬書!14章21-22節!

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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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5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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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5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怕什么?合神旨意的祂会成就,否则祂会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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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5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noya在2005-3-15 15:47:00的发言: < 基督徒就是基督的门徒。
按着你自己对门徒的定义,你这话错了。应当说,[B]基督徒是基督的信徒,是得到耶稣基督生命的人。[/B] 一个人应当敬畏上帝,[B]婚前同居是婚姻之外的同居行为,是上帝所厌恶的。[/B]应当悔改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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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5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弯曲的时代,做神无瑕疵的儿女是很难的,许多恶俗腐蚀同化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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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6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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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6 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很正常,男欢女爱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了。如果结婚后两人合不来又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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