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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注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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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她何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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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啦 发表于 2018-4-1 17:29
对不起。我 不能接受你这解释。
在我看来这有点强解。
非常感谢你的参与。----------------------------
...

如果是我,我就不会单单从肉体这方面去理解!神是圣洁的.
难道说,我们应该有这样的想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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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笑嘻嘻 于 2018-4-1 19:35 编辑
注意啦 发表于 2018-4-1 17:29
对不起。我 不能接受你这解释。
在我看来这有点强解。
非常感谢你的参与。----------------------------
...

明白弟兄的意思,是不是延伸到色情报刊、书画、影视节目之类,并没有对人,没有客体,如何是犯罪呢?这个问题不讨论,十诫的头四诫是教导人敬畏神,后六诫是教导人尊重人,神看人尊重人比敬畏神更重要。对人来说,没有比爱他人,不侵犯他人更大的尊重了,只要尊重人,就不会主动要去侵犯他。

色情类的东西确实毒害人心,迷惑人心,但是如果敬畏神,尊重人,就会很大程度上避免这样的错失。约瑟的故事教导我们,当波提乏的妻子引诱他的时候,他敬畏神说“我岂能做这大恶得罪神呢”,他尊重波提乏:主人把一切都交在我的手上,除了你之外。他跑出去做事,他让爱神、爱人的心占据他的心,当我们受到这些试探的时候,逃避,去作荣神益人的事。

因此主耶稣的教导是从人的心里开始,他要改变人心,只有人心改变了,才有行为上的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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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尘埃有定 于 2018-4-1 20:02 编辑
注意啦 发表于 2018-4-1 15:26
你的回复很好。虽然我持相反的意见,但我发现,你是少数正面回应了我的问题的人。
毫无疑问,耶稣绝不会 ...

这不该是让我们纠结的问题。耶稣在这里所要讲的什么“奸淫”?而非是说谁与谁犯奸淫罪的问题。
在现实场景中,任何一个人都可能随时对异性、甚至是同性起“色心”,但他起了“色心”与他人却没有关系,因此,他起了“色心”就证明他已经犯了奸淫罪。但他这种心里的罪,却与他起色心的对方没有任何关系,或者说,对方根本不知情。那么,从行为上来说,只是那个起色心的人犯了奸淫罪,他起“色心”的对方则没有犯这样的罪。

我们还是回到耶稣的谈论中:
耶稣列举的是十条诫命中的一条“不可奸淫”。虽然后来的律法也罗列了很多有关奸淫方面的行为,但在旧约律法中,大多讨论“奸淫”时,是指外在行为方面的罪,就是人在婚姻之外的“性行为”。而世人也大多关注的是外在行为方面的奸淫,对心里的罪予以忽略。
然而,耶稣在这里提醒门徒:罪行源于人的罪心,罪心与罪行本质相同。
当然,这也并非是耶稣基督的新发明,而是旧约律法早已言明,如十诫中的最后一条: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贪恋:属于人的心理活动,贪恋别人的妻子,其实就是起”色心“,动”淫念“。因此,在十条诫命中,也已经说明:心理的罪念,本身就是罪。而且,事实也说明,人在外在行为上的罪,往往源于人内心的罪。正如圣经所说:”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人的内心如何,就决定了他的为人(行为)如何。

所以,作为神的儿女,不能忽略心里的”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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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写的标题,好像没人看。

唉,我的题目是:
与她何干呢?

我再说:我问的问题是:与她何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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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 21: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啦 发表于 2018-4-1 20:41
我写的标题,好像没人看。

唉,我的题目是:

我的天哪,因为他是看到“她”才起的色心啊,所以耶稣才提到她,如果这个人看到一颗树起了色心,耶稣也会说他心里与树犯奸淫了,耶稣这句话中重点是这个人心里犯了奸淫,你重点却放在这个“她”上,很明显你没抓住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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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啦 发表于 2018-4-1 20:41
我写的标题,好像没人看。

唉,我的题目是:

你读经的方向是错误的,这才是你纠结的原因。其实,很多网友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但是,你却始终将焦点放在一个人起“色心”或“淫念”的对象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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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尘埃有定 发表于 2018-4-1 21:23
你读经的方向是错误的,这才是你纠结的原因。其实,很多网友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但是,你却始终将焦点放 ...

遗憾!
感觉你好像对耶稣说的话,抱一个“可以修改"或者应该进行“选择性理解”的态度。
耶稣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你觉得耶稣是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犯奸淫了。
少几个字无所谓,这叫抓重点,对吗?
遗憾,这样的读经法我真学不来。只好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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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啦 发表于 2018-4-1 20:41
我写的标题,好像没人看。

唉,我的题目是:

这节经文讲述的是关于犯奸淫的一种情形。你是不是想说神还没有讲清楚动淫念后付诸于行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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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愉悦 发表于 2018-4-1 21:59
这节经文讲述的是关于犯奸淫的一种情形。你是不是想说神还没有讲清楚动淫念后付诸于行动的情形?

我真怀疑我的智商了。我自己的!
我说三次了,还是没让人明白我的意思。
我的题目是:与她何干呢?
五个字,带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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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啦 发表于 2018-4-1 21:52
遗憾!
感觉你好像对耶稣说的话,抱一个“可以修改"或者应该进行“选择性理解”的态度。
耶稣说:凡看 ...

不省略“与她”,难道就那么难懂?因为这个“她”很多时候会成为奸淫的受害者。所以,对于犯罪的人来说,受害人在神眼里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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