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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误解你的话,你通篇文章所表达出来的,就是觉得自己可以做得到,你只需要一个“榜样”,让你可以参照学习,然后你可以遵行神的旨意,甚至你可以“成全律法”了。你并不需要一位“救主”,你只需要一个“榜样”来让你去“效法”。所以我还是那句话:我们所称为“救主”的耶稣基督与你有什么关系?你根本就不需要他!
有一段经文相信你应该读过,就是罗马书第七章18-24节:
7:18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7:19 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
7:20 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
7:21 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7:22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
7:23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7:24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请注意,罗马书不是写给非信徒的,乃是写给基督徒的。保罗的这段话并非只是在讲他信主前的经历,也是在讲他信主后的经历。如果连保罗这样的人,都对自己感到绝望,而你却觉得自己可以做得到,你有没有意识到问题出在哪里?就如我前面说过的,在你对自己感到绝望之前,你不会真正信靠基督,你信的仍是你自己!
你信仰的根基从一开始就已经错了,直到现在为止,你还是不明白我们能够蒙神悦纳,究竟是因为什么?如果耶稣基督仅仅是替我们的罪死了,信主后的路让我们自己去走,他只负责提供一些“道理”让我们去遵行,提供一些“榜样”让我们去效法,那么基督信仰与别的宗教有何区别?我们只需要一套“教义”以及一个“榜样”就够了,何必需要一位“救主”?
有空好好读罗马书第六、第七、第八章,当你真正读懂这三章经文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以前错得有多离谱,你整个的信仰根基是与这三章经文背道而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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