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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慧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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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万世救恩》——从圣经看救恩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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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0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B]救恩是永固抑暂时——《万事救恩》4[/B] [B]一、救恩包括已往、现今、将来[/B]   新约圣经的“得救”或“救恩”对蒙恩的人来说,包括了罪得赦免、灵魂得救、身体得医治、每日生活中遭困境患难时得拯救,以及主再降临时身体得赎等,正如哥林多后书一章十节所说的:“他曾救我们脱离那极大的死亡,现在仍要救我们,并且我们指望他将来还要救我们。”人们怀疑所得的救恩会再失落,可能是因为他们把以下三方面的一“得救”混淆了。兹略举数例,证明得救在圣经中确有这几方面的用法。 [B]1.肉身方面的得救[/B]   (1)徒二十七31——“保罗对百夫长和兵丁说:“这些人若不等在船上,你们必不能得救。”’这“得救”是指那次风险中之得救。   (2)徒十四9——“他听保罗讲道。保罗定睛看他,见他有信心,可得痊愈。”(“痊愈”与“得救”的原文同为sozo,参徒四9-10;太九21-22)“痊愈”指那次病痛中之得救。   (3)雅五15——“出于信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来;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本节的“救”是指患病得医治,是身体方面的“救”。   (4)提前二 15——“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就必在生产上得救。”这里的“得救”,是指今生身体痛苦中的得救。   (5)林前十33——“就好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叫他们得救”是指在饮食上的事不绊跌人,不叫人在灵性上受亏损。注意比较上节“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   (6)腓一19——“因为我知道,这事借着你们的祈祷和耶稣基督之灵的帮助,终必叫我得救。”“终必得救”是指保罗那次下监后将得释放的事(参下文一20-25, 二24)。 [B]2、主再来时的“得救”[/B]   (1)罗十三11——“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此初信的时候更近了。”这“得救”是指主再来时救恩的最后圆满实现之得救。全节与下文都显示了黑夜已深,时日元多,所以要“趁早睡醒”,行在光明中。   (2)来九28——“像这样,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将来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拯救”的原文是名词(soteria),与“救恩”同字。(中文圣经有时将名词译成动词,是按中文语法之需要,并无大碍。)基督第一次来是为赎罪,第二次来是实现他所成就之救恩的全部福分,包括身体的得救赎。   (3)提后四18——“主必救我脱离诸般的“凶恶,也必救我进他的天国。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4)彼后三15——“并且要以我主长久忍耐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们所亲爱的兄弟保罗,照着所赐给他的智慧写了信给你们。”经文的上文提到世界的结局和新夭地,这里的“得救”当然也是指将来的。   (5)启十二 10——“我听见在天上有大声音说:“我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他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因为那在我们神面前昼夜控告我们弟兄的,已经被摔下去了。”“救恩……现在都来到了”,救恩不是早已来到了吗?(参路十九9)为什么在大灾难之中,又这么宣告呢?那是指主再来时,救恩的最后圆满实现而说的。    “救恩”按这种用法,是包括将来才能享用的那一切神为人预备的福分。   圣经论到“救恩”的时候,按基督救赎之工作来说,是已经“成了”(约十九30);但按他救赎的目的来说,并未获得最后圆满的实现。未获圆满实现的原因,不是他的救赎还未完全(来五9,七27一28,十12-13),而是神对这世界所定最后的结局和信徒身体得赎的日子未到。那一切都是要到主耶稣基督第二次降临之后。最终进人永世时才圆满实现的。这就是圣经有时提到“得救”或“救恩”预指将来的缘故 [B]3.用于今日诚信主的人之灵魂得救方面。[/B]   (1)路十九9——“耶稣说:‘今天救恩到了这家,因为他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撒该是今天就得救,不是将来。   (2)徒二 47——“赞美神,得众民的喜爱。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注意:主是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不是将或许至终会得救的人加给他们;若主将一群未知是否得救的人加给教会,那怎算得是加添了得救者?   (3)林前一18——“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参林后二15)若“得救”不是很现在的,也不是确定的,则“得救的人”与“灭亡的人”有何分别?