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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禺心の人 于 2017-6-7 21:42 编辑
我清清楚楚地记得里面斯蒂芬牧师说:“神的爱从不强迫(你的)改变,相反,因着他的爱,你会产生改变。”反观那些出于“爱”一心想要改变同性恋的弟兄姊妹(我在此并不是要进行任何的论断,毕竟因着罪性,我自己也常有想要去改变他人的趋向),他们的初衷是好的,然而改变人实在是只有神才能做成的事情呀!
神的爱不是不强迫(人的)改变,而是要人与他同死同埋葬并且同复活。人不需要改变,属肉体的不能承受属灵的,人若不死不重生,绝不可能进神的国。所以那些为自己找理由的同性恋说他们暂时还不改变只是因为神还没有带领他们改变的同性恋,这些人的思想很危险啊,离地狱并不遥远!
如果一个同性恋信主了,那么曾经的那个同性恋就已经死了,活着的不再是那同性恋,而是内在有基督新生命的基督徒,他会为他曾是同性恋而感到可耻,我也会认他为主内弟兄或姐妹。
如果一个同性恋“信”主了,他却因同性恋为自己“维权”,认为同性恋就不该受到教会歧视,因为圣经说没有义人,大家都是罪人。所以同性恋也需要神,更需要被教会接纳。
这样的人,恕我不予置评~显然,发这篇文章的人,更倾向于第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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