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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31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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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XIN 发表于 2019-1-25 19:19
如果按照网络流行的标准,我那个学校是个兼容派学校。因着校董的个人喜好,有的请的是灵恩派,有的请的是 ...
服從律法是一種生命狀態,並不是一種思想意識;同樣,服從律法所獲得的恩賜也是一種生命狀態,這種生命狀態,正是中國人長期求而不得的。在這個角度上,你沒有說錯,歐美社會確實因具有律法作為基礎參與的基督信仰開放社會之民情秩序而蒙福。
所以在遠東福音工作中,重視律法是有一定積極意義的。不過,服從律法和行使律法是兩回事,一旦對律法的重視從被動轉為主動,由主權轉為我權,那就變成了律法主義的異端。
把律法提升到基督之上,或以某種形式與基督並存,此種概念是違反基督教核心教義的,因為基督本就為了不配的人而來,並不是為了符合某種條件的人來;當人們信靠基督後,他們也沒有因此就變成配得的,而是他們穿上基督,借著基督的寶血得著天父赦免進入天國。又因為一切時空在上帝面前都無從隱藏,因此在上帝眼中,這是早已揀選命定完畢的事。律法主義異端將此倒錯理解,賦予自身莫名的正當性,又將律法拿來為己背書,試圖證明這種正當性,這是一種巫術臆想般的宗教狂熱,在聖經中找不到任何依據。要小心這類歪曲的教訓。
三個邏輯必須清楚:救恩靠基督(不是靠律法);律法引人歸向基督(不是基督引人歸向律法);無論在歸信前還是歸信後,人只能被動的面對律法-在基督中成全律法(沒有人有能力主動的運用律法-在律法中成全基督)。
這三個邏輯有一條錯了,就是異端;如果全錯了,那就是猶太教,沒什麼耶穌基督的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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