“在我们得救的人”这话就变成毫无意义的了,因为现在说“在我们得救的人”,可能过些时候这“我们”却变成灭亡的人,跟他们没有分别。   (4)林前九22~“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若不是现在得救,而且不知是否一定会得救,则“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是怎样救呢?救了之后,他们随时会变成灭亡的人,那又怎算得是“救”呢?这话完全变成空谈。   (5)弗二5——“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   (6)弗二8——“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   以上几节所提的“得救”,都是现在得着的,不是指将来,是现在得着而继续得着的意思。   (1)西一13—14——“他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救赎,罪过得以赦免。”   (2)提后一9——“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   (3)多三5——“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   保罗在以上几节追述基督的拯救与选召之恩时,用“救了”表明使徒和信徒们都是已蒙救赎的人,是已被迁到爱子国里的人。 如果“得救”是须待人的一方保持到底的,如果信耶稣得救只限于“信”的那一下子,此后就要看各人自己的努力,然后才决定是否得救,主耶稣和使徒们就不该用这种表示现在已经得者的语气提到得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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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4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月,小慧羊有一些培训的课程,不能继续把《万事救恩》完成,可能要暂停一段时间,给读者带来的不便,请原谅,但我会把这本书完成的,大约12月初,我会继续上传的,再次请正在续读的弟兄姊妹忍耐等候,愿神的话语勉励和帮助他的仆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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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B]二.得救是今生确定而延续到永远的[/B] 接受了基督为救主的人,是在今生确定且知道自己可以得救,还是到死后才确定?这问题表面上跟救恩没有关系,其实跟基督的救恩能否成功的把人从撒但权下救到归回神的思典中,是大有关系的。若有人不知道谁是他的父亲,他会全心全意孝敬他不确知的父亲吗?会爱护那不确知是否自己的家吗?不会。这样的信徒走天路时必然心怀二意,在神的家中没有归属感,享受权利时很认真,要付代价时则恐怕吃亏。然而,主耶稣和使徒已十分坚定明确的指明得救是今生决定的事。略举数例如下: [B]1.主耶稣认为今生决定永世[/B]  主耶稣曾在路加福音第十六章中讲过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   那比喻指明了那财主已没有悔改的机会,甚至也没有可以关心别人灵魂、引人归主的机会了!那财主在阴间受苦,只想求得到手指尖蘸一点凉水也不蒙应允。他家中还有五个兄弟,他恐怕他们也像自己那样只顾今生享乐,不趁活着的日子抉择永生,会像他一样灭亡,故要求亚伯权罕打发拉撒路到他家作见证,也都不蒙应允。因为人只在今生有抉择的机会,离世之后就没有机会选择了。若以为信耶稣要到死后才知道得不得救,那时已经没有选择的机会了。任何人都不想像那个财主那样,除了自己不能得救之外,他的兄弟也竟然得救无望!所以那种认为今生不可确知得救的见解,可能失误了许多本来可以在今世趁机会明确而坚定地接受救恩的人,使他们至终像阴间的财主那样陷在无休止后悔的痛苦之中了! 2.以撒该与十架上的强盗为例  主耶稣除了明对撒该说“今天救恩到了这家”(路十九9)之外,也曾对十字架上的强盗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二十三 43)  主耶稣不是对撒该说,等他偿还所有讹诈人的,救恩便临到他的家;而是说“今天”救恩临到这个家,就是在撒该自动的对主耶稣说“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时,就是他一遇见主就有了知罪悔罪的心且诚心接待耶稣之时,救恩就临到他了。   当那十字架上与主同时被钉的强盗求耶稣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主耶稣立即回答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对这强盗说“今天”就可以得救,已非常明确地证明了人的得救是凭主赎罪的功劳,因那强盗已没机会像撒该那样向人赔偿他所抢夺的了。 [B]3.使徒约翰明说[/B]     使徒约翰在他的书信中,也这样告诉我们:“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五13)这都是圣经的明文,指明得救是今天就可以确知的,不是到了天堂才知,也不是至终才知道的;若人到死后才知道是否得救,那么知或不知都毫无意义了,因已再无选择的机会了!   “得救”如果不是现在已经确定可知的,那么使徒怎能说他写信的目的,是要使信徒知道自己有永生?按本节的上文约翰壹书五章十至十一节:“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赐给”(has given,NASB)]是什么时候有永生的呢?是现在就有了。 [B]4.保罗与彼得的教导 [/B]  不但使徒约翰明说得永生是可以确知的,使徒保罗和彼得在他们的书信中,也表露了同样的“信念”,证明他们深信借着所得的救恩,必能到主那里与主相会。