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很多弟兄姊妹认为打胎就是杀人,对此我不能认同。
可能这个问题在不同伦理道德、法律条件下,有不同观点。我想,不太可能有一个统一的看法,我也无意要强迫谁接受我的观点。但是,彼此的尊重还是很重要的。当我们真正做到爱人如己的时候,这些分歧是可以解决的。
对于打胎是不是杀人,由于圣经没有明确规定,我就引用有关的旧约律法做一个类比推导,也许可以说明一点问题。《出埃及记》21:22人若彼此争斗,伤害有孕的妇人,甚至坠胎,随后却无别害,那伤害她的,总要按妇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审判官所断的,受罚。 从这节圣经看,伤害有孕的妇人,甚至坠胎。并不是按照杀人罪来处理,而是按照普通的民事损害来处理。因为如果认为是杀人罪,无论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都不会简单地赔偿损失就可以了,要偿命的。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如此肯定地认为打胎就是杀人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3-17 16:52:4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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