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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my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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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兄会接受失身的姐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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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25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老普在2004-2-17 18:31:10的发言: 如果是明白真理信主了失身!我想无法接受的!
说到底,还是要有原则的哦!呵呵! 很多人说的是没错,我想有很多事临到自己身上你能保证自己思想不变吗??? 要知道人的思想不是一成不变的,今天这样想,明天就可以那样想的。 因人而异,因事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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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25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今天看到一句话------最重要的不是我们的跌倒,而是从跌倒中站起来;不是我们的罪过,而是主的赦免!主的爱长阔高深!A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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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25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把注意力放在你所没有,要为你所有而感恩。 不要把情感力量消耗在懊悔,要投资在创新的可能。 不要为过去的失败而沮丧,要为将来的盼望而兴奋的耳和全能的手,准备随时赐下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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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3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美丽心灵在2004-2-5 13:13:43的发言: 请问姐妹:你能接受失身过的弟兄马?
弟兄接受姊妹!姊妹接受弟兄!为什么? 因为你错了!因为我对了!因为我们都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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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3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抱歉,我无法接受! 圣经上说的很清楚,婚姻之外的性行为就是犯奸淫。如果接受的话就也是犯奸淫。 这里不能用广义的理解,这和信神之前是和世界犯奸淫的概念是不同的,神说,这样就使玷污自己的身体。身体是神的店,岂敢轻易玷污。 (林前 6:18) 你 们 要 逃 避 淫 行 。 人 所 犯 的 , 无 论 什 么 罪 , 都 在 身 子 以 外 。 惟 有 行 淫 的 , 是 得 罪 自 己 的 身 子 。 (林前 5:9) 我 先 前 写 信 给 你 们 说 , 不 可 与 淫 乱 的 人 相 交 。 (耶 3:1) 有 话 说 , 人 若 休 妻 , 妻 离 他 而 去 , 作 了 别 人 的 妻 , 前 夫 岂 能 再 收 回 她 来 。 若 收 回 她 来 , 那 地 岂 不 是 大 大 玷 污 了 么 ? 但 你 和 许 多 亲 爱 的 行 邪 淫 , 还 可 以 归 向 我 。 这 是 耶 和 华 说 的 。(神没有弃绝这,是肯定的。) (太 19:9) 我 告 诉 你 们 , 凡 休 妻 另 娶 的 , 若 不 是 为 淫 乱 的 缘 故 , 就 是 犯 奸 淫 了 , 有 人 娶 那 被 休 的 妇 人 , 也 是 犯 奸 淫 了 。 耶稣饶恕犯奸淫的妇人是表明神的爱,神的恩典。 但一个人已经犯奸淫的最了,还不够,难道要两人一起犯吗?我个人认为,如果接受,比方说和她结婚,那这样的婚姻是不圣洁的。那个男的也是犯奸淫。 更何况,楼主说的这位,现在还没有信,没有悔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13 23:38:2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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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4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zhuxinneg在2004-5-13 23:34:23的发言: 抱歉,我无法接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13 23:38:21编辑过]
弟兄接受姊妹!姊妹接受弟兄!为什么? 因为你错了!因为我对了!因为我们都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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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5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渔人在2004-5-14 11:22:01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zhuxinneg在2004-5-13 23:34:23的发言: 抱歉,我无法接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13 23:38:21编辑过]
弟兄接受姊妹!姊妹接受弟兄!为什么? 因为你错了!因为我对了!因为我们都错了! [/quote] 灌水,请也不要太过分,这里不是灌水区!另外请管理员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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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7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zhuxinneg在2004-5-15 20:36:00的发言: 灌水,请也不要太过分,这里不是灌水区!另外请管理员注意!
不是重复!是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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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7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渔人弟兄,我不懂![em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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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7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软弱者得刚强在2004-5-17 14:40:59的发言: 渔人弟兄,我不懂![em117]
你的理解说说吧!要你去想一想……好吗! 你想过后告诉我,我给你发短信,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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