例如: (1)林前十五51——“我如今把一件奥秘的事告诉你们: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我们”把一切信徒包括在内。保罗深信所有信徒都会复活,身体都会改变,那并非是不敢确定的,而是现在就确知的(参腓三 20一21)。  (2)帖前四17——“以后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这样,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如果保罗不确信所有信徒都已得救他怎能说“以后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他又怎能安慰帖撒罗尼迦信徒说,所有在主里“睡了”的人,主再来时,必与主一同再来? (3)彼前一5——“你们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预备、到末世要显现的救恩。”(“末世显现的救恩”是指主再来时所带来之恩典)彼得在此表现出坚定的信念,相信“必能’”得着主再来时,;所带来的福分。      任何怀疑主救思是否永远稳固的人,绝不能像使徒们有那么确实而有把握的信念,确知自己或其他己经诚实信主的人,必能与主相会。任何不确信主救恩的稳固之人,绝不敢告诉其他信了主的人,他们已经确实得救了.这就与主耶稣和使徒们对个罪人得救所给的保证和信念相背。 [B]5.确知得救的重要[/B]  为什么我们要一再说明得救是今日可以确知的呢?这对每一个基督徒都很重要。因为是否得救是今生确定的,到去世时已没有机会回转。主耶稣曾严厉的警告说:“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太七 22)那些认为要到将来见主时才知道能否得救的人,可能在无意中误导了许多人,使他们不趁着今生认真清楚自己是否得救。就像拿着天国护照的人,到天上才发现那是假的,太迟了!若有人自以为是主的门徒.主却说从来不认识他,还有什么比这件事更悲惨的呢?不确知自己是否属主的人也不会有主的同在,一生只在心怀二意中作个观望的基督徒!   另一方面、他不但今天救我们成为神的儿女,也在今生看顾、管教、指引我们,在生活、工作中与我们同在。你若确知你已经是属主的,你必更坚信他的看顾。例如:他的门徒不是曾把他当作鬼怪吗?但他没有责备他们,反先安慰他们说:“是我,不要怕!”(太十四 27)彼得不是曾因见风浪而快沉下海中吗?他是先把他拉上来才教训他的(六十四30一31)。门徒不是因赶不出鬼而处于尴尬的景况中?他及时从山上下来缓解他们的困境。门徒们不是想重拾鱼网吗?他向他们显现、问他们说:“小子!你们有吃的没有?”(约二十一5)并为他们预备了早点。他不但救我们的灵魂,又在我们每日生活和工作所遇到的困境中,按他的时候和方法救我们脱困境、胜试探,这些都在今生的救思之内。为什么要质疑他那完美的救恩?为什么不信他的应许——“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六37);“……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约十三1)?为什么不献上我们短暂的一生,亦步亦趋的紧跟他的脚步呢? [B]待续,请勿回帖![/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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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B]三、暂时得救问题更多[/B]      虽然没有人明说信耶稣得救是暂时的,但若得救了也会再沉沦。岂不就是“暂时得救”了吗?倘若一个重生得救的信徒,只是暂时被列为得救的人,且要到临终才能确定他是否终于得救了。那就是说:还未确定信徒是属神或属鬼的、我们究竟是神的儿女,还是魔鬼的儿女?现在还不能作实。我们会在爱子的国里,还是进人永火?那仍是个未知数。信徒是光明之子,还是灭亡之子?那也是各有一半可能的。那么,信耶稣的结果,只不过使我们成为“暂时得救”的人罢了。若是这样,我们不妨试用这观念去读新约圣经,看看那是否跟新约圣经所表现的观念相合?例如: [B]1.若得救是暂时的,主所应许的赏赐是否空谈?[/B]  主耶稣说:“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讲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太五11-12)主耶稣是否已把门徒列在跟他同站一边的人,且已确定他们都是可以到天上的人?假若根本不能得救,怎么得赏赐?怎么会“有福”?并且,若得救是暂定的,则全新约中有关基督徒可得赏赐、荣耀或冠冕的应许,将变成一张随时会通知银行停止支付的支票、那仅比空头支票略胜一筹!而这就是神那所谓信实可靠的应许,抑或只是一些凭人已经玷污的心思构想出的道理? 2.若得救是暂时的,信徒怎算是世上的光?  主耶稣对门徒说:“你们是世上的光。”(太五14)又说:“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五16)他是否已把信徒确实算为光明之子(弗五8)?难道未得救的人也是世上的光(帖前五5),且能把荣耀归给天父? 3.若得救是暂时的,信徒是否暂时作神的儿女?  主耶稣教训门徒说:“你父在暗中察看”,又说:“祷告你在暗中的父”(太六1—14、十20、29. 32—33……),这“父”到底是谁的“天父”?他将来是我们的父,还是暂时是信徒的父? 约翰福音一章十二节说:“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这应许是否多余的呢?我们是在信的时候就有权柄作神的儿女,就从神生,还是先信了,暂且是神的儿女,直到死后才作实吗?这是圣经说的,还是我们自己推想的? 4.若得救是暂时的,积攒财宝在天上有何用?  主耶稣明明教导我们要积攒财宝在天上,说:“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地上有虫子咬,能锈坏,也有贼挖窟窿来偷。   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虫子咬,不能锈坏,也没有赋挖窟窿来偷。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那里。”(太六19一21)若基督徒初时很热心奉献金钱以帮助圣工,使多人因此得救,但后来他冷淡退后犯罪,就不能得救了;那么他所积攒的财宝对他有什么用?他的财宝在天上,自己却下了地狱,那不是很大的讽刺吗? 5.若得救是暂时的,怎样叫万民作主的门徒? 当主耶稣叫门徒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太二十八19)时,他们自己已经得救了吗?主是差遣一些暂时得救而终或灭亡的人,去拯救那些暂时灭亡而终或得救的人吗? 6.若得救是暂时的,教会得救的人数怎么增加? 主在教会的初期,“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徒二 47)。圣经曾说主将“或许得救的人”加给他们吗?这些人若还没有得救,那么圣经说“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岂不是空谈吗? 7.若得救是暂时的,使徒怎能惩治犯罪者? 五旬节时,彼得斥责亚拿尼亚夫妇欺哄圣灵,以致他们死在当前。那时,彼得自己是否确已得救(徒五章)?他自己只不过是暂时得救的人吗?他是就凭这样的得救而得着属灵的权柄,惩罚那暂时未得救的人吗?他是否会有一天在阴间会见亚拿尼亚? 8.若得救是暂时的,使徒蒙召有何意义? 保罗蒙召到遥远的外邦去,叫外邦人“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微但权下归向神”(徒二十六18)。那时保罗还没走到人生终站,但他当时是否已经是绝不可能再归撒但权下的人?他是否还可能被“弃绝”(林前九27)?神是差遣一个暂时不在撒但权下的人,去叫那些正在撒但权下的人从其中出来暂时归向神,好叫他们或有可能成为不再归撒但权下的人吗? 9.若得救是暂时的,信与不信有何分别? 保罗劝勉哥林多人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林后六14一15)他怎么在信徒与非信徒之间抓上屏限?在他的观念中,信徒是否已经肯定是属神的或属光明的呢?若信徒只不过是暂时得救的人,不信者也可说是暂属灭亡之人,这样,“信”与“不信”的又怎会不相配呢? 10.若得救是暂时的,有什么是永远的? 使徒保罗为传福音饱受苦难,他劝哥林多信徒说:“所以,我们不丧胆。外体虽然毁坏,内心却一天新似一天。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林后四 16—18)若得救是暂时的,人至终会因失去信心而归于灭亡,那么他所说的“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岂不是终归于永远而更大的痛苦?他劝勉我们要“顾念所不见的”的话,就变成毫无意义的了。保罗如此劝勉信徒,岂非证明他自己正是如此确信的吗? 11.若得救是暂时的,谁是无国国民?   保罗对腓利比人说:“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他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荣耀的身体相似。”(腓三 20一21)当时保罗是否认为信徒都是已经得救的人,因而有这样确定的盼望。抑或他自己根本不知能否到天上去,那只是夸大的话罢了?他怎么能有那样充分的把握去相信“我们”的身体会改变? 12.若得救是暂时的,使徒的教训有何用? 使徒约翰说:“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五 13)约翰会不在还不知道自己能否得救之时,便写信叫别人知道他们有永生?但从经文看来。老约翰显然深信自己有永生。在他所写的约翰福音中,展示了许多确信基督救恩永固加观念。(参约翰福音全书) 13.若得救是暂时的,门徒怎算“是干净的”?   主耶稣离世前为门徒洗脚,曾对彼得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你们是干净的,然而不都是干净的。”(约十三 10)所谓洗过澡的人,显然是隐喻信而得救的人。下句“你们是干净的”。显然指除犹大以外的十一门徒。“然而不都是干净的”,是特指犹大。从主耶稣的说话来看,他不是把他们看作已经得救、已经属基督的人吗? 14.若得救是暂时的,主称信徒为弟兄而怎会不以为耻? “因那使人成圣的和那些得以成圣的,都是出于一。所以,他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来二 11)究竟谁是得以成圣的?是暂时信的人吗?为什么地称他们为弟兄而竟不以为耻?这话是否说得太早?他们已经确是他的弟兄,还是要到最后才知道是否“弟兄”?那么圣经说“他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时,是否该注明:“要等到他们死后才作实”,现在是“暂且不以为耻”? 15.若得救是暂时的,信徒怎算是神的儿女?   保罗对加拉太人说:“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加四6—7)使徒的话不是表示所有信的人都已经确定是神的儿女吗?“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这应许岂是要到死后才开始生效?在使徒的观念中,信而得救的人不是已经受了神儿子的灵而现在就是神的儿女了吗? 16.若得救是暂时的,信徒的生命如何与基督同藏在神里面? 保罗对歌罗西人说:“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你们也要与他一同显现在荣耀里。”(西三3—4)保罗这样说的时候,是认为一切诚实信靠基督的人已经确实得救,还是或许得救?保罗有特别指出歌罗西信徒中那些到死时仍然相信的人,将与基督一同显现吗?“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这话,不是概括性地对当时信徒说的吗?这些话不是显示了使徒是相信信徒现在已经得救了的吗? 以上是略举出来的若干例子而已!如果得救是要“到底”才知道,为什么新约圣经许多经文都把信徒看作是已经属神的人,已是光明的子女,是已有永生的、已在神国里的、已有复活盼望的人?如果这些都只是未确定的,圣经就该加上“可能”、“或许”那一类的用词,却不会一再流露出视作当然的语调。这种不断表现在多卷经文的同一观念(把信徒看作已经是属神的人的观念),当然远较凭一些片断的短句加上人的构思的推理更为可靠了。   感谢神,每一位真诚信靠基督的人,都是已经出死人生(约五24),且有坚定盼望的人。我们不再在永死的阴影下,勉强自己行善;而是在感恩喜乐的心态下,面对那可能遭遇各种严厉考验的人生。我们奔跑不是无定向的,打拳不是打空气的,“较力争胜”不是为那能朽坏的冠冕,乃是为不能朽坏的冠冕;是已经成为天父的儿女,然后力求做个遵行父神旨意的人。(参林前九25一27;约壹二 17)。 [B]待续,请勿回帖![/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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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7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B] 离道与背道——《万事救恩》5[/B] 虽然圣经中已有许多明确的应许,让我们知道真诚信主的人必然得救;但也有不少警告、劝勉性的经文、劝告已知者应诚实信主,已信者应力求长进,要忠心冒各种艰难,走十架窄路。人们常误解这些经文的原意,以为那是指信徒在信主之后要努力行善和有好品德,才可以得救。其实,圣经除了勉励信徒更深人认识神外,又警告假信徒,指出主不会承认他们那些假装的信心。这类经文多数已在拙作输约书信讲义》及恻经解经》中有所解释,但在此另有补充性简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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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7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B]一、“离弃道理”者不能得救[/B] 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并尝过种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重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就如一块田地,吃过屡次下的雨水,生长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神得福;若长荆棘和蒺藜,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来六4一8)      常有人以这几节经文为最有力的根据,认为人若在信了耶稣之后离弃道理,就不能得救。表面看来好像是那样,但是若深入领会,便知道这些话其实是警告那些听过多次真道又明白救恩,却拒绝真理的人,特别是希伯来的信徒。先知早已向他们的祖先发出各种警告与训导,可惜他们的祖先却心怀二意,不专心跟从摩西。当时的希伯来听众中,也有不少人对基督的救恩听而不信,始终未接受基督为救主。他们如此一再拒绝接受救赎之道,就是拒绝神所差来的救主;拒绝唯一的救主,当然不能得救了!在这几节经文中,请留意: [B]1.谁离弃道理 [/B]      上述经文(来六4—8)中所谓离弃道理的人及其离弃的道理,是了解本节的关键。   以色列人在神面前最大的罪过,就是拒绝神差来的弥赛亚。不接受这位救主,就没有别的救道了!主耶稣在世时,明明对他们说:“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约五24)又说:“……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约八24)使徒彼得在五旬节的讲道,内容主要是引证旧约圣经的话,证明犹太人所弃绝、钉在十架上的那位,正是他们祖宗长久盼望的弥赛亚;这是最令他们“扎心”的信息。所以当天悔改信主的人约有三千。(详参拙作(直到地极——使徒行传讲义》第二章之解释 此外,希伯来书的作者同样警告当时的希伯来人,指出他们既在信徒的群体中,应早已明白谁是救赎之主,什么是救赎之道,而他们竟仍心怀二意,拒绝这唯一的救主,那就再没有救法了。所以本处所提的离弃道理的人,就是离弃救赎主之人,其所离弃的就是救赎之道。这样的人,当然不能得救了。反之,若所离弃的道理是指日常中每一细节上生活行事的道理,则等于说每一信徒在每日生活大小事上都没有过失才能得救,那就没有人可以得救了!    [B]2.尝过天恩而未信者[/B]     希伯来书六章四至五节的经文,显示了这些话较有可能是指硬心未信的人(特别是希伯来人)。这两节共提到五件事:①蒙了光照,②尝过天恩的滋味,③于圣灵有分,④尝过神善道的滋味,⑤觉悟来世的权能。对于希伯来人而言,这些都是他们和他们的先祖早已体验过的。主耶稣曾向犹太人宣称他是世界的光,跟从他的人必不在黑暗里走(参约八12)。然而,犹太人却不跟从地。“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约一5、9—10)可见人蒙了光照,并不等于接受了真光。“天恩”的“恩”原文是“恩赐”,不过在新约中,它有时也用于指主耶稣或圣灵是神特赐的恩赐(如:约四 10;徒八20,十 45,十一17;罗五 15— 17)。   主耶稣在世时,愿接受他的人少,看神迹的人多。以色列人的祖先早已觉悟来世的权能,尝过天恩的滋味。他们亲眼目睹神降十灾惩治法老的硬心后,又分开红海的水,用云柱火柱引他们走旷野的路,将悻逆的可拉党人等活活吞下阴间;而外邦人并未见过这些事。“于圣灵有分”这话也较可能指曾受圣灵感动的人,如基督时代的大祭司该亚法也曾受灵感,见证基督是救主(约十一49—52),但他自己却不信。另一方面,圣经论到圣灵与信徒的关系时,却不是用“有分”那么轻的语气,而是用“圣灵充满”、“受圣灵为印记”(为“质”)、“从圣灵生”等类的用语。   所以希伯来书六章四至五节的话,应是指那些常听道又常在信徒群体之中,听见看见许多圣灵的权能,却始终不信的那类人(约六64)。圣经警告这些人,他们可能像卖主的犹大般,硬心至不能真诚相信主的地步。    [B]3.连信仰的开端也未踏上的人[/B]  从上下文来看,这些人更可能还不如那些在基督道理开端的吃奶婴孩。因希伯来书六章一至三节说:“我们应当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第九节也用“我们”这一类的代名词,而在第四至六节却特别用“论到那些”、“他们”等代名词,显明他们不是六章一至三节那些停在信仰开端的信徒,而是比留在开端还不如的另一群人,也就是还没有开端的人。 [B]4.不能重新懊悔[/B]     倘若希伯来书六章四至八节是人得救了又再灭亡的根据,则第六节的“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重新懊悔了”是指什么情形?怎样才算“离弃道理”?不能重新懊悔又是什么意思?假如信徒说谎、偷窃,是否离弃道理?能否重新懊悔?假如受了无神主义迷惑或其他原因而放弃了信仰,可算离弃道理了吧!那么后来著醒悟过来,是否就“不能重新懊悔”?有人确实受了诱惑而否认自己是基督徒,后来又重新懊悔,诚心相信,那又该怎么解释呢?他能否再次得救? 所以,若将希伯来书中对那些多次听道,甚至明朗看见神的权能神迹仍不悔改归神的人所发出的警告当作是得救的条件,无疑是错误的领会。 这里所说的“离弃道理”,不是任何大小的罪,而是特指“离弃”神籍基督所成功的救赎之恩;人若离弃这救恩,就再没有别的得救途径了! [B]5.把神的儿子重钉十架[/B]   “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上句经文说他们没有机会再悔改,本句说明那是因他们所犯的罪,就是把神的儿子重钉在十架上。基督既已被钉在十架上死了又复活了。谁能把他重钉在十架上?注意未句“明明的羞辱他”,基督被钉在十架上,不单是自身的痛苦,更重要的、是受了最大的羞辱。至尊荣的神的儿子,应受最高的敬拜,竟为罪人忍受人间最羞辱的刑罚。这些明知救赎之恩而执意弃绝主的人,就像当时把主耶稣钉在十架上的人一样,明明的羞辱他,蓄意拒绝了神最珍贵的“恩赐”。这等人明知救道却存心厌弃之,故此对他们来说,已没有可以得救的途径了! [B] 6.雨水与日地的比喻[/B]   希伯来书六章七至八节的比喻说那“吃过屡次下的雨水”的同一块田地,会长出蔬菜或荆棘这两种不同的东西来、两种不同的生命隐藏其中、虽受同样的栽培,却有不同的结果。那“屡次下的雨水”暗指第四至五节的“光照”、“天恩”、“善道”。那使同一块受过同样雨水的田分别长出蔬菜或荆棘的原因是什么?是雨水的问题还是种子的问题?当然是种子的问题!那等人就如在同一群体中受过感动,蒙了光照,知道自己有罪,尝过天恩,受过神藉信徒对他们表现的爱心与善劝,又听过许多纯正真道的教训,像有雨水滋润他们的心田。然而,他们竟然长出荆棘来,那是因为他们本来就是“荆棘和蒺藜”的种类。这比喻恰好指那些听过、看过神的作为却没有重生的挂名教友。他们听了道之后,未从其中得着益处,反而招损!他们不但不接受救恩,反而有时会自以为听过很多道,却绊倒别人,像荆棘会刺伤人一样。 [B]待续,请勿回帖![/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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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9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B]二、若‘做意犯罪”就再无赎罪祭了[/B] [B]1.亟须更正的误解[/B]        希伯来书曾对故意拒绝基督赎罪之恩的人发出警告,指出他们若故意拒绝基督已成功的赎罪之道,就再没有别的救道了。经文这样说:“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来十26、26——31)可惜不少人把这警告当作是对已经接受基督赎罪之恩的人说的话,认为信徒若故意犯罪就不能再得救,非故意的罪则可得赦免,这种领会亟须更正。   这节经文中的“我们”是指一切得知真道的人,包括得知真道而拒绝不信的人,以及得知真道而接受相信的人。下文可证明确实包括了这两种人,如第二十七节:“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浇灭众敌人的烈火”的人,以及得知真道以后“有信心以至灵魂得救的人”(来十39)。所以,故意离弃救赎之道的人,惟有等候烈火的审判;有信心接受救赎真道的,则是灵魂得救的人。 [B]2.“赎罪的祭”的正确领会[/B]   “赎罪的祭”是指基督为我们献上的赎罪祭,不是指旧约的赎罪祭。旧约的赎罪条要一再献上,而基督只一次为我们献上自己为赎罪祭、所以“赎罪的祭”这句话本身就可证明这里所说的故意犯罪,不是普通的罪。因为若有信徒犯罪而悔改,基督并不会为他再献一次赎罪祭,如果这样,他就必须多次为我们受苦(参来九26);基督乃是一次献了赎罪祭,就有永远的攻效。他绝不是在我们每天、每次犯罪时,为我们再献上赎罪的祭。他在十架受死的那一次赎罪,就够叫信他的人每次犯罪后悔改而得赦免了。信徒什么时候悔改认罪,那十字架上赎罪的功效立刻使他的罪再得赦免了。   所以,这里所说的如果是指信徒得救以后故意犯罪就不能再得赦免的话,圣经就不会说“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而应该说“赎罪的祭对故意犯罪的人,就不再发生功效了”才对。因为基督赎罪的祭,既然只一次献上,则不论信徒是否故意犯罪,都不会也不须要再献赎罪祭,再为我们不断受死了。若非如此,圣经所说的话就变成多余的了。经文说“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并非指信徒得救队后若犯了罪就不能得赦罪,乃是指尚未接受基督赎罪功劳的人若得知真道以后,又甘愿拒绝基督的赎罪.就再无赎罪的祭了! [B]3.故意犯罪”是什么罪?[/B]   “故意犯罪”当然比无意犯罪的罪更大。但在此所说的“故意犯罪”,不是指犯普通的罪;乃是特指犯了拒绝基督那一次献上而至“永远”的赎罪祭的罪。若故意犯罪是指犯一般生活上的罪,那么怎样算是故意,”怎样算是无意的?说谎是故意抑无意的?不是故意的话,又怎会说谎?单是“说谎话”这一项罪,按启示录二十一章八节来看,就是该灭亡的罪了!世人若能自己完全不犯罪,就用不着耶稣作救主了!事实上,没有人可靠自己得救,而是必须接受基督代赎之恩才能得救。若拒绝基督那为人献上的赎罪祭,赎罪的祭当然就没有了。因为除基督之外,没有人有资格为万人赎罪。   请我们虚心的自问,信主之后曾否不止一次说谎、嫉妒、贪爱世俗、知善不行……?若本节“故意犯罪”的“罪”是指一般生活上的罪,而不是拒绝救恩的罪,那么从信主到现今,我们比以前更有把握知道自己得救吗?注意本节的下文说不但赎罪的祭没有了,且再没有得救的机会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浇灭众敌人的烈火”(来十27)。(详参拙作(希伯来书讲义》十章二十六至三十一节之注解)   凡诚心悔改信主的。应坚信神信实的应许:他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必爱他们到底。凡有口无心信主的人,应留心圣经这严重的警告,赶快真诚悔改,用心灵诚实接受基督救赎之恩。   所以这节经文及其下文与希伯来书六章四至八节的警告是互相呼应的。写希伯来书的人,一直围绕这个中心。从多方面发出警告的信息,提醒许多不断有机会听信救赎之道的人,不要“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来二3)而自陷于灭亡! [B]待续,请勿回帖![/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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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B]三、以扫之鉴戒[/B] 除了主耶稣确实的保证那些真诚信靠他的人必然得救之外,圣经从另一方面警告那些已知真道或多次有机会接受福音,却因胜不过肉欲的试探、钱财的迷惑、今生的骄傲、人间错误的道理;甚或某些鬼魔邪道的诱惑等类的事,而终于离弃了救恩真道、拒绝了基督的救赎的人,将必失去得救的机会而灭亡。    有关这方面的经文,常被人误解为指那些已经真诚接受基督为救主的人一旦离道,就会再灭亡。其实,那是指他们本有可得着救恩之机会,却因终于离弃、拒绝而失去这唯一救赎之恩。在此,我们用以扫为例证: [B]l.谁失了神的思?[/B] 又要谨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来扰乱你们,因此叫众人沾染污秽;恐怕有淫乱的,有贪恋世俗如以扫的,他因一点食物把自己长子的名分卖了。后来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弃绝,虽然号哭切求,却得不着门路使他父亲的心意回转。这是你们知道的。(来十二15—17) “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这句必须眼下文第十六至十七节连起来读,因写圣经的人在下文指明了是谁失了神的恩。   经文特别引以扫为例,以警告贪恋世俗之人的危险。注意:是圣经说以扫“贪恋世俗”,不是人算他为贪恋世俗的。以扫因一点食物而将他长子的名分出卖,这件事最重要的意义是表现出以扫轻视了神的应许、祝福和将来的产业,缺乏了坚定的信心,且有取巧、不诚实的存心。相反,他对于世俗的事却表现积极、贪恋不舍。创世记第二十五章说他善于打猎,常在田野,他为贪食一点红豆汤而出卖长子名分的事,实不是偶然的。因他未贪吃红豆汤之前,已经先有了贪恋世俗的心,然后才至于因一点食物而出卖长子名分的地步。现今那些在教会中的挂名信徒也是这样,他们本来有得着神恩的机会,却因贪爱世界而至终没有得着神的恩典。所以只要留心把第十五节与下文两节经文连着细读,就知道所谓“有人”的那“人”是谁了。是基督徒还是有名无实的信徒?失了的神恩,是得了又失的,还是失了可再得的?下文第十六至十七节举出以扫为例证,所以这三节经文是必须连续一起读的。 [B]2.以扫是得了祝福又失去它吗?[/B] 若把第十五至十七节的经文连在一起读,很自然可以看出圣经用以扫失去父亲的祝福为例子,以说明希伯来信徒之中有人可能失去神的恩。以扫是怎样失去父亲的祝福的呢?他究竟是得着了祝福之后才失去它,还是本来有可得着祝福的权利(或机会)却失去了?他是失去了机会,还是失去了祝福?从创世记第二十五及二十七章的记载来看,可知他不是得了祝福后又失去之,而是失去了可得祝福的机会。   以扫和雅各,同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是最好的例子,可作为警告希伯来人的听众。他们中间可能有人像以扫,有可以得着神恩的机会,却因轻忽救赎之恩而失去了。 [B]3.以扫可比挂名教友[/B] 把以扫比作今日教会中的假信徒,或是有名无实的遗传教友最为合适;但若比作得了救又再灭亡的信徒,就完全不恰当了。   因为不单创世记第二十五及二十七两章记载以扫因出卖长子名分而失去祝福(名分与福分相连),圣经其他涉及以扫的记载,也从没有把他看作蒙神恩之后再失了神思的人,而是视之为根本未蒙拣选的(俄18—21节;玛一2-3;罗九10—13)。此外,本段经文又明指以扫是贪恋世俗的,所以,凡是把以扫当作是已经得着恩典而失去的例子的,都与圣经一贯的观念相背。 [B]4.雅备能失去祝福吗?[/B] 雅各既得了祝福,就永不再失去它,甚至以扫知道被骗之后,也不能取消雅各所得的祝福。以扫虽可以恨他、企图杀他,却没法叫雅各失去已得的恩典、雅各本身虽还有许多属肉体的失败,神并没有因此而弃绝他。所以,以扫的例子只适用在那些有许多机会可以听信或接受救思而得救的人,他们竟然没有蒙恩得救,反失去了神的思。当时在希伯来信徒之中正有这类人。希伯来书所要警告的,也是这些人。所以,信徒应该因这样的警告,更忠心引人归主,更虚心省察自己是否有名无实的挂名教友,却不当利用这警告怀疑基督救恩的完美。   [B]待续,请勿回帖![/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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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B]四、被剪去的枝子之质疑[/B] [B]葡萄树与技干的比喻(约十五1—8)[/B] 葡萄树与枝子的比喻,曾使不少信徒以为若作个不结果子的信徒就会灭亡,像枝子被丢在火里一样。其实主耶稣讲这比喻是劝勉门徒要常在他里面而多结果子,同时也暗示那不结果子的枝子就是不信的犹大(约六64),要被剪去。关于这比喻,请先思想以下几个问题: (1)整个比喻的重点,是在于讨论得救的问题,还是生活的问题?按第二、五、八节看来,这比喻的目的是讲怎样“多结果子”,还是讲怎样成为“能”结果子的枝子?“结果子”在圣经中不是单用于生活品德之上,如仁爱、喜乐、和平、忍耐……(加五 22—23),也常比作信的人悔改归主的经历。(请参阅太三 8;路三8,十三3、5;比较6一9节) (2)按约翰福音十五章二节与三节对照,主耶稣是否以能结果子的枝子,比作真门徒?是否他们已经是“结果子”的核子,所以修理干净,使他们结果子更多,却不是以“属我”比作得救的人? (3)“凡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2节),那是否只许解作已得救的信徒再灭亡?这话其实应指十二门徒中的犹大。(或属神的选民的犹太人?)因约翰福音第十三至十七章的话,按当时都是特别对十二门徒说的。  (4)“剪去”、“像枝子……扔在火里”或“枯干”,是比喻中寓意的“剪去”,还是真正的剪去、真正地狱的“火’、真正的“枯干”?请留意在本段第四至七节中,有几个“若”字或假设的语气。  (5)若这比喻真的是讲得救问题;而不是讲生活问题,则按这比喻看来,基督徒是否不但要结果子,且必须“多”结果子的,才不至被扔在火里? (6)“常在我里面”是枝子自己努力的结果,还是生命成长的自然结果?不结果子是树的责任,还是枝干的责任?用比喻中的细节作为信仰的根据,是否合适?(洋参拙作《以经解经》之例解 261) [B]待续,请勿回帖![/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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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9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B]五、倒毙旷野的以色列人[/B] 那时,听见他话惹他发怒的是谁呢?岂不是跟着摩西从埃及出来的众人吗?神四十年之久,又厌烦谁呢?岂不是那些犯罪、尸首倒在旷野的人吗?又向谁起誓,不容他们进入他的安息呢?岂不是向那些不信从的人吗?(来三 16-18) 有人根据出埃及记和民数记所载,指以色列人虽然出了埃及,后来却因为不信神的应许,在加低斯大发怨言”(民十四章),神终于惩罚他们,使他们倒毙旷野。以色列人出埃及是预表信徒得救的经历,迪南预表天堂,倒毙旷野的以色列人,代表起初有信心。后来却因不信而“倒毙”灭亡的信徒,可见得救了还会灭亡。然而,这例子并不妥当,理由如下: 1、根据民数记十四章二十二节所记,以色列人在旷野曾十次试探神,每次试探神、发怨言,都是不信的表现。摩西在加低斯打发探子窥探迦南后,探子报噩信,以色列人又因此大发怨言,甚至要另立领袖回埃及。这次怨言与其他各次最大的不同,是他们厌弃神的应许地,那等于拒绝神所要赐的基业;在属灵上的层面来说,那跟新的时代的犹太人拒绝神所差来的基督所成就的救恩(可以承受属天的基业)相同。彼得在五旬节日的讲道最主要的内容,不过引用圣经证明他们所拒绝的基督,正是神所差来的救主,而他们竟弃绝了他;那时,听的人就都觉得扎心。为什么这样就能使当时以犹太人为主的听众扎心而悔改?因犹太人明白彼得所讲的,他们知道拒绝神所应许的救主就是最大的罪。   2.以色列人的出埃及或倒毙旷野,都是“身体”的得救或死亡;他们个别的灵魂是否得救,仍须看他们各人的信心(信或不信)。用整个民族作为个人得救的例子,基本上并不恰当。   3.倘若倒毙旷野的以色列人,代表信徒信了主后再灭亡,则摩西、亚伦、米利暗等人,也都在倒毙旷野之列,那摩西是否也不得救?基督在山上变像时,摩西在荣光中与基督谈话,那该怎么解释? 4.迦南并非单预表天堂(来十一9—16),也预表在基督里的得胜和安息(来四1一11)。   5.倘若倒毙旷野的以色列人是因后来不信而再灭亡,则下一代得以进入迦南的以色列人,是否因相信到底以至得救?试比较这些进入迦南的下一代以色列人,他们的信心是否比倒毙旷野的上一代大一些?例如: (1)民数记二十章一至十节及出埃及记十七章一至七节记载,下一代的以色列人因没有水喝而大发怨言,与摩西争闹,情形较上一代的以色列人更加激烈。   (2)在民数记二十一章一至九节,他们因怨讟神而被火蛇所咬,其动辄发怨言的情形。与上一代的以色列人并无分别。从后来基督引用摩西举铜蛇的事(约三 13—14)看来,下一代的以色列人是否得救,并非单因他们是下一代的缘故,还是要看他们是否有信心仰望铜蛇而定。注意:他们不是一生一世仰望着钢炉才得活着,而是“一望这蛇,就必得活”(民二十一8)。   (3)在民数记二十五章一至十八节及三十一章一至十六节(另注意民二十五6、6—18,三十一2一3、14—16),他们与米甸女子犯奸淫,又拜偶像,是以色列人在旷野路程中所犯最严重的罪行,比出埃及记第三十二章所记的拜金牛犊更严重。因金牛犊的事件,显示了以色列人不是要拜偶像,而是误以金牛代表“耶和华”。所以按整个群体来说,下一代的以色列人绝不比上一代的有信心。   (4)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章一至十节(请留心查读),引用以色列人的失败,作为新约信徒的鉴戒时,并不分上一代的以色列人和下一代的以色列人,他们同样是失败的,都是信徒的鉴戒。进入迦南的下一代,绝不比倒毙旷野的以色列人有信心,倒可能更不信。因为下一代的以色列人与米甸女子犯奸淫、拜偶像的事,较上一代的以色列人拜金牛犊,更加“扬名后世”(参启二 14)。他们所以得进迦南,不是因他们有信心坚持到底,乃是因神要坚定地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 你进去得他们的地,并不是因你的义,也不是因你心里正直,乃是因这些国民的恶……又因耶和华要坚定他向你列犯亚伯拉罕、以撤、雅各起誓所应许的话。(申九5—6) 由此可见,用倒毙旷野的以色列人为例去证明得救了会再灭亡是错误的。旧约的人是否得救,还是在乎他们各人在神前的信心,绝不是按全族的。总之,信徒发怨言迟早会受管教,但那些明白真道而存心不信的人,就没有别的救法了!   (5)重要附注:摩西与亚伦死于同年,亚伦比摩西年长三岁(出七7),亚伦死时一百二十三岁(民三十三39),而摩西可能死于同年的年终。由此可见,从民数记第二十章末段至申命记第三十四章的事,都是在同一年发生的。 [B]待续,请勿回帖![/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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